长青集团: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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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
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2 月 2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内 容 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2,422.31 万元,同比增加 10.84%;营业
利润 11,254.21 万元,同比增加 162.74%;利润总额为 11,169.84 万元,同比增
加 16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39.89 万元,同比增加 139.7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982,395.79 万元,较期初增加 1.7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49,989.11 万元,较期初增加 2.77%;本期基本每
股收益 0.1030 元,较去年同期的-0.2594 元增加 139.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
案》。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由于 2022 年度补贴电费未能及时全额到位,公司暂不对 2022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缓冲和风险缓释能力,保持稳定而充足
的运营资金;且公司最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95.73%(注:计算
依据为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作追溯调整的最近三年经审计数据)。
其中,2021 年度因业绩亏损而不符合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实现盈利的单一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20%,符合《公司章程》、
                《分红管理制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
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
的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 2023 年度
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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