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股票代码:60373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129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二月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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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
元出具的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
级。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
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
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
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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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
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现金分红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
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
目除外);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
额的。
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
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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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
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分红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
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经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
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
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若符合章程规定的现
金分红条件而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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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
票权。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
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二)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6,220.78 28,976.62 20,029.73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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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85,227.12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47,818.3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
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为 178.23%,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
配。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关于参与本次可
转债认购的计划与承诺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岱美投资、姜银台、姜明的认购计划及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岱美投资、姜银台、姜明承诺如下:
“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单位/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
与本单位/本人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单位/
本人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
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成功认购,则自完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岱美股份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单位/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岱美股份所有,本单位/本人将依法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如为自然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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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公司董事长姜银台、副董事长兼总裁姜明以外,公司的董事、监
事及高管的认购计划及承诺
除公司董事长姜银台以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姜明外,公司其他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监事、高管承诺如下:
“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人
及配偶、父母、子女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
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
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成功
认购,则自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岱美股份股票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
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岱美股份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范文承诺如下: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
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严
格遵守短线交易等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岱美股份所有,
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本公司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
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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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或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产能主要是生产顶棚系统集成产品或顶
棚产品,产品系配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新势力车企。该等规划是基于当前全球
汽车行业的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规划。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
过程中或项目投产后,出现了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
原材料价格大幅提升、客户及其车型的市场竞争力出现大幅下降、车型量产时间
延后等情形,则均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投产
后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二)商誉减值的风险
的汽车遮阳板业务及资产的收购,从而产生了商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的商誉余额为 37,298.76 万元,主要是前次收购 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旗下遮阳板业务及资产所形成。
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是美国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其旗下的遮阳
板业务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73 年。本次收购前,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的汽车遮阳板业务在 2017 年全球乘用车市场领域的份额位居第二,而公司彼时
位居该领域的第一。公司向其购买的遮阳板业绩及资产主要是墨西哥工厂和法国
工厂,是优质资产的整合,并扩大了公司客户体系的覆盖面,新增欧美系豪华品
牌和日系品牌车企客户,向公司全球化运营更进一步。
现不利变化,从而年末产生了 16,023.20 万元商誉减值。此后,随着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的消退,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均未产生商誉减值。
若未来该等被收购的业务及资产出现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
导致公司因收购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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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贸易及政治相关的风险
公司存在直接向境外客户销售或通过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如:公司之墨西哥
工厂)向境外客户销售的情形。报告期内,中国与美国之间存在贸易摩擦,而公
司直接从中国境内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属于加征关税的范畴。2022 年 1-6 月,由公
司从中国境内直接出口至美国客户的收入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5%,
并且主要是以货交承运人(FCA)的方式向其销售,即:公司不承担交付后产生
的关税。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经营并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重大不利影响。
若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贸易结算条款出现变化,或美国与墨西哥之间出现
地缘政治风险或出现重大贸易摩擦,则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端的竞争力会受到削
弱,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带来不利影响。
六、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披露事项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告了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245.73 万元。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营业
收入 364,286.8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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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关于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计划与承诺
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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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业务、经营模式、行业及技术等要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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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人、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指
说明书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 指 姜银台、姜明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鹏元
岱美投资、控股股东 指 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岱美 指 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
舟山岱美 指 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
舟山银岱 指 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
舟山银美 指 舟山银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
天津岱工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已于
天津岱工 指
岱美汽车内饰欧洲有限公司(Daimay Europe GmbH),系注册
欧洲岱美 指
于德国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岱美商贸香港有限公司(Daimay Trade (Hongkong)Co., Ltd.),
香港岱美 指
系注册于香港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 美 岱 美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 Daimay North America
北美岱美 指
Automotive,Inc.),系注册于美国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岱美韩国有限公司(Daimay Korea Co., Ltd.),系注册于韩国
韩国岱美 指
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墨西哥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Daimay Mexico Automotive,
墨西哥岱美 指
S.de R.L.de C.V.),系注册于墨西哥的北美岱美的控股子公司
北美岱美制造有限公司(Daimay North America Manufacturing,
北美制造 指
Inc.), 系注册于美国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舟山明美 指 舟山市明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系上海岱美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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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Daimay Investment (HK) Limited),
岱美投资(香港) 指
系注册于香港的舟山银美全资子公司
岱美卢森堡有限公司(Daimay Luxembourg S.à r.l),系注册于
岱美卢森堡 指
卢森堡的岱美投资(香港)全资子公司
北 美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Daimay North America Automotive
北美工程技术 指 Engineering Technology,Inc.), 系注册于美国的岱美投资(香港)
全资子公司
岱美日本有限公司(Daimay Japan Automotive Interior),系注
岱美日本 指
册于日本的岱美投资(香港)全资子公司
岱美法国有限公司(Daimay France SAS),系注册于法国的岱美
岱美法国 指
卢森堡全资子公司
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 S
岱美墨西哥内饰 指
de R.L. de C.V.),系注册于墨西哥的岱美卢森堡全资子公司
岱美墨西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Services, S
岱美墨西哥服务 指
de R.L. de C.V.),系注册于墨西哥的岱美卢森堡全资子公司
岱美捷克有限公司(Daimay Czech, s.r.o.),系注册于捷克的岱
岱美捷克 指
美卢森堡全资子公司
博繁新材料岱山有限公司,系舟山银岱的参股公司,已于 2022
博繁新材 指
年年初完成注销
General Motors Company(GM.N)为美国及伦敦多地上市的公
通用汽车 指
司,全球知名整车企业
Ford Motor Company(F.N)为美国上市公司,全球知名整车企
福特汽车 指
业
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ktiengesellschaft 为德国上市公司,
宝马 指
全球知名整车企业
Volkswagen AG 为德国及伦敦多地上市的公司,全球知名整车
德国大众 指
企业
Mercedes-Benz Group AG 系奔驰的乘用车业务运营主体,2021
梅赛德斯奔驰 指
年及以前该主体曾名为 Daimler AG
Stellantis N.V. 系 2021 年由法国标致 Peugeot S.A. 与意大利 Fiat
Stellantis 指
Chrysler Automobiles N.V. (“FCA N.V.”) 合并而来
Tesla, Inc.(TSLA.O)为美国上市公司,主营纯电动汽车的 研
特斯拉 指
发、生产与销售
Rivian Automotive (RIVN.O)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其是一家
Rivian 指 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电动汽车初创企业,由亚马逊、福
特等资本方参股
丰田 指 Toyota Motor Corporation,日本知名整车企业
本田 指 Honda Motor Co., Ltd,日本知名整车企业
上汽大众 指 上汽集团与德国大众的合资企业
一汽大众 指 中国一汽集团与德国大众的合资企业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和 H 股两地上市公司,是中国最
长城汽车 指
大的 SUV 和皮卡制造企业之一
理想 指 理想汽车(Li Auto Inc.)。理想汽车是中国知名电动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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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于高级智能电动 SUV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美国上市公
司
蔚来汽车(NIO Inc.)。蔚来汽车是中国知名电动车企业,为美
蔚来 指
国上市公司
小鹏汽车有限公司(XPeng Inc.)。小鹏汽车是中国知名电动车
小鹏 指
企业,为美国上市公司
Lear Corporation,知名汽车内饰系统零部件制造商,主要生产
李尔 指 汽车座椅系统、电力配送系统以及电子产品等,为美国上市公
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系国际贸易术语。指卖方于其营业处
FCA 指 所或其他指定地,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清关
手续,即视为卖方完成交货
生产件批准程序(Productlon Part Approval Process),PPAP 规
PPAP 指
定了包括生产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件批准的一般要求
聚丙烯塑料发泡材料,其制品具有出色的抗震吸能性能和耐热
EPP 指
性、耐化学品性、耐油性和隔热性
m2 指 平方米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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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岱美股份
股票代码 603730
法定代表人 姜银台
注册资本 941,740,157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1299 号
成立时间 2001 年 2 月 20 日
上市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是全球汽车内饰件领域的知名制造商,尤其在公司核心产品汽车遮阳板
领域长期占据了全球乘用车市场 3 成以上的份额,在该细分市场的市场地位居全
球第一,积累了丰富的汽车内饰件生产经验、客户资源和客户口碑。
基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扩大汽车内饰件产品相关产能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扩
建的产能主要配套新能源汽车,客户均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以及全球知名新势力
车企。伴随全球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等方向的转型,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
的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全球知名整车企业如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德国大众、
梅赛德斯奔驰等均制定了全面电动化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全球知名新势力车企则
以美国车企为代表引领了行业的发展,其对自身未来发展速度亦表达了积极的展
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经 2021 年 3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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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通知》(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国制造 2025》(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等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和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
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概况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9,841.66 万元(含 149,841.66 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9,841.66 万元(含 149,841.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公司已经制定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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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49,841.66 149,841.66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使
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保荐和承销费用 【】
审计验资费用 【】
律师费用 【】
信息披露费 【】
发行手续费用 【】
合计 【】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2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T-1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
T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
T+1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
T+2
售结果缴款
T+3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每张面值一百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针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
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对可转债进行跟踪评级。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 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次可转债;
⑤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 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
⑧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 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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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
① 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 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④ 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⑤ 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
重大变化;
⑥ 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 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⑧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⑨ 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⑩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以及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 受托管理人提议;
③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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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
① 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
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本
息、变更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②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
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次可转债本息作
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 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歇业、解散或申
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
案作出决议;
④ 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
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 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 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⑦ 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⑧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上述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
与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决议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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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
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
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
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
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
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
所代表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
② 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会
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
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每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
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
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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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
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除债券持有人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
(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且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
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① 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
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 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
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
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
点、方式、召集人和会议主席,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占本次可转债总张
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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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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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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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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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
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
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九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
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
项。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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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九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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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
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
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同意
聘任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
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中信
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
管理人、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1)违约情形
① 在本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
金和/或利息;
② 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
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
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
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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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的还本
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期可转债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④ 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
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⑤ 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
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
司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⑥ 在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以上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
内告知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在知晓前述第①项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法律程序;在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无法
有效召开或未能形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
规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可转债持有人提起民
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在知晓公司发生构成可转债违约情形之一的(第①项除外)并预计公司将不
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要求公司追加担保,并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告知有关监管机构。
(3)争议解决机制
本债券发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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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银台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 1299 号
电话 021-68945881
传真 021-20250261
联系人 肖传龙、李俊晓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 021-68801584
传真 021-68801551
保荐代表人 杨逸墨、俞康泽
项目协办人 顾中杰
项目组成员 李雨童、武源长、邹腾辉、杨斌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庄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吉庆里 6 号佳汇中心 B 座 312
电话 010-82031448
传真 010-82031456
经办律师 刘磊、柳伟伟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志国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 0571-85800402
传真 0571-85800465
经办注册会计师 钟建栋、孙峰、吕爱珍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电话 021-51035670
传真 021-51035670
经办签字分析师 张伟亚、徐宁怡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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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811070101330237040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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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主要客户的收入分别为 237,795.15 万元、195,150.15
万元、204,147.96 万元和 108,328.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36%、
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涵盖通用系、福特系、大众系、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
勒与法国标致合并)、李尔系等美系或欧系的全球整车企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
剧,整车企业亦面临车型研发周期加快、产品迭代等竞争压力。若该等客户的全
球竞争力出现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新客户体系、该等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关系
出现不利变化等,则均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出现下滑。
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及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整车企业对其生
产的缺陷汽车产品应承担召回义务。若发生缺陷汽车召回的情形,整车企业通常
将对存在缺陷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进行追索。报告期内,公司
所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不存在因缺陷汽车召回而被追索赔偿的情形。若公司所生产
的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控制器等零部件产品因设计、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导致
汽车质量事故并引发缺陷汽车召回的情形,则公司将面临经济赔偿责任,进而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向整车企业销售的零部件产品均为定制开发。整车企业筹划新车型时,
公司会为其同步研发配套零部件产品。近年来,汽车行业呈现出电动化、智能化、
轻量化等行业趋势,整车企业为了适应趋势而纷纷研制相关的新车型。若公司未
能跟进整车企业的新车型研制节奏、同步研发能力下降等,则公司可能因未能跟
进行业发展、车型迭代等情形而导致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响。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面料、
电子元器件等,品类较分散,但总体占产品成本中的比重较高。因此,原材料市
场价格的波动会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扬,公司
未能向下游客户传导成本压力,亦未能通过效率改善等方式进一步控制成本,则
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的汽车遮阳板业务及资产的收购,从而产生了商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的商誉余额为 37,298.76 万元,主要是前次收购 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旗下遮阳板业务及资产所形成。
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是美国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其旗下的遮阳
板业务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73 年。本次收购前,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的汽车遮阳板业务在 2017 年全球乘用车市场领域的份额位居第二,而公司彼时
位居该领域的第一。公司向其购买的遮阳板业绩及资产主要是墨西哥工厂和法国
工厂,是优质资产的整合,并扩大了公司客户体系的覆盖面,新增欧美系豪华品
牌和日系品牌车企客户,向公司全球化运营更进一步。
现不利变化,从而年末产生了 16,023.20 万元商誉减值。此后,随着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的消退,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均未产生商誉减值。
若未来该等被收购的业务及资产出现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
导致公司因收购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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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43%、25.80%、24.83%和 27.41%。
若不考虑 2020 年新收入准则实施而对运费等履约成本由销售费用分类至营业成
本的因素,公司各期毛利率水平基本维持在 30%上下,基本稳定。随着具体车型
的量产,整车企业通常对于零部件供应商有定期或不定期的降价需求。因此,若
公司每年未能有足够的新项目量产以平衡老项目降价的情形、或公司未能通过进
一步成本管控而释放压力,则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出现显著下滑的情形,从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规模带来不利影响。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1 个百分点,则对主营业务毛
利和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率
波动 1 个百分点
利润总额波动(万元) ±2,197.77 ±4,089.48 ±3,862.84
利润总额的敏感系数 1.62 2.23 2.1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是全球知名汽车内饰件制造商,尤其在汽车遮阳板方面已占据全球乘用
车市场 3 成以上份额,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或一级零部件供应
商。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周期性的波动往往对汽车行业产生直接影响,进而使得汽
车零部件产业产生波动。因此,考虑到汽车零部件产业与宏观经济趋同的周期性,
若宏观经济出现显著放缓甚至出现衰退下行的情形,则公司所在的汽车零部件产
业将可能呈现相似的发展趋势,进而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及业绩规模均将受到不
利影响。
(二)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全球化的企业,因而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可能对该
等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间歇性的不利影响。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5,011.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8.01%,主要是当年疫情的爆发导致 2020 年一度出现了
客户端停工停产、公司新项目量产进度延迟等情形。此外,为匹配客户需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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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除中国生产基地外,亦在墨西哥、美国、法国等地设有生产基地,因而新冠肺
炎疫情的反复亦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间歇性的影响,进一步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规模带来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及政治相关的风险
公司存在直接向境外客户销售或通过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如:公司之墨西哥
工厂)向境外客户销售的情形。报告期内,中国与美国之间存在贸易摩擦,而公
司直接从中国境内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属于加征关税的范畴。2022 年 1-6 月,由公
司从中国境内直接出口至美国客户的收入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5%,
并且主要是以货交承运人(FCA)的方式向其销售,即:公司不承担交付后产生
的关税。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经营并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重大不利影响。
若公司未来与主要客户的贸易结算条款出现变化,或美国与墨西哥之间出现
地缘政治风险或出现重大贸易摩擦,则公司的产品在客户端的竞争力会受到削
弱,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规模带来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以外币结算,因而经营业绩面临了一定汇率波动的
风险。报告期各期,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汇兑损益(损失以“-”表示) A 5,366.74 -4,583.08 -6,100.09 2,427.55
远期结售汇产生的损益(损失以“-”表示) B 38.67 6,449.66 17,866.27 -2,465.20
汇率波动的损益合计 C=A+B 5,405.41 1,866.58 11,766.18 -37.65
营业收入 D 225,868.12 420,871.18 395,011.00 481,788.85
利润总额 E 37,240.60 45,587.64 46,566.55 70,956.59
汇率波动的损益/营业收入 C/D 2.39% 0.44% 2.98% -0.01%
汇率波动的损益/利润总额 C/E 14.51% 4.09% 25.27% -0.05%
注:汇兑损益来自于利润表之“财务费用—汇兑损益”金额;远期结售汇产生的损益来
自于利润表之“投资收益—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之和。
公司开展了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因而,报告期内汇
率波动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未来美元、欧元等外币汇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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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过大,且套期保值产品未能有效平衡相关风险,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外币
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呈现波动。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是在墨西哥进行产能的建设。公司此前在墨
西哥拥有生产基地及运营经验。若公司未能持续克服跨文化管理、跨境管理的风
险,则境外主体可能出现一定经营风险,并对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产能主要是生产顶棚系统集成产品或顶
棚产品,产品系配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新势力车企。该等规划是基于当前全球
汽车行业的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的规划,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
过程中或项目投产后,出现了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
原材料价格大幅提升、客户及其车型的市场竞争力出现大幅下降、车型量产时间
延后等情形,则均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投产后
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因而项目实施后,公司每年
与之相关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增加。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收入
和效益尚需一定时间,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而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对公司的
短期盈利水平及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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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
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
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发展趋势、投
资者心理预期及偏好等。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间因前述因
素等未能全部转股,则公司需针对未转股部分的可转换债券偿付本金和利息,进
而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现金流出产生一定压力。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予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
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
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偏好及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上市交易、转股等
过程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产生严重偏
离的现象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了评级。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信用
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
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
持续跟踪。在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内,若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
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投
资者的投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
债券的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股,则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加,这将对公司原
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每股收益等带来一定的摊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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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若在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存
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则可转换债券可
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在满足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
需要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方案,或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均会使得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间的债券持有人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不实施的风险。此外,在满足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但由于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价仍可能低于转股价格,则
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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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94,174.0157 万股,股本结构具体如
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41,740,157 100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941,740,157 1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件的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
(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养老策略 4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优企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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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件的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
(股)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
安享尊享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801,193,855 85.08 - -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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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 家境内子公司、17 家境外子公司,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 100%全资持有。
公司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 主要 2022.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序 成立
名称 (实收资 经营 业务性质
号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本) 地
年1
月7
日
年 12
月 28
日
年 11
月2
日
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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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岱美墨西哥 年5 墨西
内饰 月 20 哥
日
年 10 4,404,619.61
月 24 欧元
日
年6
月 23
日
注:最近一年占发行人营业收入 5%以上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子公司 2021 年度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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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岱美投资持有公司 56.37%的总股本,是公司的控
股股东。姜银台先生与姜明先生父子二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姜银台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14.62%并作为唯一所有人通过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
投资安享尊享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控制公司 0.59%的股份,姜明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权 9.20%,姜银台先生与姜明先生通过岱美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6.37%
的股份。姜银台先生及姜明先生直接、间接控制公司股权的比例合计为 80.78%。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岱美投资,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其基本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222.2668 万元
实收资本 1,222.2668 万元
姜银台持股 47.77%,姜明持股 29.90%,岱山银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4.62%,叶春雷等 27 名自然人股东持股 7.71%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等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
住所 岱山县东沙镇江窑村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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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地 浙江省舟山市
法定代表人 姜银台
项目 2022.6.30/2022 年 1-6 月 2021.12.31/2021 年度
财务数据 总资产 68,463.13 66,725.48
(单位:万元) 净资产 63,351.02 61,246.70
净利润 20,466.82 17,929.64
注:以上 2021 年度数据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公司外,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对外投资的其他企业
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1)万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万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系岱美投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姜银台,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
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 174 号办公大楼 208 室,经营范围为旅游景点开发,旅
游项目投资、开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生物医药、医疗保健项目投资。
(2)舟山岱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岱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系岱美投资全资
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姜银台,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振兴路 5 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3)上海冠天航空座椅有限公司
上海冠天航空座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系岱美投资全资子
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姜银台,注册地址为浦东
新区航头镇航头路 117 号,经营范围为航空座椅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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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姜银台先生与姜明先生父子,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化。其基本情况如下:
姜银台先生,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第十
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担任浙江省岱山泡沫总厂厂
长;2001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姜明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 年开始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和本公司外,姜银台先生和姜
明先生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 持股/合伙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兼任职务
号 份额比例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
人是姜明
天津普凯天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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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
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姜
明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以及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履
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姜银台、
姜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如下: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是否及时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期限 严格履行
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股份 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 锁定期届满后
限售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两年
则为相应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
称发行价)。
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公
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上述减持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 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
制人 限售 两年
期间增持的股份,且上述股份的减持不会影
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前,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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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
减持公司股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
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
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
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姜银台、姜明、叶
春雷、肖传龙,监事邱财波、陆备军亦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董事、监事、高级 股份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管理人员 限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姜银台、姜明、
叶春雷、肖传龙还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
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业竞争的承诺,目前除持有岱美股份的股份
外,未投资其它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岱美
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
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
业务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
机构、组织;
避免同 3、当本公司及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岱
业竞争 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
业务时,本公司及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将自愿放弃同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
务竞争,或将相应的商业机会让予岱美股份
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应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要求,按初始投资成本的价格转让予
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并将此前所获收
益(如有)无偿转让予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
公司,不会因此谋取任何利益,并在履行上
述承诺义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监
管规定以及岱美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
度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确保岱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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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他在业务上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
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岱美股份权益遭受损
害,本公司将无条件赔偿岱美股份由此遭受
的一切经济损失。
竞争的承诺,目前除持有岱美股份的股份外,
未投资其它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
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岱美股
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
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业
务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
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构、组织;
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
务时,本人及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自
愿放弃同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竞
争,或将相应的商业机会让予岱美股份及其
避免同 控股子公司,或应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业竞争 的要求,按初始投资成本的价格转让予岱美
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并将此前所获收益(如
有)无偿转让予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会因此谋取任何利益,并在履行上述承诺
义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定
以及岱美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关于
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确保岱美股份及投资
者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在业务上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
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支持;
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岱美股份权益遭受损害,
本人将无条件赔偿岱美股份由此遭受的一切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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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你公司之
间进行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本公司/本人在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你公司之
间进行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你公
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
规范和
控股股东、实际控 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决策批准
制人 程序,并在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交易
联交易事项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保证将
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严格参
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
定履行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你公司的资金、
利润等,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你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
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你公司利益的情
形,本公司/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你公司造成
的损失予以赔偿。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计划与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岱美投资、姜银台、姜明的认购计划及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岱美投资、姜银台、姜明承诺如下:
“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单位/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
与本单位/本人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单位/
本人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
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成功认购,则自完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岱美股份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单位/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岱美股份所有,本单位/本人将依法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如为自然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
关规定。”
(2)除公司董事长姜银台、副董事长兼总裁姜明以外,公司的董事、监事
及高管的认购计划及承诺
除公司董事长姜银台以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姜明外,公司其他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监事、高管承诺如下:
“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人
及配偶、父母、子女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
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
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成功
认购,则自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岱美股份股票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如本人及配偶、父母、
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岱美股份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范文承诺如下: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
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严
格遵守短线交易等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岱美股份所有,
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姜明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公司/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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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相挂钩;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2021 年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岁) 任职起止日期
号 总薪酬(万元)
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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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姜银台、沈艇、谢宏康为公司之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6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
事,具体情况如下:
(1)姜银台先生
参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
(2)姜明先生
参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
(3)叶春雷先生
尔服饰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分公司经理;自 2003 年起历任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
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4)肖传龙先生
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担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财务
总监;2015 年 4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福
建明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上海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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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福建省中合盛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现任董事、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5)陈凌云女士
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术负
责人。担任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山鹰国际控股股
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范文先生
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拥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担任福建知信衡
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自 2018 年至今担任上海锦天城(福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
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1)陆备军先生
江省岱山泡沫总厂、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舟山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自
(2)邬伟国先生
先后担任工段长、车间主任职务。2014 年至今担任公司生产经理一职。现任公
司监事。
(3)袁俊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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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后担任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职务。2022 年至今担任舟山银岱副总;现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 4 名成员组成,具体情况如
下:
(1)姜明先生
参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
(2)叶春雷先生
参见本节“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3)肖传龙先生
参见本节“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4)沈艇先生
尔福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质量经理、马瑞利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质量总监、佛吉亚
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11 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1)姜银台先生
参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
(2)沈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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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本节“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
(3)谢宏康先生
松江软靠厂厂长;自 2008 年 11 月起任岱美有限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岱美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 直接持有股份数(股)
姓名 职务
号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 间接持有股份数(股)
姓名 职务
号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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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除上述股权关系外,姜银台系公司前十大股东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
安享尊享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唯一所有人,该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公司 0.59%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主要对外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执行董事兼
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总经理
执行董事兼
舟山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总经理
执行董事兼
舟山岱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总经理
执行董事兼
万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总经理
执行董事 上海羽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个人独资企
业投资人
董事 上海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执行事务合 福建明静投资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伙人 (有限合伙)
监事 上海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监事 福建省中合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无
教授 东华大学 无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四)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实施的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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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全球知名汽车内饰件制造商,专注于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核心产品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
控制器等。公司的客户体系涵盖国内外众多知名整车企业,如:通用、福特、梅
赛德斯奔驰(原 Daimler AG)、宝马、德国大众、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勒与
法国标致合并)、特斯拉、Rivian、丰田、本田、上汽大众、一汽大众、长城汽
车、理想、蔚来、小鹏等。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及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与主要法规政策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行业监管体制为国家行政监管与
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为行业主管部门,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为行业自律组织。
国务院主要负责编制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并进行政策引导。国家发改委主要负
责制定行业及相关产业政策,指导产业投资及技术改造等,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
责。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
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行业自律组织,其主要负责调查研
究汽车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收集、整
理、分析和发布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
本行业主要法规政策情况如下:
序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号
《“十四五”循环经 2021 年 7 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
济发展规划》 月 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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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号
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
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
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
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提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全国人民代 2021 年 3 将 新 能源 汽车 列 为战 略性 新 兴 产
表大会 月 业,鼓励支持其发展壮大,形成国
民经济的新增长点。
要》
再制造企业应当从具备资质的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其他合法
发改委、工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2021 年 4 合规的渠道回收旧汽车零部件用于
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月 再制造。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
部门
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件用于再制
造
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车规级芯
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
智 能 计算 平台 等 产品 研发 与 产 业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 发改委等 11 2020 年 2
战略》 个部门 月
集群。加快智能化系统推广应用,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
牌。
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到 2025 年和到
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月 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
年)》
的 20%左右;到 2035 年,纯电动汽
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
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全面分析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
变革对汽车产业的深刻影响,提出
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
破口,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
业生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
工信部、发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 2017 年 5 由大到强发展。确定了“力争经过
展规划》 月 十年持续努力,迈入世界汽车强国
部
行列”的总目标,为未来 10 年汽车
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提供了保障,对于加快我国汽车产
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发展新
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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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号
规划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
月
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
(二)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产业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具有产业关联度高、涉及范围广、技
术要求高、综合性强、零部件数量众多、附加值大等特点,对工业结构升级和相
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全球汽车产销量整体呈波动上行的趋势。根据世界汽车制造商协会公布的数
据,全球汽车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
数量 变动率 数量 变动率 数量
全球汽车产量 8,014.60 3.13% 7,771.17 -15.70% 9,218.30
全球汽车销量 8,268.48 4.96% 7,877.43 -13.65% 9,122.72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含乘用车及商用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全球汽车的产销量呈现 10 个百分点以上的跌
幅。随着 2021 年行业整体复苏,全球汽车的产销量相较于 2020 年呈现良性增长。
仍呈现高速增长,表现突出。根据第三方机构数据,2022 年 1-6 月,全球新能源
汽车销量超过 420 万辆,同比增幅 63%,其中:中国市场的表现亮眼,占据了全
球约 57%的新能源汽车销量。
从国内的汽车产业发展状况来看,早于 2009 年中国便已成为全球汽车产销
量第一大国并一直保持至今。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中国近年来的汽车产
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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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变动率 数量 变动率 数量
中国汽车产量 2,608.2 3.40% 2,522.5 -1.93% 2,572.1
中国汽车销量 2,627.5 3.81% 2,531.1 -1.78% 2,576.9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的产销量于 2020 年呈现短暂下滑,后于 2021 年整体复苏。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预测我国 2022 年全年的汽车产销量有望达到 2,700 万辆,较 2021 年
的水平继续提升。
我国汽车产销水平稳步回升的同时,汽车行业亦正向新能源汽车进行转型升
级,新能源汽车的产销水平持续创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 年
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超过 350 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3.4%;2022 年中国新
能源汽车销量将有望达到 550 万辆,同比增长超过 56%。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
链和技术不断成熟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进一步确立、汽车电动智能化
等消费端需求的扩大,未来新能源汽车的行业发展动力充足。
受益于汽车行业整体的稳步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规模增速亦呈现稳中有升
的良好态势。自 2011 年开始至 2021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基本处于稳定发展
的阶段,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由 19,778.91 亿元增长至 40,667.65 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约 7.47%。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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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汽车零部件的出口情况来看,在汽车产业链全球化配置的趋势下,我
国的零部件行业出口市场持续向好。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5 年至 2021 年,国
内汽车零部件出口金额从 2,906.24 亿元增长到 4,887.33 亿元,复合增速达到
数据来源:Wind、海关总署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内饰件制造商,核心产品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中
央控制器等。公司核心产品的行业竞争情况如下:
项目 总体市场规模 主要市场参与者
目前超过 16 亿美元;
岱美股份、安通林、伟世通、KASAI KOGYO、
遮阳板 2028 年有望达到 23 亿
KyowaSangyo、Hayashi、HOWA TEXTILE 等
美元的规模
目前超过 36 亿美元;
安道拓、李尔、继峰股份、弗吉亚、丰田纺织、
头枕 2028 年有望达到 46 亿
株式会社泰极爱思、Tesca 集团、岱美股份等
美元的规模
目前超过 99 亿美元;
顶棚 安通林、延锋、IAC 集团、麦格纳、小岛冲压
中央控制器 工业、印度 LS Automotive、岱美股份等
亿美元的规模
注:信息来源于国外第三方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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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系全球汽车遮阳板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公司遮阳板业务在全球产业链中
占据了主要竞争地位,全球乘用车市场份额超过 3 成,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
本土企业。
公司是全球汽车遮阳板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在全球乘用车遮阳板领域稳定占
据了 3 成以上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借助积累多年的整车企业服务经验和内饰
件解决方案能力,已将产品品类拓宽至头枕、顶棚中央控制器等汽车内饰件产品,
进一步扩充公司的产品布局。
单位:万辆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全球乘用车产量 5,705.43 5,590.90 6,717.53
配套整车数量 2,293.85 2,200.91 2,531.45
遮阳板
全球市场份额 40.20% 39.37% 37.68%
配套整车数量 256.18 300.37 337.76
头枕
全球市场份额 4.49% 5.37% 5.03%
顶棚中央控 配套整车数量 209.60 111.20 337.44
制器 全球市场份额 3.67% 1.99% 5.02%
注 1:公司内饰件所配套的整车数量为折算值。折算假定为:每 1 辆乘用车配套 2 件遮
阳板、4 件头枕、1 件顶棚中央控制器。
注 2:全球乘用车产量数据来自于世界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
公司在遮阳板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水平较高,无完全可比的竞争对手。国
内从事汽车遮阳板类似业务的公司主要为合资或外资供应商,如:中日合资的天
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延锋国际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合资的东风延
锋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韩国投资的上海凡峨汽车内饰件制品有限公司等。
公司在头枕及顶棚中央控制器领域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地位相对弱于遮阳板,
主要面临从事座椅系统业务的汽车内饰件企业,如:继峰股份、延锋国际座椅(原
延锋安道拓)等的竞争。
(1)优质稳定、持续优化的全球客户资源,紧随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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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而言,欧美系整车企业的一级供应商资格具有更高的竞
争门槛,难度一般高于国产自主品牌车企。该等全球化的欧美系整车企业对于供
应商的前瞻性研究及协同开发能力、及时响应速度、质量控制体系、供应链稳定
性和生产效率等均有严苛的要求。因而,取得该等车企的全球供应商资格,需经
过严格的认证,且双方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将保持长期稳定。
公司长期服务于通用、福特、梅赛德斯奔驰(原 Daimler AG)、宝马、德
国大众、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勒与法国标致合并)、丰田、本田等全球知名
整车企业或安通林、李尔、麦格纳、弗吉亚等全球知名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公司
于 2019-2021 年连续 3 年获评通用年度供应商(Supplier of the Year),亦曾获评
大众全球 A 级供应商、克莱斯勒战略供应商、福特全球 Q1 供应商、佛吉亚优秀
供应商等,已建立良好的客户口碑。此外,公司亦成为多个知名合资车企(如上
汽大众、一汽大众等)或国内自主品牌车企(如长城汽车)等的供应商。
公司紧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在原有客户体系的基
础之上,进入了特斯拉、Rivian、理想、蔚来、小鹏等国内外具有高成长潜力的
新势力车企的供应商体系,获得一级供货资格,同步参与并见证了全球汽车产业
链的转型升级。
此外,公司还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全球化生产基地布局和销售服务体系,可有
效覆盖遍布于北美、欧洲、亚洲的客户体系。
(2)全面的协同研发能力和技术方案及时响应能力
由于全球汽车产业链分工中,技术研发重心逐步向汽车零部件企业倾斜,因
而全面的协同研发能力和技术方案及时响应能力成为公司的核心优势之一,这也
助力公司高效提供零部件解决方案,快速推进整车企业新车型的落地,并积累了
从概念设计、三维建模,到数字样品匹配、快速成型,再到模具、工装、检具的
设计和制造,以及最终通过验证的全流程经验,进一步拉高了公司在该细分领域
的竞争护城河。
模具制造是汽车零部件生产的重要工艺环节。出于技术保密和资源配置等因
素的考虑,公司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模具以自主设计制作为主,同时具备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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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和交换、NC 编程(数控机床的程序编制)和加工能力,能够承担模具
设计、制造跟踪、编号及验证等工作。
(3)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控。从人员参与、标准化操作、过程质量管理、精
益化生产、持续改善等多个流程控制点方面实施精细化管控产品质量,确保产品
投产前后保持质量稳定,持续实现大批量交付。公司早于 2003 年便通过了全球
零部件行业的通用标准 ISO/TS 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积极储备质量管
控相关的人才与检测设备,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检测经验,以最大程度确保能为客
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 2020 年获得了通用颁发的供应商卓越质量奖
(Supplier Quality Excellence Award),同年,公司实验室的材料检测能力通过了
上汽集团的认证。
(4)将研发及生产的最佳实践沉淀为标准化管控的能力
构造标准化:公司自 2005 年即开始推进产品构造的标准化工作,经过数年
的项目设计开发经验积累,现已拥有多项产品构造标准化成果。产品构造的标准
化成果主要来自于每个项目开发周期结束时的过程性总结与持续改进,并根据产
品类型、功能、构造等不同属性进行分类,所有成果性文件交由公司自主开发的
标准件、通用件三维数模管理软件统一管理。当执行新的设计开发任务时,公司
研发人员根据整车企业对产品功能性、安全性、外观性的具体要求与已有的构造
标准化成果进行比对,以圈定可参考的标准件、通用件范围,并进一步识别新项
目开发的图形设计、用料参数、部件装配关系等。
材料标准化:在已执行的设计开发项目中,整车企业通常基于特定部件、特
定车型、特定成本控制等多种因素的考虑,对零部件提出差异化的物理及机械性
能要求(如材料密度、冲击强度、延伸强度、热变形温度等),而生产材料的选
择直接决定了设计目标能否实现以及是否经济。公司从已有的研发成果出发,根
据部件类型、材料性能、加工成本的不同对可供选择的材料实施分类管理,从而
实现了生产材料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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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具标准化:零部件前期设计开发及批量生产阶段需使用模具、检具、
夹具工装等多种辅助性工具,但由于不同客户的差异化要求,上述工具往往不可
通用于同一生产线。通过对辅助工具的设计方案、配合模架和底板尺寸等实施标
准化,公司大大简化了辅助工具的重复设计,并借助计算机辅助制造工具实现了
辅助工具加工的机械化、自动化,上述标准化也有效减少了加工产品切换造成的
设备换模时间。
(四)行业进入壁垒
汽车产业链的客户认证壁垒普遍较高,尤其是对于欧美系整车企业,其一级
供应商认证的竞争难度一般高于我国自主品牌整车企业。全球汽车产业链发展多
年,成熟整车企业的供应链金字塔结构已基本定型,相关零部件企业的供应格局
基本确定。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崛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汽车零部
件配套企业格局亦逐渐成型。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客户认证的时间一般较长,且
在通过客户认证并成功合作具体车型项目后,仍需接受客户的持续评价,由此产
生了经验壁垒。因此,具备长期服务整车企业经验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一般具有
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在其特定零部件产品的供应链体系内,较难被替代。
整车企业会定期推出新车型,相关新车型通常需要提前 2-3 年进行研发规划,
因此汽车零部件企业通常需具备与整车企业同步研发的技术实力,这对汽车零部
件企业的模具设计能力、工装及夹具设计能力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外,相关
汽车零部件还需通过样件、试生产、PPAP 等阶段后,方能进入标准化量产。汽
车零部件企业需具备较强的同步研发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等,以确保整车企业新
车型顺利设计并按其预定时间计划等达成量产目标,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一
定的同步研发及技术壁垒。
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质量管控流程沿袭了整车企业的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建
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全面覆盖流程管控、结果管控、持续培训等,确保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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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大批量生产时具有稳定的质量。整车企业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质量监督亦
较为严格,供货质量指标通常以百万分之不合格品率来衡量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
的质量水平,并对其进行持续评价,按月或按季度评价风险等级,召开质量评审
会等。出于为整车企业提供持续服务的需要,汽车零部件企业需保证自身较高的
质量管控水平,因此,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整体质量管控壁垒较高。
汽车零部件企业通常系资金密集型,需保持大量的资本性投入,如设备、厂
房等。由于整车企业对于上游供应商的零部件供货价格往往采取年降政策,因而,
汽车零部件企业需具备相当的产品销售规模,通过一定的规模效应来消化成本端
的压力。因此,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基本格局近年来较为稳定,行业的资金及
规模壁垒较高。
(五)行业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已形成了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二
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的金字塔式供货结构。以欧美系整车企业为代表的厂商主
要将其业务重心主要放在趋势研究、新车型研发及营销等方面,而相应的具体零
部件需求则依赖外部零部件供应商进行协同研发,共同实现新车型的落地。对于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而言,欧美系整车企业的零部件业务竞争门槛显著高于国内
自主品牌车企,其对上游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前瞻性研究及协同开发能力、及时响
应速度、质量控制体系、供应链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等多方面均有着较为严苛的要
求。该等具体供应商格局已基本成型,新进入者突破难度往往较高。就日韩系整
车企业而言,其零部件需求通常由整车企业控股的零部件企业来满足,产业链生
态则相对封闭,因而,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整体参与度有限。
新趋势
向整车生产商供货的新模式。汽车零部件企业模块化制造和集成化供货水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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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其汽车生产越专业化,装配速度越快,越能适应顾客个性化需求。目前大部
分整车制造企业正逐步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向“精简
机构、以整车开发、整车组装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其所需的汽车零部
件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外部独立的零部件供应商,对于供应链效率和零部件集成化
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逐步独立于整车制造企业,形成自主、
完整的企业组织。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打破了汽车产业链的原有竞争格局。这
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开辟了新的竞争领域。以特斯拉为代表的
新势力车企高速发展,其规模和增速远超传统车企巨头,对零部件的具体技术路
线需求亦区别于传统车企。相应的,综合能力突出、能够因时而变、陪同新势力
车企成长的零部件企业则成为了该趋势的受益者。部分未能跟进该趋势的零部件
企业则面临掉队的危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零部件供应商格局亦开始逐步固
化。
适应消费场景需求
行业内普遍认为汽车是消费者除家和公司以外的第三个生活场景,而电动
化、智能化等汽车趋势将大幅提升消费者对于汽车内饰件的体验要求,足见汽车
内饰件之重要性。舒适化、轻量化、环保化等内饰件需求趋势应运而生。汽车零
部件企业主要从汽车内饰件相关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模具等方面,进一步钻研
并积攒设备开发能力、原材料改性能力、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以贴近汽车内饰件
的未来发展趋势,实现差异化竞争。
(六)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行业存在密切联动关系。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下
游整车行业景气度、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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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汽车的产销不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故汽车零部件行业亦不存在明显的
季节性特征。
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环渤海、中部和西南等区域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汽车
产业基地,其中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两个区域的汽车产业集群最为突出和活跃。相
应地,汽车零部件企业往往集中分布在上述区域。
(七)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主营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控制器等汽车内饰件。
公司的上游行业主要是塑料、合金材料、面料、电子元器件等原辅料相关的
行业。公司上游行业企业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但整体集中度不够。
公司的下游行业即为整车企业。近十年来,全球汽车工业总体保持了稳中有
升的发展态势。对于中国而言,汽车工业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的先导型产业,也是实现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自 2009 年以来,
我国汽车产销量始终位居世界第一。我国汽车市场目前已成为全球最活跃、最具
潜力和增长力的汽车市场。
八、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全球知名汽车内饰件制造商,专注于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核心产品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
控制器等。公司的客户体系涵盖国内外众多知名整车企业,如:通用、福特、梅
赛德斯奔驰(原 Daimler AG)、宝马、德国大众、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勒与
法国标致合并)、特斯拉、Rivian、丰田、本田、上汽大众、一汽大众、长城汽
车、理想、蔚来、小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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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生产工艺及业务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遮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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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头枕
(3)顶棚中央控制器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客户主要包括整车企业或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整
车企业对于下游供应商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在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
认证后,参与客户不同车型相关的内饰件配套研发。该等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
待其通过客户端的验证评价后,公司依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并批量供货。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制度。公司采购部门则根据公
司生产需要和现有库存水平安排物料采购计划。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物料包括各
类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面料、电子元器件等。公司部分原材料是向整车企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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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供应商采购,其余则由公司依照内部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以及采购流程制度
而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需求组织安排滚动生产计划。
(三)主要产品的销售及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遮阳板 159,461.61 72.56% 295,911.65 72.36% 287,725.43 74.49% 340,470.73 72.35%
头枕 42,663.88 19.41% 72,287.49 17.68% 79,013.99 20.45% 87,958.40 18.69%
顶棚中央
控制器
其他 7,491.73 3.41% 20,885.78 5.11% 9,638.91 2.50% 13,992.16 2.97%
合计 219,777.32 100.00% 408,947.66 100.00% 386,284.22 100.00% 470,568.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按境内外区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外 189,319.51 86.14% 333,229.16 81.48% 316,027.80 81.81% 395,541.05 84.06%
境内 30,457.81 13.86% 75,718.50 18.52% 70,256.42 18.19% 75,027.38 15.94%
合计 219,777.32 100.00% 408,947.66 100.00% 386,284.22 100.00% 470,568.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 2,782.50 5,565.00 5,310.00 5,160.00
产量 2,402.00 4,932.00 4,120.30 5,268.42
遮阳板
销量 2,401.00 4,587.70 4,401.81 5,062.90
产能利用率 86.33% 88.63% 77.60% 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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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率 99.96% 93.02% 106.83% 96.10%
产能 720.00 1,440.00 1,360.00 1,290.00
产量 534.00 1,151.59 1,061.29 1,426.68
头枕 销量 528.00 1,024.73 1,201.48 1,351.04
产能利用率 74.17% 79.97% 78.04% 110.60%
产销率 98.88% 88.98% 113.21% 94.70%
产能 226.00 452.00 420.00 392.00
顶棚中 产量 113.00 238.37 80.31 352.81
央控制 销量 109.00 209.60 111.20 337.44
器 产能利用率 50.00% 52.74% 19.12% 90.00%
产销率 96.46% 87.93% 138.46% 95.64%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
期间 序号 主要客户 营业收入
例
年 1-6
月
合 计 108,328.49 47.96%
年度 4 福特系 37,558.13 8.92%
合 计 204,147.96 48.51%
年度 4 菲亚特克莱斯勒系 31,619.81 8.00%
合 计 195,150.15 49.40%
年度 3 李尔系 47,184.05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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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237,795.15 49.36%
注:
领域较为突出。李尔系是包含其子公司、合资公司。
司、合资公司。
公司自 2022 年起计算相关客户收入口径时,按菲亚特克莱斯勒与法国标致合并计算。
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内饰件产品。2022 年 1-6 月其成为公司的第五大客户主要是其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公司与其合作的内饰件项目放量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况。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主要产品原材料供应和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为各类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面料、电子元
器件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程塑料 16,247.73 13.82% 33,987.19 16.50% 25,781.21 16.02% 36,726.22 17.46%
化工原料 1,078.50 0.92% 1,339.48 0.65% 1,422.32 0.88% 2,148.41 1.02%
面料 14,245.50 12.12% 20,322.75 9.87% 18,646.28 11.59% 21,222.46 10.09%
电子元器件 40,635.82 34.58% 56,665.75 27.51% 44,221.18 27.48% 53,825.91 25.59%
骨架总成及
金属材料
标签 2,162.39 1.84% 4,610.46 2.24% 4,543.72 2.82% 5,607.15 2.67%
其他 29,593.12 25.18% 61,110.24 29.67% 38,949.53 24.20% 49,820.10 23.69%
合 计 117,526.09 100.00% 206,000.17 100.00% 160,929.91 100.00% 210,303.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不存在短缺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耗用的能源主要是电力、水等,供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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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原材料采购
期间 企业名称 采购金额
号 比例
合 计 30,492.10 25.94%
度 4 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5,164.00 2.51%
合 计 47,872.41 23.24%
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560.60 2.21%
舟山岱津贸易有限公司 529.31 0.33%
度 4
舟山岱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6.95 0.03%
小 计 4,136.86 2.57%
合 计 38,960.98 24.21%
度 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733.34 2.25%
小 计 4,810.04 2.29%
合 计 51,276.73 24.38%
注:
后视镜、摄像照明等辅助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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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配件、焊管、无缝管及五金冲压件加工等,与公司的合作始于 2009 年,主要向公司供应
头枕杆等。其主要客户包括继峰股份、岱美股份等。
与公司的合作始于 2003 年,主要向公司供应座椅海绵、金属骨架等。其客户包括吉利汽车、
岱美股份等。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更名为舟山市金欣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
年(公司最初系通过其另一主体宁波永万塑化有限公司与之合作),主要向公司供应工程塑
料,其客户包括继峰股份、岱美股份等。
始于 2011 年,主要向公司供应铝管、铝型材等产品。
要包括汽车类、时尚类、家居类等。
与 Vulcaflex S.p.A.均有合作。Vulcaflex S.p.A.是意大利知名皮革供应商,经营历
史悠久,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汽车内饰用的皮革面料。2022 年 1-6 月,其成为公司
第五大供应商,主要与公司所生产的具体内饰产品客户需求有关 ,因而对
Vulcaflex S.p.A.的皮革面料需求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上述供应商中,存在公司的关联方:
(1)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金鑫海绵”)自 2003 年起与公司开
展业务合作,主要经营汽车座椅相关的配套材料业务。金鑫海绵自 2018 年起成
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因为其控股股东金阿国之子金哲于 2018 年与公司时任监
事邱财波之女邱一珈成立婚姻关系,从而该供应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满 12 个月,因而根据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金鑫海绵仍为公司
的关联方。
(2)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岱津机械”)自 2011 年起与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主要经营金属配件。岱津机械自 2016 年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因为其控股股东余旭东(2018 年及以前的控股股东为其父亲余三宏)与公
司原董事姜杰之女姜璐霞成立婚姻关系,从而该供应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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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1 年起不再视作公司的关联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主要进出口国的贸易政策、贸易摩擦情况
公司主要在中国、墨西哥、法国、美国设有生产基地,从而存在境外购销业
务。
从采购角度而言,公司境内主体直接进口原材料的规模占比低于 10%,且该
等原材料大部分是通用材料,不存在进口贸易摩擦的情形。
从销售角度而言,公司存在向境外客户销售,或由境外子公司销售至境外客
户的情形。其中,美国与中国之间存在贸易摩擦的情形,因而公司从中国境内直
接向美国出口的产品属于加征关税的范畴。2022 年 1-6 月,公司从中国境内直接
向美国出口的金额为 6,970.82 万元,占公司营收规模的比例低于 5%,比例较低。
公司主要以货交承运人(FCA)的方式向美国客户销售(即:客户承担相关
的关税),或通过公司的墨西哥工厂向美国客户进行销售。由于上述安排,公司
的经营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重大不利影响。
(六)安全生产与环保情况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
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作业指导书,如:《安全
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事
故管理制度》等。此外,2020 年公司获上海安全生产协会评为“安全生产标准
化二级企业(机械)”。公司亦通过了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
GB/T45001-2020/ISO 45001:2018 体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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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安全生产而受到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
形。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
了完善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作业指导书,如:
《废
气、废水、噪声污染控制规定》《废弃物管理规定》等。此外,公司已通过了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体系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而受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
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汽车内饰件制造商,核心产品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中
央控制器等。公司具备汽车内饰件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综合能力,
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在全球汽车产业转移和国内汽车消费蓬勃发展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凭借出色
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以及完善的服务支持,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
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已成功拓展并巩固了北美、欧洲、亚太等汽车工业发达市场,
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全球的营销和服务网络,
具备了行业领先的产品全球交付能力,拥有丰富的国际化运作经验。
在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汽车内饰件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
根本,以效益为目标,不断完善产品布局并优化技术结构。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
的研发、营销、品牌及人才优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推进同心多元化产品发展
战略,进一步向产品配套的系统化开发和模块化集成方向发展,巩固公司在汽车
内饰件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九、与公司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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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8,971.20 18,720.43 15,138.22 18,010.58
营业收入 225,868.12 420,871.18 395,011.00 481,788.85
研发投入占比 3.97% 4.45% 3.83% 3.74%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010.58 万元、15,138.22 万元、18,720.43
万元及 8,971.2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4%、3.83%、4.45%和 3.97%,
研发投入规模相对稳定。
(二)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公司运用自身核心技术
生产的产品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技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十、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之“3、专
利使用权”。
(三)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以及报告期内前述
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姜银台、谢宏康、沈艇。前核心技术人员朱才友
已于 2021 年 3 月退休。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研发人员数量 675 658 656 569
员工总数 7,724 7,926 8,038 8,460
研发人员占比 8.74% 8.30% 8.16% 6.7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符合公司经
营需要。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
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十分注重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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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开发设计,始终保持着技术研发方面的优势地位,已在同步开发、模具制造、
检测试验等方面取得了技术领先优势,构建起完善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已成功
实现与整车厂商技术开发的同步化、配套产品的标准化以及售后服务的一体化,
成为全球汽车产业链中的细分行业龙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形成,公司运用自身核心
技术生产的产品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技术保密机制,能够有效保护公司
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95,129.97 万元,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77,855.03 27,268.61 50,586.42 64.98%
机器设备 85,012.17 43,263.55 41,748.62 49.11%
运输工具 3,509.94 2,858.38 651.55 18.56%
电子及其他设备 9,865.05 7,721.66 2,143.38 21.73%
合计 176,242.18 81,112.21 95,129.97 53.98%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权利
沪房地浦字
莲溪路 1299
号1幢
沪房地浦字
莲溪路 1299
号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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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地浦字
罗山路 4088
弄 6 号 1-4 层
沪房地浦字
罗山路 4088
弄 7 号 1-4 层
沪房地浦字
航头路 117 号
沪房地浦字
航头镇沪南
公路 5651 号
舟房权证岱
东沙镇泥峙
村工升路
号
舟房权证岱
东沙镇泥峙
村工升路
号
舟房权证岱
东沙镇泥峙
村工升路
号
舟房权证岱
东沙镇工升
路
号
浙(2020)岱山
东沙镇工升
路 174 号
第 0006507 号
浙(2020)岱山
东沙镇兴工
路 1-3 号
第 0006506 号
浙(2016)岱山 东沙镇工业
第 0000646 号 道 12-18 号
浙(2016)岱山 东沙镇泥峙
第 0000643 号 道 28-36 号
浙(2019)岱山
东沙镇兴工
路 31-35 号
第 0001470 号
浙(2019)岱山 东沙镇泥峙
第 0002222 号 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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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 路 26 号
注:上述第 5 项房产第 2 幢已拆除。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岱美捷克拥有的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PLOT NO:119/1、
司全资子公司岱美墨西哥内饰拥有的不动产坐落于 Cenzontle, no. 7/500/505/510.
Parque industrial Ramos Arizpe, Coahuila, C.P. 25900;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美岱美
拥有的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24400 Plymouth Rd, Redford MI 48239,12085 Dixie
Avenue,Redford, MI 48239,12025/12055 Dixie Rd, Redford,MI 48239,26015
Glendale Rd, Redford, MI 48239,12675 Berwyn Avenue, Redford, MI 48239;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岱美法国拥有的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7 rue de Grenoble 57150
Creutzwald 和 3 rue d'Annecy 57150 Creutzwald。
(2)未办妥房产证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合
计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不足 5%,比重较小,主要用
于仓库、食堂、员工宿舍、垃圾房等非生产经营用途,不属于发行人核心经营资
产,可替代性较强,该等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生产经营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原因如下:
① 该等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合计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产总
面积的比例较低,且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该等房屋均不属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
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常使用上述房产,均未因无证房产事项发
生过权属纠纷,未受到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③发行人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就上述无证房产出具承诺,该等房产不存在权属
争议,后续若因该等房产权属或其他问题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或因此而受到任何处罚,岱美投资承诺将负责解决由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
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损失、索赔、费用、开支等
所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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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0 平方米以上的主要租赁房产
共计 8 处:
序 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房产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平方米)
上海市浦东
上海绿力再生资 新区航头镇 2022/3/15-2
源有限公司 航盛路 18 号 025/3/14
(南面厂房)
航川路 10 号
上海众艳工贸有 内的 4 号西 2022/6/15-2 生产、
限公司 半幢厂房 7 023/7/14 办公室
间
上海市浦东
新区航头镇
上海权客物业管 2021/7/1-20
理有限公司 24/6/30
路 800 号 15
间
浙江昌达建设工 高亭庙后小 2017/5/30-2
程有限公司 深水 027/5/30
Peutestra?e
Peutestra?e 2020/9/1-20 办公室、
Co. KG
仁川广域市
韩国国际仓库股 20/8/31,不
份有限公司 解约则自动
续期
Avenida
?lamos no.
DINTEL
墨西哥岱 Industrial y 2022/3/15-2 生产、
美 de Negocios 024/3/14 仓储
, S.A. DE C.V.
Las Colinas,
Silao,
Guanajuato.
Holland
Holland Waverly, 北美工程 Tech Center, 约 10,644 平 2018/12/17- 办公、设
LLC 技术 Holland, 方英尺 2024/3/16 计及测试
Michi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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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第 5 项租赁房产租赁期限已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面积 他项
使用权人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终止日期 用途
号 (平方米) 权利
沪房地浦字(2009)第 莲溪路 1299
沪房地浦字(2009)第 莲溪路 1299
沪房地浦字(2016)第 罗山路 4088 科研设计
沪房地浦字(2016)第 罗山路 4088 科研设计
东沙镇工业
浙(2016)岱山县不动
产权第 0000646 号
道 12-18 号
东沙镇泥峙
浙(2016)岱山县不动
产权第 0000643 号
道 28-36 号
浙(2019)岱山县不动 东沙镇兴工
产权第 0001470 号 路 31-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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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第 0002222 号 社区海润路 2081/6/21 用地
地 2051/6/21
浙(2017)岱山县不动 东沙镇工业
产权第 0000596 号 基地
沪房地浦字(2011)第 航头镇航帆
浙(2020)岱山县不动 东沙镇工升
产权第 0006507 号 路 174 号
岱山国用(2008)字第 东沙镇泥峙
浙(2020)岱山县不动 东沙镇兴工
产权第 0006506 号 路 1-3 号
沪房地浦字(2016)第 航头路 117 号
沪房地浦字(2010)第 航头镇沪南
注:除上述土地使用权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
设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了当地所有权登记相关的全部流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国内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 类别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 136 项。其中,境内
专利 113 项,境外专利 23 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境内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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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期限 取得方式
(年)
发行人、泛亚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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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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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发行人、上海
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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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出于贴近客户多生产基地布局、加强售后服务等考虑,公司在墨
西哥、法国、美国设有生产基地,并在日本、韩国等地设有境外销售服务网点。
(一)公司境外经营的总体情况
公司重要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
本情况”。
(二)公司境外资产情况
公司境外资产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
策如下:
(一)股利分配的原则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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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
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
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利分配基本条款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
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
项目除外);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
红金额的。
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
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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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
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利分配的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公司经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
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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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条件而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
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权。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
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
监事表决通过。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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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6,220.78 28,976.62 20,029.73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85,227.12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47,818.3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
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为 178.23%,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
配。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
(一)最近三年一期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亦无已发行尚未到
期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类融资工具。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万元。本次可转换债券拟募集资金 149,841.66 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
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各类债券一年
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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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85 号、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F10601 号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61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立信会计师上述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相关规定编制。
本节对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
料。
下文中报告期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1-6 月。
一、财务报告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3,975,300.28 619,370,339.56 785,672,637.63 651,270,398.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24,722.89 211,733,192.48 161,430,941.69 51,645,922.38
衍生金融资产 3,745,999.03 33,306,833.00 144,557,910.95 -
应收账款 846,549,552.44 758,865,323.88 903,161,095.93 833,553,182.27
应收款项融资 53,037,569.19 53,897,231.23 87,379,346.41 67,724,082.57
预付款项 77,228,688.37 44,907,091.55 35,913,147.96 23,226,996.90
其他应收款 8,069,120.08 10,539,687.28 6,649,644.65 10,201,612.49
存货 1,524,753,521.60 1,451,208,980.77 1,048,836,135.32 1,221,959,988.56
其他流动资产 38,808,422.29 51,923,492.55 283,691,561.30 238,640,859.00
流动资产合计 3,087,892,896.17 3,235,752,172.30 3,457,292,421.84 3,098,223,042.51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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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长期股权投资 - - 2,516,789.82 2,870,722.02
投资性房地产 62,377,895.26 64,022,075.62 71,035,525.05 3,043,584.02
固定资产 951,299,747.66 963,224,012.66 1,006,963,014.57 977,343,029.92
在建工程 146,497,788.76 129,867,986.12 93,881,900.69 184,529,606.01
使用权资产 5,963,240.81 6,979,825.96 - -
无形资产 301,125,380.27 312,338,291.49 341,505,392.95 361,655,394.99
商誉 372,987,552.49 372,987,552.49 372,987,552.49 533,219,527.23
长期待摊费用 486,719.87 532,318.85 975,000.00 1,125,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358,694.46 149,674,278.50 135,227,297.56 106,995,541.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45,384.25 14,822,925.09 3,108,492.42 2,700,582.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4,542,403.83 2,014,449,266.78 2,028,200,965.55 2,173,482,987.95
资产总计 5,072,435,300.00 5,250,201,439.08 5,485,493,387.39 5,271,706,030.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287,500.00 259,154,993.29 344,984,241.49 511,599,800.48
衍生金融负债 - - - 11,267,776.00
应付票据 - - 98,000,000.00 -
应付账款 442,240,712.42 480,795,193.44 515,682,718.05 448,090,688.16
预收款项 - - - 1,508,631.75
合同负债 6,397,641.52 14,321,112.44 9,297,286.38 -
应付职工薪酬 171,959,132.87 156,708,499.34 174,215,725.76 162,265,166.62
应交税费 53,505,672.31 74,246,249.43 84,621,766.46 81,919,616.92
其他应付款 18,838,190.31 36,367,458.79 40,908,992.86 40,715,790.17
其中:应付利
- - - -
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332.03 245.21 50,928.67 -
流动负债合计 895,771,056.43 1,023,982,707.84 1,267,761,659.67 1,257,367,470.1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2,703,914.37 3,917,743.78 - -
递延收益 191,552,738.33 186,271,694.53 233,499,799.13 200,682,73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164,873.90 52,054,507.38 85,782,090.65 72,107,242.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8,421,526.60 242,243,945.69 319,281,889.78 272,789,980.07
负债合计 1,144,192,583.03 1,266,226,653.53 1,587,043,549.45 1,530,157,450.1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41,740,157.00 724,415,505.00 579,532,404.00 400,594,52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381,312,282.19 598,636,934.19 743,520,035.19 940,787,056.64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减:库存股 - - - 18,34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46,193,744.10 -42,539,423.67 -5,660,075.40 32,166,792.80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53,522,426.88 353,522,426.88 316,868,832.77 262,051,224.50
未分配利润 2,297,861,595.00 2,349,939,343.15 2,260,290,450.82 2,120,382,48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3,898,190.56 3,906,501.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28,242,716.97 3,983,974,785.55 3,898,449,837.94 3,741,548,580.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58,681,178.13 4,208,711,793.26 3,950,110,005.63 4,817,888,481.24
其中:营业收入 2,258,681,178.13 4,208,711,793.26 3,950,110,005.63 4,817,888,481.24
二、营业总成本 1,904,250,961.13 3,813,233,573.16 3,536,713,419.50 4,151,219,042.91
其中:营业成本 1,639,496,881.99 3,163,802,987.69 2,931,121,251.59 3,351,898,735.12
税金及附加 9,494,773.35 23,390,925.54 21,992,872.75 24,748,847.09
销售费用 58,433,037.67 83,652,136.06 73,630,427.34 284,250,891.09
管理费用 156,341,871.87 301,778,486.52 281,874,318.33 314,162,311.12
研发费用 89,711,962.54 187,204,338.10 151,382,218.63 180,105,778.09
财务费用 -49,227,566.29 53,404,699.25 76,712,330.86 -3,947,519.60
其中:利息费用 5,067,992.66 9,385,345.03 17,414,342.89 21,472,427.23
利息收入 -1,130,748.81 2,942,342.27 3,296,691.93 4,433,713.73
加:其他收益 2,757,590.56 26,551,694.95 37,680,403.14 19,677,819.42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797,766.70 -353,932.20 256,260.44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29,560,833.97 -111,251,077.95 155,643,221.20 7,272,512.75
列)
信用减值损失
( 损 失 以 “-” 号 填 -3,997,005.87 -3,071,727.21 -2,692,899.08 82,971.28
列)
资产减值损失 2,358,491.64 -36,805,053.04 -167,994,052.78 789,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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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 52,626.41 -3,457,754.16 -51,067.02 4,571,165.85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452,131.53 22,574,039.72 36,891,017.85 25,578,357.93
减:营业外支出 590,533.54 21,636,622.37 44,681,667.72 3,606,101.02
四、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2,276,040.79 39,810,855.69 72,524,007.53 82,881,114.15
五、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者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3,654,320.43 -36,879,348.27 -37,826,868.20 6,946,777.84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6,475,683.92 379,186,171.49 355,314,655.10 633,631,532.15
(一)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306,475,683.92 379,189,340.17 355,322,965.79 632,279,283.80
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
- -3,168.68 -8,310.69 1,352,248.35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3 0.57 0.54 0.8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3 0.57 0.54 0.8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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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702,928.96 214,731,744.44 174,453,189.22 195,233,931.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8,042,113.50 4,686,249,941.75 4,146,553,226.34 5,090,299,814.17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7,814,959.29 166,700,642.45 173,531,442.37 200,369,824.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4,926,454.19 4,611,287,117.19 3,381,715,199.42 4,650,961,99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 - 1,050,000.00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26,426.37 6,015,864.98 713,154.61 5,550,883.91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197,218,159.91 70,702,991.26 8,504,316.71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230,529.74 1,090,319,572.20 1,117,350,129.09 1,873,492,629.74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4,221,176.50 160,440,619.23 169,143,282.63 214,054,633.65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5,000,000.00 1,191,054,990.00 1,578,090,991.6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63,250.47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738,676.50 871,829,181.35 1,418,094,066.19 1,829,708,519.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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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12,0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00,000.00 398,698,884.76 348,687,661.71 523,044,513.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 6,443,579.28 23,416,331.00 44,214,736.33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2,134,769.66 787,158,123.32 743,571,228.16 961,831,931.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52,134,769.66 -388,459,238.56 -394,883,566.45 -438,787,418.25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1,915,463.37 -26,669,767.60 25,669,002.78 8,323,608.37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5,442,720.48 -121,675,790.75 94,879,526.15 52,658,120.10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2022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 1-6 月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变动方向 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天津岱工 减少 公司注销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天津岱工净资产份额为 1,284.34 万元,与
处置价款 1,283.49 万元之间的差额 0.85 万元确认为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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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变动方向 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岱美捷克 增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取得岱美捷克的 100%股权,收购时岱美捷克只是注册了个公司名称,未有
任何经营业务,该次收购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此确认商誉 6.33
万元。
(四)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3.45 3.16 2.73 2.46
速动比率(倍) 1.75 1.74 1.90 1.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22.56% 24.12% 28.93% 29.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44% 13.71% 18.02% 21.34%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63 5.06 4.55 5.7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0 2.53 2.58 3.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9 -0.17 0.16 0.13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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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期间 项目
资产收益率 益(元) 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1% 0.33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63% 0.57 0.5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5% 0.54 0.5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85% 0.86 0.8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2,488.69 -4,117,125.79 -1,190,901.93 1,567,571.9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 2,592,256.39 4,111,116.68 5,937,095.05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12,884,496.09 26,691,889.79 37,724,019.17 30,030,226.58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1,091,192.50 64,496,587.25 178,662,691.20 -24,651,986.69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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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2,443,126.02 -13,920,484.63 -41,201,278.11 -5,277,020.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6.54 -27,939.83 -1,061,252.5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417,593.78 71,245,834.68 170,033,422.93 29,299,463.05
注:立信会计师对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实施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岱
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51
号)。
四、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
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
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按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8,541,882.63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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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使用权资产 9,516,882.63 -
租赁负债 6,156,724.80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长期待摊费用 -975,000.00 -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负债 9,297,286.38 3,031,722.32
其他流动负债 50,928.67 79.11
预收款项 -9,348,215.05 -3,031,801.43
②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对 2020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158,226,471.67 34,286,650.73
销售费用 -158,226,471.67 -34,286,6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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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上年年末余额 0.00 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 上年年末余额 0.00 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
余额 507,302,131.30 元 余额 155,207,831.09 元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
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减少 25,335,258.28 元 应收票据减少 8,562,346.17 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25,335,258.28 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8,562,346.17 元
应付利息减少 431,314.58 元;短期借款增加 应付利息减少 324,981.25 元;短期借款增加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
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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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
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会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是否为关键审计事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是 是 是
应收账款 是 是 是
商誉减值 否 是 是
公司关于以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八、
经营成果分析”。
六、公司业务、经营模式、行业及技术等要素对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资本性支出、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的业务是主营汽车内饰件产品,其核心产品遮阳板长期占据全球乘用车
市场超过 3 成以上的份额,位居全球第一,享有较好的客户声誉。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公司连续三年获得通用 Supplier of the Year 奖项,全球每年仅 100
余家通用供应商获此荣誉,并且公司亦是大众全球 A 级供应商、福特全球 Q1 供
应商等。若公司核心产品遮阳板在质量、交付、成本、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均被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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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对手超越,则公司可能失去该优势市场地位,从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作为下游整车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或其二级供应商而
供应产品,并需满足各整车企业的供应商持续评价机制。若公司无法持续满足客
户体系内的供应商评价要求,则存在无法获取客户持续订单的风险,从而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汽车内饰件行业的技术发展主要取决于公司与下游客户每个项
目的同步研发情况。若同步研发失败,则公司无法获取客户该新项目的定点,从
而失去获取订单的机会,从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行业及技术发展对公司资本性支出和技术创新方面
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因公司所在的汽车内饰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技术快速革新
趋势。
七、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08,789.29 60.88% 323,575.22 61.63% 345,729.24 63.03% 309,822.30 58.77%
非流动资产 198,454.24 39.12% 201,444.93 38.37% 202,820.10 36.97% 217,348.30 41.23%
合计 507,243.53 100.00% 525,020.14 100.00% 548,549.34 100.00% 527,170.6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527,170.60 万元、548,549.34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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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3,397.53 17.29% 61,937.03 19.14% 78,567.26 22.73% 65,127.04 21.02%
交易性金融资
产
衍生金融资产 374.60 0.12% 3,330.68 1.03% 14,455.79 4.18% - -
应收账款 84,654.96 27.42% 75,886.53 23.45% 90,316.11 26.12% 83,355.32 26.90%
应收款项融资 5,303.76 1.72% 5,389.72 1.67% 8,737.93 2.53% 6,772.41 2.19%
预付款项 7,722.87 2.50% 4,490.71 1.39% 3,591.31 1.04% 2,322.70 0.75%
其他应收款 806.91 0.26% 1,053.97 0.33% 664.96 0.19% 1,020.16 0.33%
存货 152,475.35 49.38% 145,120.90 44.85% 104,883.61 30.34% 122,196.00 39.44%
其他流动资产 3,880.84 1.26% 5,192.35 1.60% 28,369.16 8.21% 23,864.09 7.70%
合计 308,789.29 100.00% 323,575.22 100.00% 345,729.24 100.00% 309,822.3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309,822.30 万元、345,729.24 万元、
各期末,上述 3 项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36%、79.19%、87.44%和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现金 7.07 8.86 4.94 6.86
银行存款 53,185.74 61,728.22 73,899.72 64,408.85
其他货币资金 204.72 199.95 4,662.60 711.34
合计 53,397.53 61,937.03 78,567.26 65,127.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65,127.04 万元、78,567.26 万元、
银行存款占比较高,是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开具
银行汇票和信用证,租赁仓库,签署远期外汇合约而存放的保证金。2020 年末
其他货币资金较大,主要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保证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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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5,164.59 万元、16,143.09 万元、
和 0.06%。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2022
年 6 月末减少较多,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到期收回所致。
(3)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分别为 0 万元、14,455.79 万元、3,330.68
万元和 374.6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18%、1.03%和 0.12%。公
司的衍生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为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进行外汇套期
保值所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截至期末所产生的浮盈金额。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账面余额 85,708.67 76,513.10 90,942.27 83,896.12
减:坏账准备 1,053.72 626.56 626.16 540.80
账面价值 84,654.96 75,886.53 90,316.11 83,355.32
营业收入 225,868.12 420,871.18 395,011.00 481,788.85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64.83 72.13 80.22 63.59
注: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3,355.32 万元、90,316.11
万元、75,886.53 万元和 84,654.9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6.90%、26.1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63.59 天、80.22 天、72.13 天和 64.83
天,2020 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略高,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0 年部分客户存在
停工停产,导致 2020 年整体出货量减少,收入随之减少,从而相应应收账款的
周转天数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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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主要是业务经营形成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占比均达 95%以上,应收账款质量较高,账龄结构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
款回款及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计余额为 22,795.51 万元,
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的比例为 26.59%。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整车
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与公司稳定合作多年,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应收账
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6,772.41 万元、8,737.93 万元、
和 1.72%。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
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应收款
项融资科目。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322.70 万元、3,591.31 万元、4,490.71
万元和 7,722.8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5%、1.04%、1.39%和 2.50%。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货款。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020.16 万元、664.96 万元、1,053.97
万元和 806.9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3%、0.19%、0.33%和 0.26%,
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包括出口退税、保证金押金和备用金等。
(8)存货
①存货构成分析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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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50,335.58 33.01% 42,300.26 29.15% 37,735.00 35.98% 35,056.10 28.69%
在产品 3,330.69 2.18% 4,542.48 3.13% 5,076.95 4.84% 4,619.06 3.78%
库存商品 89,417.93 58.64% 87,237.60 60.11% 52,543.51 50.10% 75,055.64 61.42%
委托加工
物资
发出商品 9,390.65 6.16% 11,030.20 7.60% 9,525.77 9.08% 7,459.62 6.10%
合计 152,475.35 100.00% 145,120.90 100.00% 104,883.61 100.00% 122,196.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2,196.00 万元、104,883.61 万元、
中库存商品和原材料两项合计占比在报告期内分别为 90.11%、86.07%、89.26%
和 91.66%。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与营业成本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账面价值 152,475.35 145,120.90 104,883.61 122,196.00
营业成本 163,949.69 316,380.30 293,112.13 335,189.87
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
成本比例
注:2022 年 1-6 月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年化数据。
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需求量进行备货和生产,
得 2020 年末整体存货规模有所下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成本规模亦较上年度降
低 12.55%,与存货整体规模变动趋势基本匹配。2020 年,公司存货价值相对于
营业成本的比重与 2019 年水平基本相当。
主要系因全球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公司产品订单逐渐恢复,公司根据订单以
及生产计划的安排增加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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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使得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同比增加。
②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 跌价准备
项目 存货账面余额 存货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7,909.91 万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继峰股份 3.53% 3.70% 4.82% 3.33%
双林股份 9.20% 8.99% 10.57% 13.78%
宁波华翔 8.13% 9.21% 11.55% 9.73%
常熟汽饰 6.48% 6.64% 7.33% 5.88%
平均值 6.84% 7.14% 8.57% 8.18%
岱美股份 5.84% 7.19% 7.46% 6.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6.08%、7.46%、7.19%和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3,864.09 万元、28,369.16 万元、
和 1.26%。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理财产品、未交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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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等。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减少 23,176.81 万元,主要是
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
- - - - 251.68 0.12% 287.07 0.13%
投资
投资性
房地产
固定资产 95,129.97 47.94% 96,322.40 47.82% 100,696.30 49.65% 97,734.30 44.97%
在建工程 14,649.78 7.38% 12,986.80 6.45% 9,388.19 4.63% 18,452.96 8.49%
使用权
资产
无形资产 30,112.54 15.17% 31,233.83 15.50% 34,150.54 16.84% 36,165.54 16.64%
商誉 37,298.76 18.79% 37,298.76 18.52% 37,298.76 18.39% 53,321.95 24.53%
长期待摊
费用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其他非流
动资产
合计 198,454.24 100.00% 201,444.93 100.00% 202,820.10 100.00% 217,348.3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金额分别为 217,348.30 万元、202,820.10
万元、201,444.93 万元和 198,454.24 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主,报告期内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占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55%、96.18%、95.72%和 96.05%。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287.07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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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业博繁新材的股权投资,公司持有博繁新材
新材已于 2021 年 12 月出具清算报告,并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注销手续。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4.36 万元、7,103.55
万元、6,402.21 万元和 6,237.7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14%、3.50%、
是 2020 年 5 月公司将原自用的一部分房屋建筑物对外出租,将涉及的房屋建筑
物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021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较 2020 年减
少 701.34 万元,主要是按照成本计量模式计提折旧以及对外出租的部分房屋到
期收回所致;2022 年 6 月末投资性房地产较 2021 年减少 164.42 万元,主要是按
照成本计量模式计提折旧所致。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7,734.30 万元、100,696.30
万元、96,322.40 万元和 95,129.9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4.97%、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房屋及建筑物 50,586.42 52,615.33 56,602.71 51,351.36
机器设备 41,748.62 40,616.76 39,980.93 41,625.65
运输工具 651.55 831.38 1,149.81 1,347.34
电子及其他设备 2,143.38 2,258.92 2,962.84 3,409.96
合计 95,129.97 96,322.40 100,696.30 97,734.30
主要是公司通过购置、在建工程转入等方式新增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所致;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 2020 年末减少 4,373.90 万元,减少幅度为 4.34%,主要是
公司计提折旧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较 2021 年末减少 1,192.43 万元,
减少幅度为 1.24%,变动较小,主要是公司计提折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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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8,452.96 万元、9,388.19 万
元、12,986.80 万元和 14,649.7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49%、4.63%、
目完工转固所致。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增加 3,598.61 万元,主要系新建厂
房工程增加投入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增加 1,662.98 万元,主要
系在建项目和设备安装增加投入所致。
(5)使用权资产
公司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均为 0 元,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分别为 697.98 万元和 596.32 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2018 年修订),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
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基于此,公司于 2021 年将部分租入
的仓库、厂房等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计提折旧,同时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土地使用权 18,317.81 18,495.84 18,761.15 18,094.72
客户关系 10,997.81 11,608.14 14,179.94 16,538.76
软件 796.93 1,129.85 1,209.46 1,532.07
合计 30,112.54 31,233.83 34,150.54 36,165.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6,165.54 万元、34,150.54 万
元、31,233.83 万元和 30,112.5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64%、16.84%、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构成为土地使用权及客户关系,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拥有
的自有土地,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客户关系为公司 2018 年收购 Mo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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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汽车遮阳板业务时,识别出的其与客户之间建立的业务合
作关系,确认为收购产生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
岱美法国 20,655.00 20,655.00 20,655.00 20,655.00
Daimay Mexico
Holding B.V.
岱美捷克 6.33 6.33 6.33 -
账面原值合计 53,328.28 53,328.28 53,328.28 53,321.95
减值准备: - - - -
岱美法国 4,953.49 4,953.49 4,953.49 -
Daimay Mexico
Holding B.V.
岱美捷克 6.33 6.33 6.33 -
减值准备合计 16,029.52 16,029.52 16,029.52 -
账面价值: - - - -
岱美法国 15,701.51 15,701.51 15,701.51 20,655.00
Daimay Mexico
Holding B.V.
岱美捷克 - - - -
账面价值合计 37,298.76 37,298.76 37,298.76 53,321.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53,321.95 万元、37,298.76、
汽车遮阳板相关资产和业务,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将标的资产的收
购价格与其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Technologies 汽车遮阳板业务形成的商誉合计计提 16,023.20 万元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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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仅注册了公司名称,未进行任何经营业务,因此在 2020 年即对其全额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
象。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112.50 万元、97.50 万元、
金额和占比均较小。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为公司应摊销的预付房
租,2021 年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预付房租调整至租赁负债科目;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长期待摊费用为应摊销的排污权费用。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699.55 万元、
万元,主要是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形成的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2021 年末递延
所得税较 2020 年末增加 1,444.70 万元,主要是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和固定资产
原值及折旧差异增加所致;2022 年 6 月末递延所得税较 2021 年末减少 1,531.56
万元,主要是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和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差异减少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70.06 万元、310.85
万元、1,482.29 万元和 944.54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12%、0.15%、
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1,171.44 万元,主要是已付款尚未到货的设备采购款增加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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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合计 114,419.26 100.00% 126,622.67 100.00% 158,704.35 100.00% 153,015.7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53,015.75 万元、158,704.35 万元、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有所下降。
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17%、79.88%、80.87%和 78.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0,028.75 22.36% 25,915.50 25.31% 34,498.42 27.21% 51,159.98 40.69%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1,126.78 0.90%
应付票据 - - - - 9,800.00 7.73% - -
应付账款 44,224.07 49.37% 48,079.52 46.95% 51,568.27 40.68% 44,809.07 35.64%
预收款项 - - - - - - 150.86 0.12%
合同负债 639.76 0.71% 1,432.11 1.40% 929.73 0.73% - -
应付职工薪酬 17,195.91 19.20% 15,670.85 15.30% 17,421.57 13.74% 16,226.52 12.91%
应交税费 5,350.57 5.97% 7,424.62 7.25% 8,462.18 6.67% 8,191.96 6.52%
其他应付款 1,883.82 2.10% 3,636.75 3.55% 4,090.90 3.23% 4071.58 3.24%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43 0.00% 0.02 0.00% 5.09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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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89,577.11 100.00% 102,398.27 100.00% 126,776.17 100.00% 125,736.75 100.00%
注:其他流动负债 2020 年末占比为 0.004%,2021 年末占比为 0.00002%,2022 年 6 月末占
比为 0.00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125,736.75 万元、126,776.17 万元、
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述 5 项负债占流动
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76%、96.03%、94.81%和 96.9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1,159.98 万元、34,498.42 万元、
用于采购原材料或资金周转等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
签署了融资授信合同,在授信额度和期间内,按需提取所需资金。
(2)衍生金融负债
公司衍生金融负债 2019 年末为 1,126.78 万元,占当年流动负债比例为
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所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截至期
末所产生的浮亏金额。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在 2020 年末为 9,800.00 万元,在 2019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均为 0 元。
应付票据余额系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 2020
年末尚未到期承兑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44,809.07 万元、51,568.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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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49.37%。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供应商的货款,报告期内,应付账款随着销售
和生产的需求变化而相应变动。
(5)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合计分别为 150.86 万元、929.73 万元、1,432.11 万元和
小。
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客户的款项和销项税。2020 年公司执
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预收款项科目中核算的货款部分转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将
待转销项税部分转至其他流动负债核算。
年初财务报表数据调整后,2020 年初合同负债为 133.51 万元),主要系因公司
预收房租和货款;2021 年末合同负债较 2020 年末增加 502.38 万元,主要系因公
司预收新客户的模具费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16,226.52 万元、17,421.57 万
元、15,670.85 万元和 17,195.91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2.91%、13.74%、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8,191.96 万元、8,462.18 万元、
和 5.97%。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等。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071.58 万元、4,090.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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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10%,占比较小。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收到的租赁保证金、应付社保费、限
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等。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非流动负债金额均为 0 元,2021 年末和 2022 年
负债为一年内应支付的租赁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基于此,公司于 2021 年将部分租入的厂房
和仓库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计提折旧,同时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其中,将需在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0 元、5.09 万元、0.02 万元和 0.43 万
元,金额较小。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预收客户款项中的待转销项税。2020 年,
由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预收款项科目中核算的待转销项税部分调至其他
流动负债列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租赁负债 270.39 1.09% 391.77 1.62% - - - -
递延收益 19,155.27 77.11% 18,627.17 76.89% 23,349.98 73.13% 20,068.27 73.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16.49 21.80% 5,205.45 21.49% 8,578.21 26.87% 7,210.72 26.43%
合计 24,842.15 100.00% 24,224.39 100.00% 31,928.19 100.00% 27,279.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7,279.00 万元、31,928.19 万元、
(1)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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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租赁负债金额均为 0 元,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分别为 391.77 万元和 270.39 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2018
年修订),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基于此,公司于 2021 年将部分租入的厂房
和仓库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计提折旧,同时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20,068.27 万元、23,349.98 万元、
模具开发费系下游客户支付给公司的新产品模具开发费,公司在收到客户支
付的设计开发费且模具试生产通过后,计入递延收益。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7,210.72 万元、8,578.21 万元、
资产评估增值为公司于 2018 年收购 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汽车遮阳
板业务,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标的资产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超
过其账面价值部分,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形成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为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所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截至期末的浮盈金额。截至期末尚未交割结算的
合约所对应的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形成的暂时性纳税差异确认对应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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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3.45 3.16 2.73 2.46
速动比率(倍) 1.75 1.74 1.90 1.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22.56% 24.12% 28.93% 29.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44% 13.71% 18.02% 21.34%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996.44 62,049.38 63,410.77 87,071.83
利息保障倍数(倍) 74.48 49.57 27.74 34.05
注:
销;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9.03%、28.93%、24.12%和 22.56%,
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46、2.73、3.16 和 3.45,速动比率分别
为 1.49、1.90、1.74 和 1.75,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继峰股份 68.48% 69.16% 73.64% 72.00%
双林股份 61.76% 60.73% 67.42% 71.02%
资产负债率 宁波华翔 43.24% 44.01% 38.74% 38.70%
(合并) 常熟汽饰 43.09% 45.26% 48.67% 58.87%
C36 同行业中位数 43.21% 43.45% 42.18% 43.11%
岱美股份 22.56% 24.12% 28.93% 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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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继峰股份 1.04 1.07 0.97 1.02
双林股份 1.03 1.12 0.94 0.94
宁波华翔 1.54 1.51 1.66 1.57
流动比率(倍)
常熟汽饰 0.92 0.90 0.85 0.82
C36 同行业中位数 1.55 1.55 1.52 1.50
岱美股份 3.45 3.16 2.73 2.46
继峰股份 0.74 0.79 0.75 0.75
双林股份 0.72 0.81 0.66 0.71
宁波华翔 1.20 1.23 1.32 1.20
速动比率(倍)
常熟汽饰 0.75 0.73 0.71 0.69
C36 同行业中位数 1.11 1.12 1.14 1.20
岱美股份 1.75 1.74 1.90 1.49
注:C36 同行业中位数系包含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证监会行业分类“C36 汽车制造业”
中除 ST 类及 B 股以外的企业。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告或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 C36 同行业中位数及同行业可比
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 C36 同行业中位数及同
行业可比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四)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63 5.06 4.55 5.7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0 2.53 2.58 3.04
注:2022 年 1-6 月指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74、4.55、5.06 和 5.63,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3.04、2.58、2.53 和 2.20,均维持在较好水平,应收账款回收状况较好,
存货营运效率良好,具有较强的营运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运营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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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继峰股份 6.90 7.24 7.03 13.50
双林股份 4.14 4.10 4.06 4.92
应收账款周转率 宁波华翔 3.90 5.05 5.21 5.30
(次) 常熟汽饰 3.18 3.35 3.36 3.41
C36 同行业中位数 4.00 4.28 3.95 3.97
岱美股份 5.63 5.06 4.55 5.74
继峰股份 8.40 8.94 8.01 13.30
双林股份 3.42 3.37 3.53 3.95
存货周转率 宁波华翔 5.72 6.57 6.44 6.13
(次) 常熟汽饰 5.24 4.69 4.31 4.10
C36 同行业中位数 3.40 3.94 3.86 4.01
岱美股份 2.20 2.53 2.58 3.04
注:C36 同行业中位数系包含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证监会行业分类“C36 汽车制
造业”中除 ST 类及 B 股以外的企业,2022 年 1-6 月周转率数据经年化。数据来源于各公司
公告或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行业正常水平,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主要系因
公司向全球范围内知名整车企业供货,外销比例高,产品运输周期较长,而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双林股份、宁波华翔、常熟汽饰等的客户体系主要由合资车企、
国内自主品牌车企等构成,多向境内供货,外销比例较低。此外,公司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中,继峰股份的存货周转率显著高于其他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系因
继峰股份于 2018 年通过收购取得德国上市公司 GRAMMER Aktiengesellschaft 控
制权,该收购行为导致继峰股份收购前后存货周转率出现大幅上升。总体而言,
公司存货周转水平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相适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变动趋势与
同行业中位数趋势基本一致。
(五)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2.47 理财产品 是
衍生金融资产 374.60 远期外汇合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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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主要构成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其他应收款 806.91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否
未交增值税、预缴企业
其他流动资产 3,880.84 否
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 - 无 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4.54 预付工程和设备款 否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境外子公司购买的理财
产品 25.7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72.47 万元。理财产品类型包括基金、合伙企业
份额等,相应的底层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公司股权等,具有一定的风险,基于谨
慎性判断,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占公司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0.04%,
占比较小。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资产为尚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374.60 万元。由于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经营业务,
面临一定的外汇波动风险,为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而签署远期外汇合约,该部分远期外汇合约服务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
务,不存在从事外汇投机活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等,系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未交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
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和设备款,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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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11.57 7,496.28 76,483.80 43,933.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49.19 21,849.04 -30,074.39 4,378.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13.48 -38,845.92 -39,488.36 -43,878.7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191.55 -2,666.98 2,566.90 832.36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44.27 -12,167.58 9,487.95 5,265.8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4,446.13 439,458.04 386,982.36 484,036.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70.29 21,473.17 17,445.32 19,523.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7.79 7,693.77 10,227.64 5,470.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804.21 468,624.99 414,655.32 509,029.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0,204.07 321,948.03 208,884.18 296,865.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781.50 16,670.06 17,353.14 20,036.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72.94 19,821.79 22,166.59 38,885.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492.65 461,128.71 338,171.52 465,09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11.57 7,496.28 76,483.80 43,933.7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933.78 万元、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减少了存货备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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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同时,因疫情管控导致的停工停产、出行管控的限制,公司的人员、差旅
等支出亦同比减少,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现金流入减少更多。
司根据生产需求,增加了存货备货,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和
人员支出同比上升。
加 1,653.12 万元,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A 31,013.00 41,606.55 39,314.15 62,668.48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5.85 3,680.51 16,799.41 -78.99
信用减值损失 399.70 307.17 269.29 -8.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
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5,991.61 12,634.56 12,115.73 10,860.72
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3.71 - -
无形资产摊销 1,252.87 2,626.84 2,972.05 3,092.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6 8.10 15.00 15.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5.26 345.78 5.11 -457.12
失(收益以“-”号填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
-4,922.76 5,521.61 7,841.53 -280.31
“-”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
-3,350.34 -18,749.47 -3,747.40 1,147.02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增加以“-”号填 1,531.56 -1,658.55 -2,937.30 -1,936.20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号填 211.04 -3,026.72 1,557.42 -843.70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7,354.45 -45,952.81 12,640.42 -23,407.88
“-”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1,667.56 11,506.16 -17,023.87 -1,4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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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加以“-”号填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 -6,421.61 -15,388.97 25,235.96 -4,431.88
列)
其他 -146.21 2,591.62 -3,123.34 -528.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B
差额 C=B-A -21,701.43 -34,110.27 37,169.65 -18,734.6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相关原因
如下:
模的逐年增长,公司采购和备货规模相应增加,存货的增加占用了一定的营运资
金,从而导致经营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
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6,799.41 万元,该部分损失不涉及现金流出;另
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公司的采购、人员、差旅等现金支出均同比下降,从而使得
经营现金净流量高于净利润。
求,增加了存货备货,经营性现金支付同比提升,从而导致经营现金净流量低于
净利润。
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等增加,导致经营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
报告期内,经营现金流量金额的变化与公司真实经营状况有关,在销售、采
购、信用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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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010.41 88,708.55 104,593.40 185,838.7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05.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19,721.82 7,070.30 850.43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23.05 109,031.96 111,735.01 187,349.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500.00 119,105.50 157,809.1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6.33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73.87 87,182.92 141,809.41 182,970.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49.19 21,849.04 -30,074.39 4,378.41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78.41 万元、
-30,074.39 万元、21,849.04 万元和 18,549.19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是因为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
好,盈利和经营性现金流良好,存在以暂时闲余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等。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000.00 39,869.89 34,868.77 51,104.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1,2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0.00 39,869.89 34,868.77 52,304.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869.89 48,391.65 50,873.56 70,105.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644.36 2,341.63 4,421.47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213.48 78,715.81 74,357.12 96,183.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5,213.48 -38,845.92 -39,488.36 -43,878.74
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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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878.74 万元、
-39,488.36 万元、-38,845.92 万元和-35,213.48 万元。
司 2020 年归还的银行借款相对 2019 年较少所致。
八、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19,777.32 97.30% 408,947.66 97.17% 386,284.22 97.79% 470,568.42 97.67%
其他业务收入 6,090.80 2.70% 11,923.52 2.83% 8,726.78 2.21% 11,220.43 2.33%
合计 225,868.12 100.00% 420,871.18 100.00% 395,011.00 100.00% 481,788.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略有波动,分别为 481,788.85 万元、395,011.00 万
元、420,871.18 万元及 225,868.12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97.67%、97.79%、97.17%和 97.3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整车厂商客户在 2020 年一、二季度部分
时间停工停产,使得提货量减少;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比 2020 年度增加
量增加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比 2021 年 1-6 月同比增加 2.52%,
变动较小。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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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遮阳板 159,461.61 72.56% 295,911.65 72.36% 287,725.43 74.49% 340,470.73 72.35%
头枕 42,663.88 19.41% 72,287.49 17.68% 79,013.99 20.45% 87,958.40 18.69%
顶棚中央
控制器
其他 7,491.73 3.41% 20,885.78 5.11% 9,638.91 2.50% 13,992.16 2.97%
合计 219,777.32 100.00% 408,947.66 100.00% 386,284.22 100.00% 470,568.4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阳板、头
枕、顶棚中央控制器等。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遮阳板为主,其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35%、74.49%、72.36%和 72.56%,占比较大,是公
司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各产品销售收入均同比
下降,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客户提货量减少。2021 年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防
控趋于稳定,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恢复,营业收入得到回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外 189,319.51 86.14% 333,229.16 81.48% 316,027.80 81.81% 395,541.05 84.06%
境内 30,457.81 13.86% 75,718.50 18.52% 70,256.42 18.19% 75,027.38 15.94%
合计 219,777.32 100.00% 408,947.66 100.00% 386,284.22 100.00% 470,568.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分别为 395,541.05 万元、
为 84.06%、81.81%、81.48%和 86.14%。
在 2020 年部分时间停工停产,使得对境外客户的出货减少所致。
公司具有为整车制造商提供汽车内饰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一体化解
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除上汽大众、一汽大众、长城汽车、理想、蔚来、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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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境内客户外,客户体系亦涵盖了通用、福特、梅赛德斯奔驰、宝马、大众、
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勒与法国标致合并)、特斯拉、Rivian 等境外知名客户。
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较早,目前已经在美国、法国、墨西哥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
在日本、韩国、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家设立了销售和服务网络。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59,586.83 97.34% 307,393.59 97.16% 285,862.24 97.53% 326,888.60 97.52%
其他业务成本 4,362.86 2.66% 8,986.70 2.84% 7,249.88 2.47% 8,301.27 2.48%
合计 163,949.69 100.00% 316,380.30 100.00% 293,112.13 100.00% 335,189.8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335,189.87 万元、293,112.13 万元、
万元、285,862.24 万元、307,393.59 万元和 159,586.83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分别为 97.52%、97.53%、97.16%和 97.34%。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
与业务收入结构相对应。
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0 年度,公
司营业成本减少 42,077.74 万元,下降比例为 12.55%,小于营业收入的下降比例
应减少了结转的营业成本;另一方面,2020 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相关
的运费和出口代理费从销售费用转至营业成本列示,两者共同的影响,使得营业
成本在 2020 年同比减少,但下降比例小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减少比例。2021 年度,
公司营业成本增加 23,268.17 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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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遮阳板 116,805.35 73.19% 222,658.79 72.43% 213,976.24 74.85% 238,905.25 73.08%
头枕 28,469.90 17.84% 50,108.22 16.30% 54,488.74 19.06% 56,977.04 17.43%
顶棚中央
控制器
其他 5,436.35 3.41% 16,969.37 5.52% 8,390.71 2.94% 10,478.78 3.21%
合计 159,586.83 100.00% 307,393.59 100.00% 285,862.24 100.00% 326,888.6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遮阳板产品的成本。报告期各期,遮阳板产品的主
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38,905.25 万元、213,976.24 万元、222,658.79 万元和 116,805.35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3.08%、74.85%、72.43%和 73.19%。报告
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60,190.48 97.21% 101,554.07 97.19% 100,421.97 98.55% 143,679.82 98.01%
其他业务毛利 1,727.94 2.79% 2,936.81 2.81% 1,476.90 1.45% 2,919.15 1.99%
合计 61,918.43 100.00% 104,490.88 100.00% 101,898.88 100.00% 146,598.9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分别为 146,598.97 万元、101,898.8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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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遮阳板 42,656.26 70.87% 73,252.87 72.13% 73,749.18 73.44% 101,565.49 70.69%
头枕 14,193.99 23.58% 22,179.28 21.84% 24,525.25 24.42% 30,981.36 21.56%
顶棚中央
控制器
其他 2,055.38 3.41% 3,916.40 3.86% 1,248.19 1.24% 3,513.38 2.45%
合计 60,190.48 100.00% 101,554.07 100.00% 100,421.97 100.00% 143,679.82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遮阳板产品的毛利分别为 101,565.49 万元、73,749.18 万
元、73,252.87 万元和 42,656.26 万元,占比分别为 70.69%、73.44%、72.13%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贡献率 贡献率
遮阳板 26.75% 72.56% 19.41% 24.75% 72.36% 17.91%
头枕 33.27% 19.41% 6.46% 30.68% 17.68% 5.42%
顶棚中央控制器 12.65% 4.62% 0.58% 11.10% 4.86% 0.54%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39% 100.00% 27.39% 24.83% 100.00% 24.83%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贡献率 贡献率
遮阳板 25.63% 74.49% 19.09% 29.83% 72.35% 21.58%
头枕 31.04% 20.45% 6.35% 35.22% 18.69% 6.58%
顶棚中央控制器 9.08% 2.56% 0.23% 27.07% 5.98% 1.62%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00% 100.00% 26.00% 30.53% 100.00% 30.53%
注:毛利贡献率=产品毛利率*产品收入/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53%、26.00%、24.83%和
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销售商品
的运费和出口代理费从销售费用中归类为营业成本,2020 年度共增加主营业务
成本 15,822.65 万元。若剔除该部分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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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为 30.09%,与 2019 年相比变动较小,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比较稳定。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1 年上升 2.56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继峰股份 11.20% 14.14% 13.57% 15.58%
双林股份 16.55% 18.55% 19.28% 20.60%
宁波华翔 15.78% 18.76% 19.10% 20.03%
毛利率
常熟汽饰 20.90% 24.05% 23.24% 22.60%
C36 同行业中位数 17.83% 18.68% 20.93% 21.39%
岱美股份 27.41% 24.83% 25.80% 30.43%
注:C36 同行业中位数系包含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证监会行业分类“C36 汽车制
造业”中除 ST 类及 B 股以外的企业。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告或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0.43%、25.80%、24.83%和 27.41%,公司
毛利率水平整体高于 C36 同行业中位数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因公司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及结构、销售领域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在遮阳板等细
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位置,竞争力较强。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5,843.30 2.59% 8,365.21 1.99% 7,363.04 1.86% 28,425.09 5.90%
管理费用 15,634.19 6.92% 30,177.85 7.17% 28,187.43 7.14% 31,416.23 6.52%
研发费用 8,971.20 3.97% 18,720.43 4.45% 15,138.22 3.83% 18,010.58 3.74%
财务费用 -4,922.76 -2.18% 5,340.47 1.27% 7,671.23 1.94% -394.75 -0.08%
合计 25,525.93 11.30% 62,603.97 14.87% 58,359.93 14.77% 77,457.15 16.08%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77,457.15 万元、58,359.93 万元、62,603.97
万元和 25,525.9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6.08%、14.77%、14.87%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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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包装及代理税费 1,042.64 17.84% 822.73 9.84% 1,007.66 13.69% 19,437.07 68.38%
仓储及租赁费 1,439.50 24.64% 1,455.93 17.40% 1,253.49 17.02% 2,391.94 8.41%
工资及社保费用 2,586.57 44.27% 4,272.27 51.07% 4,237.15 57.55% 4,907.20 17.26%
售后服务及材料费 350.81 6.00% 1,281.20 15.32% 491.51 6.68% 1,222.42 4.30%
差旅费 132.76 2.27% 47.45 0.57% 55.00 0.75% 171.93 0.60%
办公费用 21.13 0.36% 151.64 1.81% 111.22 1.51% 86.59 0.30%
其他 269.88 4.62% 334.00 3.99% 207.02 2.81% 207.94 0.73%
合计 5,843.30 100.00% 8,365.21 100.00% 7,363.04 100.00% 28,425.09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8,425.09 万元、7,363.04 万元、8,365.21
万元和 5,843.3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0%、1.86%、1.99%和 2.59%。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包装及代理税费、仓储及租赁费、工资及社保费用、售后服
务及材料费等构成。
司产品销售量减少,使得仓储及租赁、售后服务等各相关费用随之减少;另一方
面,2020 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相关的运费和代理费支出从包装及代
理税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业收入的回升,销售相关费用随之提升,仓储及租赁费和售后服务及材料费等均
较 2020 年增加。
较小,主要是仓储租赁、包装代理以及人工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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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8,919.89 57.05% 18,584.15 61.58% 17,478.77 62.01% 20,380.69 64.87%
折旧费 1,076.08 6.88% 2,822.21 9.35% 1,982.13 7.03% 1,508.36 4.80%
租赁费 658.38 4.21% 623.42 2.07% 716.96 2.54% 683.92 2.18%
易耗品摊销、维护
修缮费
咨询及服务费 440.26 2.82% 2,011.62 6.67% 2,412.76 8.56% 1,844.20 5.87%
差旅费 176.33 1.13% 1,024.15 3.39% 763.55 2.71% 1,486.51 4.73%
业务招待费 121.78 0.78% 326.50 1.08% 278.22 0.99% 365.14 1.16%
办公费用等 524.42 3.35% 1,327.08 4.40% 1,047.91 3.72% 1,158.95 3.69%
财产保险费 347.42 2.22% 409.13 1.36% 401.74 1.43% 501.77 1.60%
无形资产摊销 274.73 1.76% 764.70 2.53% 866.34 3.07% 803.69 2.56%
工会经费 97.11 0.62% 285.28 0.95% 331.85 1.18% 299.25 0.95%
水电供热费 1,098.95 7.03% 415.85 1.38% 381.19 1.35% 455.72 1.45%
股权激励款 - - - - - - -240.70 -0.77%
其他 749.00 4.79% 1,058.70 3.51% 986.37 3.50% 1,046.05 3.33%
合计 15,634.19 100.00% 30,177.85 100.00% 28,187.43 100.00% 31,416.23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1,416.23 万元、28,187.43 万元、30,177.85
万元和 15,634.1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2%、7.14%、7.17%和 6.92%。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咨询及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用等构
成。
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停工停产,人员薪酬等费用支出减少;此外,疫情期间出
行受到限制,公司差旅费用亦相应减少。
化,公司生产逐渐恢复正常,人员薪酬和差旅等费用支出相应回升;此外,公司
在建工程于 2021 年 9 月转固,使得 2021 年折旧费较 2020 年增加。
酬、维护修缮费、水单供热费等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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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投入 8,691.27 96.88% 16,795.25 89.72% 14,265.10 94.23% 16,788.18 93.21%
折旧费 226.68 2.53% 274.86 1.47% 240.69 1.59% 230.12 1.28%
其他 53.25 0.59% 1,650.32 8.82% 632.43 4.18% 992.27 5.51%
合计 8,971.20 100.00% 18,720.43 100.00% 15,138.22 100.00% 18,010.58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010.58 万元、15,138.22 万元、18,720.43
万元和 8,971.20 万元,主要为直接投入。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4%、3.83%、4.45%和 3.97%,报告期
内,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研发投入规模。2020 年研发费用较 2019 年减少 2,872.36
万元,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部分新项目的研发周期延迟,相应的研发支出减少所
致;2021 年研发费用较 2020 年增加 3,582.21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当年加大了研
发力度,使得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明显;2022 年 1-6 月研发费用较 2021 年 1-6
月增加 600.19 万元,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费用 506.80 938.53 1,741.43 2,147.24
减:利息收入 -113.07 -294.23 -329.67 -443.37
汇兑损益 -5,366.74 4,583.08 6,100.09 -2,427.55
手续费 50.26 113.09 159.38 328.93
合计 -4,922.76 5,340.47 7,671.23 -394.75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94.75 万元、7,671.23 万元、5,340.47 万
元和-4,922.7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波动较大,主要系因公司境外销售
和境外经营面临一定的外汇波动风险,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公司出现较
大的汇兑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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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外,报告期内利息费用逐年减小,主要是公司短期借款在报告期内
逐年下降所致。
(五)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1,967.78 万元、3,768.04 万元、2,655.17
万元和 275.76 万元,主要包括福利企业返还增值税优惠及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
(六)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 -79.78 -35.39 25.63
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
- -0.85 - -
的投资收益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产生
的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55.59 1,255.32 1,480.85 2,019.80
合计 3,350.34 18,749.47 3,747.40 -1,147.02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1,147.02 万元、3,747.40 万元、
及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
(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 727.25 万元、15,564.32 万
元、-11,125.11 万元和-2,956.0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
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变动,公司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主要为降低外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所进行外汇套期保值而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截至报告期
各期末尚未交割结算的合约所对应的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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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8.30 万元、269.29 万元、307.17 万
元和 399.70 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报告期内
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和变化均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九)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8.99 万元、16,799.41 万元、3,680.51
万元和-235.85 万元,主要为商誉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损失。
Integrated Technologies 汽车遮阳板相关资产和业务,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公司将标的资产收购价格与其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计人民币 53,321.95 万元。2020 年公司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合计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 16,023.20 万元。此外,2020 年 3 月,公司以 6.33 万元取得岱美捷克
此在 2020 年即对其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主要原因为对库龄较长及存在减值迹象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十)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 457.12 万元、-5.11 万元、-345.78
万元和 5.26 万元。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来源均为处置固定资产获得的收益,报告
期内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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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980.36 1,863.89 1,620.19 2,241.91
赔偿及罚款收入 85.52 376.10 1,971.36 204.17
其他 279.33 17.42 97.55 111.76
合计 1,345.21 2,257.40 3,689.10 2,557.84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2,557.84 万元、3,689.10 万元、
Technologies 汽车遮阳板相关资产和业务后,所收购的标的资产在部分产品的工
艺、质量、交付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依据收购协议
向卖方主张赔偿。经双方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卖方以此向公司赔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
毁损报废损失
对外捐赠 2.00 8.46 12.38 12.00
罚款支出 0.47 32.89 17.59 19.81
其他 1.40 21.71 3.35 28.44
非常损失 - 2,035.52 4,320.86 -
合计 59.05 2,163.66 4,468.17 360.61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360.61 万元、4,468.1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变化为非常损失,系子公司岱美墨西哥内饰
某采购员的邮箱密码被诈骗团伙窃取,诈骗团伙根据该采购员与供应商的邮件往
来信息伪造了供应商邮箱,并冒充供应商通过该邮箱发送伪造签名的更换收款银
行账户通知,以原收款银行账户在税务审查无法收款为由要求更换收款银行账
户,导致岱美墨西哥内饰于 2020 年末和 2021 年初合计向诈骗团伙转账 981.35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6,355.58 万元),从而遭受了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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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25 -411.71 -119.09 156.7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 259.23 411.11 593.71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1,288.45 2,669.19 3,772.40 3,003.02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55.66 1,255.32 1,480.85 2,019.8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244.31 -1,392.05 -4,120.13 -527.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5 -2.79 -106.1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41.76 7,124.58 17,003.34 2,929.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013.00 41,606.87 39,314.98 62,533.25
比例 4.97% 17.12% 43.25% 4.69%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2,929.95 万元、17,003.34 万元、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
资收益,主要系公司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损益。该部分远期外汇合约为公
司降低外汇波动影响,所进行套期保值而签署。若将公司报告期内汇兑损益一并
考虑,则与外汇相关的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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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减: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5,366.74 4,583.08 6,100.09 -2,427.55
合计影响 5,475.86 1,866.58 11,766.18 -37.65
利润总额 37,240.60 45,587.64 46,566.55 70,956.59
占比 14.70% 4.09% 25.27% -0.05%
根据上表,在将汇兑损益一并考虑后,与外汇相关产生的损益对经营业绩的
影响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明显变小;2022 年 1-6 月的影响增大,但合计对利润产
生的影响为正。因此,总体而言,外汇变动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
额分别为 21,405.46 万元、16,914.33 万元、16,044.06 万元和 3,422.12 万元,主要
为购置机器设备、厂房建设等,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 14.05%、11.73%、11.42%和 2.45%,不存在固定资产
大规模增加的情形。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对主营业务进行,主要为提升公司的生
产经营能力,不存在进行跨行业投资的情形。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现有在
建工程项目的后续支出等。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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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创新性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能力主
要体现在与下游客户协同研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从概念设计、三维建模,到数
字样品匹配、快速成型,再到模具、工装、检具的设计和制造、质量品控等各环
节。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十分注重技术研究和开发设计,始终保持着技术研发方面
的优势地位,已在同步开发、模具制造、检测试验等方面取得了技术领先优势,
在本行业具有深厚的经验积累,已将研发及生产中所掌握的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沉淀为标准化管控的能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在研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研发项目 研发预算(万元) 研发进度
公司为了保持持续的技术优势,将继续与下游客户保持紧密合作,跟进客户
的产品需求,参与客户其新项目的定点过程,用技术及工艺能力拆解并实现客户
的产品需求,成为客户长期信赖的可靠合作伙伴。
十一、重大对外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
事项
(一)重大对外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
关于受到诈骗的刑事诉状。该诉状是关于 2020 年 11 月底至 2021 年 1 月初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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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内饰因遭遇诈骗团伙冒充并伪造公司供应商员工信息而损失 981.35 万美
元的事项。目前,该案件仍由检察官总署进行调查中,案件调查已上升至联邦层
级,案件编号为 C.I. 993/2021。
此外,针对该事项,中国香港警署因反洗钱调查意外冻结到该诈骗团伙的一
香港账户,冻结款项金额为 20.08 万美元。经过与香港警署、香港最高法院的相
关司法流程后,岱美墨西哥内饰于 2022 年 8 月取得了该笔 20.08 万美元款项。
除上述在墨西哥科阿韦拉州检察官总署的刑事起诉案件外,截至本募集说明
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
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无作为当事方参与的其他重大未了结
诉讼、仲裁案件。
该起事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汇出的货款 662.21 万美元,按汇率 6.5249 折合
人民币为 4,320.86 万元,确认为 2020 年当期营业外支出。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初汇出的货款 319.14 万美元,按汇率 6.3757 折合人民币
为 2,034.72 万元,确认为 2021 年当期营业外支出。
因 2022 年 8 月公司收到追回的少量损失款 20.08 万美元,按汇率 6.8906 折
合成人民币 138.40 万元,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该起事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
(三)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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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影响
(一)业务及资产的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整体良好,总资产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公司流动资
产构成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预期未来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
增加,非流动资产构成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等,均与公
司的经营相关。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公司负债规模总体上稳中有降,报告期内负债总额从 2019 年末的 153,015.75
万元下降至 2022 年 6 月末的 114,419.26 万元。目前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
应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短期内将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流动负债占
比,有利于缓解短期资金的压力。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
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不断推进,公司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将继
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内部协同效
应,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资本运作,发挥上市公司综合优势,以进一
步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先生及姜明先生直接、间接控
制公司股权的比例合计为 80.78%,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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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十三、最近一期季度报告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季度报告未涉
及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现就公司最近一期
季度报告的相关信息索引如下(最新季度报告全文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一)最近一期季度报告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资产总计 542,573.49 525,020.14
负债合计 125,327.76 126,622.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245.73 398,39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7,245.73 398,397.4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 364,286.86 420,871.18
营业利润 56,176.79 45,493.90
利润总额 57,533.14 45,587.64
净利润 48,619.97 41,606.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19.97 41,606.8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4.72 7,49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64.73 21,849.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24.02 -38,845.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814.88 -12,1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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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分析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核心管理团队、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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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及其具体事由如下:
序 处罚 处罚 是否构成重
主体 处罚时间 文书号及处罚事项
号 机关 情况 大违法行为
浦第 2120214106 号,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 罚款人民币
者从事禁忌作业案。 6 万元
浦第 2120214098 号,1.未按照规定及时、如
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
目案;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
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案;3.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
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案;
上海市浦
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案;5.未提供
东新区卫 警告及合计
职工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案;6.未按
生健康委 罚款人民币
员会 25.5 万 元
上海 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案;
(注)
岱美 7.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
场所未设置冲洗设备案;8.未按照规定对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案;
没有公布案;10.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
采取指导、督促措施案;11.未按照规定组织
职业健康检查案;12.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
用案。
上海市浦 第 2120210858 号,在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东新区人 年 2 月期间违法延长 42 名劳动者工作时间。
力资源和
第 2120200449 号,在 2019 年 9 月至 11 月期
间违法延长 235 名劳动者工作时间。
局
岱山县卫 舟岱卫职当罚[2021]1 号,未为劳动者个人提
生健康局 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护用品。
岱山县公
舟山 岱公(机)行罚决字[2020]00477 号,未按要
岱美 求在保卫值班室窗口设置防盗栅栏。
派出所
岱山县综 舟岱综执罚决字[2020]第 07-0005 号,未取得 罚款人民币
合行政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4.3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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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局 舟岱综执罚决字[2020]第 07-0006 号,未取得 罚款人民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5.59 万元
中华人民 海事罚字[2022]070109031911,托运人提供
舟山 罚款人民币
银岱 0.85 万元
波海事局 5%。
注:该 25.5 万元罚款的构成分别为第 1 条、第 7 条、第 11 条,共 3 条事项构成。其余
事项均为警告不涉及罚款。
针对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已执行了整改,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上述第 1 项,上海岱美受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责令关闭;根据《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上海岱美受
到的罚款处罚属于一般情形,不属于从重或情节严重情形。根据上述处罚依据,
上海岱美被罚款 6 万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第 2 项,上海岱美受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信用修复决定书》
(浦
卫生信用修复(2022)16 号),发行人的行政处罚(文书号:浦第 2120214098
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予以修复,信用中国亦撤除该失信违法信息的公示。上
海岱美本次因职业卫生防护等不到位被处以多个警告以及罚款,系该主体因职业
卫生防护受到的首次行政处罚,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卫生防护方面经验不足,不存
在主观恶意逃避监管的情形,也未导致严重的职业危害后果发生,因此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书多给予警告处罚;涉及罚款的处罚金额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顶格处罚;另外,受到处罚后,上
海岱美管理层、车间管理员及普通工人等各层级员工已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政策,
依法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积极整改。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岱美积极落实整改
措施,违法行为已纠正,违法后果已消除,并且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
伤亡或社会恶劣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第 3、4 项,上海岱美受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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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
罚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
处以罚款。根据上述处罚依据,上海岱美被处以警告处罚,且未受到罚款,属于
程度较轻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第 5 项,舟山岱美受到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处罚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
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舟山岱美受到
的警告处罚,且未受到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上述第 6 项,舟山岱美受到岱山县公安局机场派出所处罚事项,根据《企业
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
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
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
全的,对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
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舟山岱美被处以警告处罚,且未受到罚款,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第 7、8 项,舟山岱美受到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根据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
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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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舟山岱美是按罚款范围下限(即:建设工程造价百
分之五)被处以罚款且完成整改,上述行政处罚属于程度较轻的行政处罚。对于
上述违法行为,舟山岱美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已于 2020 年 7 月取得浙(2020)岱山
县不动产权第 0006506 号、浙(2020)岱山县不动产权第 0006507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整改。此外,根据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证明
文件,舟山岱美上述建筑均已取得合法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已结案,上述行为不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第 9 项,舟山银岱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处罚事项,根据当时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 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
项规定,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 5%或者 1 吨的,由海事
管理机构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常见海
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违反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被处
罚款金额在 5,000 元及以上 10,000 以下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公司就前述处罚事项加强了内部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完成了
相应的整改,公司报告期内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
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
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况,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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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形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
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
股东岱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姜明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岱美投资持股 100%,姜
银台任董事兼总经理
舟山岱美房地产开发有 岱美投资持股 100%,姜
限公司 银台任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冠天航空座椅有限 岱美投资持股 100%,姜
公司 银台任董事
姜银台持股 79.00%,姜
银台任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羽帅管理咨询有限 姜明持股 100.00%,姜明
公司 任董事
姜明持股 45%,姜明配
上海兴为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是姜明
上海憬行咨询管理合伙 姜明持有 87.50%合伙份
企业(有限合伙) 额
福建明静投资合伙企业 姜明持有 60.00%合伙份
(有限合伙) 额
上述企业主营业务均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其具体情
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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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
为了避免与公司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岱美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严格遵守了此前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除持有
岱美股份的股份外,未投资其它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
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
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公司及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自愿放弃同岱美股份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竞争,或将相应的商业机会让予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
司,或应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要求,按初始投资成本的价格转让予岱美股
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并将此前所获收益(如有)无偿转让予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
公司,不会因此谋取任何利益,并在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项监管规定以及岱美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确保岱美股份及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
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权益遭受损害,本公司将无条件赔偿岱美股份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和姜明及其家族重要成员姜英、叶春雷、姜月定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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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严格遵守了此前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除持有岱
美股份的股份外,未投资其它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它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
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
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及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自愿放弃同岱美股份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竞争,或将相应的商业机会让予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或
应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要求,按初始投资成本的价格转让予岱美股份及其
控股子公司,并将此前所获收益(如有)无偿转让予岱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会因此谋取任何利益,并在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监
管规定以及岱美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确保岱
美股份及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
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益遭受损害,本人将无条件赔偿岱美股份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
如下: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均为姜银台、姜明。其基
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岱美投资,其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 家境内子公司、17 家境外
子公司,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 100%全资持有,其中重要子公司情况参见本募集
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重要权益投资情
况”之“(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除上述控股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即为公司控股股东岱
美投资。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公司情况参见本节“三、
同业竞争”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
为公司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其他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邱财波女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
企业。邱财波于 2023 年 1 月离任监事
公司原董事姜杰女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
业。姜杰于 2020 年 1 月离任董事
公司原董事姜杰女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
业。姜杰于 2020 年 1 月离任董事
公司原董事姜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姜
杰于 2020 年 1 月离任董事
注:岱山县金鑫海绵制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更名为舟山市金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二)关联交易
公司将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人发生的对外担保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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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一般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金额
关联方
主要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舟山岱津机械设 采购原材
- - 3,560.60 4,733.34
备制造有限公司 料
岱山县金鑫海绵 采购原材
制品有限公司 料
采购原材
博繁新材 - - 178.73 1,329.46
料
舟山岱津科技发 采购原材
- - 46.95 76.70
展有限公司 料
舟山岱津贸易有 采购原材
- - 529.31 -
限公司 料
合计 1,237.23 5,164.00 11,063.17 11,060.54
注: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于 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向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 6,620.36
万元和 3,414.75 万元。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为铝管、铝型材、座椅海绵、金属骨架等用于产品
生产的原材料,对于关联采购,公司均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
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
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
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金额
关联方
主要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水电蒸汽
博繁新材 - - 41.68 71.34
等
舟山岱津机 零星材料销售 - - 331.96 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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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金额
关联方
主要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械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岱山县金鑫
零星质量索赔
海绵制品有 3.95 - 2.27 2.53
款
限公司
合计 3.95 - 375.91 94.62
注: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于 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向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分别销售 229.05 万元和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为水电费及铝材等少量原材料,关联销售整体金额
较小,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79.71 606.36 613.17 698.21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①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上海岱美 14,700.00 2018/3/23 2021/3/23 是
岱美墨西哥内饰 30,000.00 2019/1/21 2020/1/21 是
岱美墨西哥内饰 30,000.00 2020/2/26 2021/2/25 是
舟山银岱 5,000.00 2019/8/7 2020/5/16 是
上海岱美 9,700.00 2021/3/8 2026/3/7 否
截至目前,公司作为担保方正在履行中的关联担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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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合同》,对于子公司上海岱美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在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6 年 3 月 7 日期间已经签订或者将要签订的一系列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网络供
应链融资额度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的债务,由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
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9,700 万元,保证范围包括相关债务的本
金、利息以及实现债务的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关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到期之日后 3 年。
②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岱美投资 65,000.00 2019/3/14 2020/3/13 是
岱美投资 65,000.00 2020/2/26 2021/2/25 是
岱美投资 30,500.00 2019/3/21 2020/3/20 是
岱美投资 40,000.00 2022/3/29 2023/3/28 注
岱美投资 35,500.00 2020/3/30 2025/3/29 否
注:岱美投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为 40,000.00 万元的《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于授信期间(2022 年 3 月
任。
截至目前,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正在履行中的关联担保如下: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在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
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或其他合同项下的债
务,由岱美投资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为人民
币 35,500.00 万元,保证范围包括相关债务的本金、利息以及实现债务的相关费
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到期
之日后 3 年。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开具国内信用证金额为 5,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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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
公司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① 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各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承租方名称
种类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海冠天航空座
房产 - - - 12.00
椅有限公司
博繁新材 房产 - 12.03 19.37 20.52
合计 - 12.03 19.37 32.52
上海冠天航空座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控制的企业,其向公司
子公司上海岱美租赁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岱美厂区内的房产,租赁期自
美租赁房产。
博繁新材原为公司联营企业,其向公司子公司舟山银岱租赁位于浙江省岱山
县舟山银岱厂区内的房产,租赁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
繁新材已于 2021 年 12 月出具清算报告,并于 2022 年 1 月完成了注销手续,自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金额较小,定价公允。
② 公司作为承租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三)关联方往来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项目账面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博繁新材 - - - 10.15
预付款项 博繁新材 - -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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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 - 3.95 10.15
公司关联方应收项目金额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应付项目账面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舟山岱津机械设
- - 616.55 1,052.79
备制造有限公司
博繁新材 - - - 565.20
应付账款 岱山县金鑫海绵
制品有限公司
舟山岱津科技发
- - - 14.46
展有限公司
合计 559.87 973.16 2,912.49 2,739.30
应付账款余额 44,224.07 48,079.52 51,568.27 44,809.07
占比 1.27% 2.02% 5.65% 6.11%
公司关联方应付账款余额占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11%、
(四)报告期内的一般关联交易汇总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金额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主要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舟山岱津机械设
经常性关联交易 - - 3,560.60 4,733.34
备制造有限公司
岱山县金鑫海绵
经常性关联交易 1,237.23 5,164.00 6,747.58 4,921.04
制品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
经常性关联交易 博繁新材 - - 178.73 1,329.46
料
舟山岱津科技发
经常性关联交易 - - 46.95 76.70
展有限公司
舟山岱津贸易有
经常性关联交易 - - 529.31 -
限公司
合计 1,237.23 5,164.00 11,063.17 11,060.54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关联交易 金额
交易类型 关联方
主要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水电
经常性关联交易 博繁新材 - - 41.68 71.34
蒸汽等
舟山岱津机械设 零星材料
经常性关联交易 - - 331.96 20.75
备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
合计 0.00 0.00 373.64 92.09
岱山县金鑫海绵 零星质量
经常性关联交易 3.95 - 2.27 2.53
制品有限公司 索赔款
董事、监事、高级 关键管理
经常性关联交易 279.71 606.36 613.17 698.21
管理人员 人员报酬
上海冠天航空座
偶发性关联交易 - - - 12.00
椅有限公司 房产
偶发性关联交易 博繁新材 - 12.03 19.37 20.52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担保 详见前文明细
博繁新材 应收账款 - - - 10.15
博繁新材 预付款项 - - 3.95 -
舟山岱津机械设
- - 616.55 1,052.79
备制造有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 博繁新材 - - - 565.20
岱山县金鑫海绵 应付账款
制品有限公司
舟山岱津科技发
- - - 14.46
展有限公司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支付关键管理
人员薪酬等,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
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协商定价,交
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五、制度安排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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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章程》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其中应包括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
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
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
参见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
自然人。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
批准,并在签订协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
进行公告。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批准,并在签订协议后的两个
工作日内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进行公告。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
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也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还应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
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所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可行、有效。”
六、拟采取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表决程序和回避制
度;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并对关联交
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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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
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
四次董事会和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9,841.66 万
元(含 149,841.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号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沪
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 浦发改境外备〔2022〕106 号)、
基地建设项目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
证第 N3100202200638 号)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
年产 70 万套顶棚产品建 (2209-330921-04-01-119117)、舟
设项目 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批复(舟
环岱建审〔2022〕16 号)
合计 149,841.66 149,841.66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使
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经 2021 年 3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国制造 2025》(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等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二、董事会会议前投入情况
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尚
未使用自有资金在董事会前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不存在董事会前已
投入的资金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2,341.66 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是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
件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墨西哥 Ramos Arizpe,
Coahuila México,拟通过购置土地并新建厂房及生产线的方式新增汽车内饰件产
品产能。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可年产汽车顶棚系统集成产品 30 万套、汽车顶棚
产品 60 万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2,341.66 万元,具体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项目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资本性支出
土地投资 2,234.45 2,234.45 是
建设投资 23,450.00 23,450.00 是
设备投资 51,657.21 51,657.21 是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否
合计 82,341.66 82,341.66
(1)土地投资:根据拟在墨西哥购买土地的面积,按照面积单价测算,合
计投入土地购置支出 2,234.45 万元。
(2)建设投资:拟建设房屋 70,000 平方米,按照单位面积的建设、装修、
配套工程支出计算,合计建设投资支出 23,450.00 万元。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3)设备投资:设备投资主要为生产顶棚所需的各类机器设备的购置支出,
设备清单由公司生产、工程相关部门按照相应产线所需组成设备编制,设备单价
按照设备供应商的报价确定,合计设备支出为 51,657.21 万元。
(4)铺底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以项目建设初期需要投入的流动资金确
定,本次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确定为 5,000.00 万元,剩余所需流动资金由项目经营
产生的现金流提供。
上述资金投入中,土地投资、建设投资、设备投资为资本性支出,合计占项
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93.93%。
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公司在建设期内将完成房屋建
设和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作。达产期预计为 36 个月(含建设期)。
本项目正常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销售收入 162,000.00 万元。本项目的税后内
部收益率为 17.2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43 年(含建设期)。
(1)整体测算假设
①本次项目为公司新增产能的项目,不占用公司现有生产能力;
②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
③项目产品单价以公司已经获取或者正在获取的订单为基础确定,产品成本
和毛利率依据相关产品成本构成并参考材料价格、历史采购情况测算确定,期间
费用以公司报告期费用占比为基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④项目整体经营周期为 10 年。
(2)营业收入和定价依据
根据前述假设,项目达产后的预计营业收入如下:
产品 项目 T+1 T+2 T+3 至 T+10
营业收入(万元) 64,800.00 129,600.00 162,000.00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收入(万元) 48,000.00 96,000.00 120,000.00
汽车顶棚系统
数量(万套) 12.00 24.00 30.00
集成产品
单价(元) 4,000.00 4,000.00 4,000.00
收入(万元) 16,800.00 33,600.00 42,000.00
汽车顶棚产品 数量(万套) 24.00 48.00 60.00
单价(元) 700.00 700.00 700.00
定价依据:
汽车顶棚系统集成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目前公司已经取得或者正在取
得的订单为全球知名新势力车企的新能源车型的顶棚系统集成产品,经测算,本
次以 4,000 元/套作为测算单价。汽车顶棚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目前公司已
经取得或者正在取得的订单包括全球整车企业和全球知名新势力车企的项目,经
测算,本次以 700 元/套作为测算单价。
(3)营业成本和毛利率
本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为 27.96%,与公司历史经营期的毛利率水平接近,
具有合理性。
(4)期间费用
本次测算所采用的期间费用比例,以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为基础并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后确定。
(5)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
根据前述假设,本次墨西哥项目效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至 T+10
营业收入 64,800.00 129,600.00 162,000.00
营业成本 47,203.39 94,406.78 116,710.78
销售费用 1,296.00 2,592.00 3,240.00
管理、研发费用 4,536.00 9,072.00 11,340.00
税前利润 11,764.61 23,529.22 30,709.22
所得稅(30%) 3,529.38 7,058.76 9,212.76
净利润 8,235.23 16,470.45 21,496.45
毛利率 27.16% 27.16% 27.96%
净利率 12.71% 12.71% 13.27%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测算的毛利率、净利率与公司 2022 年 1-6 月份的毛利率、净利率处
于相近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净利率
本募投项目(T+3 至 T+10) 27.96% 13.27%
岱美股份(2022 年 1-6 月) 27.41% 13.73%
由于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涉及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相关的募投项目毛利率如下:
上市公司 募投项目 披露时间 毛利率
年产 110 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26.29%
嵘泰股份 2021.12
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31.36%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注:拟投产产品为包括
泉峰汽车 2021.3 29.71%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在内的高端汽车零部件产品)
铁流股份 年产 60 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 2020.11 29.36%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23.00%
银轮股份 2020.8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 30.55%
兆丰股份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测算毛利率 2020.7 30.88%
— 毛利率平均数 28.74%
岱美股份 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27.96%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期披露的新能源汽车零部
件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6)内部收益率的测算
根据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测算得出含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为 7.43 年,
项目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7.22%。如前所述,本募投项目预测毛
利率和净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毛利率和净利率相近,与同行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投资项目相比,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
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实施地点位于墨西哥 POL?GONO "G" , Zone La Providencia, Ramos Arizpe,
Coahuila México。公司已签署了该宗土地的购买协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了
所有权登记相关的全部流程。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沪浦发改境外备〔2022〕106 号)及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
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2200638 号)。
公司本次涉及境外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境内审批手续已经全部取得,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年产 70 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2,500.00 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岱山县东沙镇工业
基地,拟综合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厂房建设,同时进行设备购置与安装、生产线建
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顶棚产品 70 万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2,500.00 万元,具体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项目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资本性支出
建设投资 5,200.00 5,200.00 是
设备投资 24,300.00 24,300.00 是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否
合计 32,500.00 32,500.00
(1)建设投资:拟建设房屋 20,000 平方米,按照单位面积的整体建设支出
计算,合计建设投资支出 5,200.00 万元。
(2)设备投资:设备投资主要为生产顶棚所需的各类机器设备的购置支出,
设备投资主要为生产顶棚所需的各类机器设备的购置支出,设备清单由公司生
产、工程相关部门按照相应产线所需组成设备编制,设备单价按照设备供应商的
报价确定,合计设备支出为 24,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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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铺底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以项目建设初期需要投入的流动资金确
定,本次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确定为 3,000.00 万元,剩余所需流动资金由项目经营
产生资金提供。
建设投资和设备投资为资本性支出,合计占项目总投的比例为 90.77%。
综合以上,本次募投的建设项目合计总投资为 114,841.66 万元,拟全部用募
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额未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其中,资本性支出合计为
本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公司在建设期内将完成房屋
建设和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工作。达产期预计为 36 个月(含建设期)。
本项目正常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销售收入 49,000.00 万元。本项目的税后内
部收益率为 18.0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12 年(含建设期)。
(1)整体测算假设
①本次项目为公司新增产能的项目,不占用公司现有生产能力;
②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
③项目产品单价以公司已经获取或者正在获取的订单为基础确定,产品成本
和毛利率依据相关产品成本构成并参考材料价格、历史采购情况测算确定,期间
费用以公司报告期费用占比为基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④项目整体经营周期为 10 年。
(2)营业收入和定价依据
根据前述假设,项目达产后的预计营业收入如下:
产品 项目 T+1 T+2 T+3 至 T+10
营业收入(万元) 19,600.00 39,200.00 49,000.00
收入(万元) 19,600.00 39,200.00 49,000.00
汽车顶棚产品
数量(万套) 28.00 56.0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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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T+1 T+2 T+3 至 T+10
单价(元) 700.00 700.00 700.00
定价依据:
汽车顶棚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目前公司已经取得或者正在取得的订单
包括全球知名整车企业和全球知名新势力车企的相关车型,经测算,本次以 700
元/套作为测算单价。
(3)营业成本和毛利率
本项目达产后的毛利率为 28.31%,与公司历史经营期的毛利率水平接近,
具有合理性。
(4)期间费用
本次测算所采用的期间费用比例,以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为基础并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后确定。
(5)经济效益的测算
根据前述假设,本次项目效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至 T+10
营业收入 19,600.00 39,200.00 49,000.00
营业成本 14,278.76 28,557.53 35,129.53
税金及附加 - 21.49 286.65
销售费用 392.00 784.00 980.00
管理费用 1,568.00 3,136.00 3,920.00
税前利润 3,361.24 6,700.99 8,683.82
所得稅(15%) 504.19 1,005.15 1,302.57
净利润 2,857.05 5,695.84 7,381.25
毛利率 27.15% 27.15% 28.31%
净利率 14.58% 14.53% 15.06%
本项目测算的毛利率、净利率与公司 2022 年 1-6 月份的毛利率、净利率处
于相近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净利率
本募投项目(T+3 至 T+10) 28.31% 15.06%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岱美股份(2022 年 1-6 月) 27.41% 13.73%
由于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涉及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相关的投资项目毛利率如下:
上市公司 募投项目 披露时间 毛利率
年产 110 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26.29%
嵘泰股份 2021.12
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31.36%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注:拟投产产品为包括
泉峰汽车 2021.3 29.71%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在内的高端汽车零部件产品)
铁流股份 年产 60 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 2020.11 29.36%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23.00%
银轮股份 2020.8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 30.55%
兆丰股份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测算毛利率 2020.7 30.88%
— 毛利率平均数 28.74%
岱美股份 年产 70 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 — 28.31%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期披露的新能源汽车零部
件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6)内部收益率的测算
根据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测算得出含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为 7.12 年,
项目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8.07%。如前所述,本募投项目预测毛
利率和净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毛利率和净利率相近,与同行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投资项目相比,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
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用地为公司现有土地,不涉及新购置土地的情形。
本项目已取得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2209-330921-04-01-119117),
并取得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舟环岱建审〔2022〕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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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计划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中的 3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
的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产生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提供资金支持,保障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竞争
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53,397.53 万元,具
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7.07 0.01%
银行存款 53,185.74 99.60%
其他货币资金 204.72 0.38%
合计 53,397.53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5,600.80 47.9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为 53,192.81 万元。为保证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计划的顺
利实现,保障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减少自身财
务费用,再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的较高需求,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
持自身的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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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各项税费 10,781.50 16,670.06 17,353.14 20,036.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492.65 461,128.71 338,171.52 465,096.20
月均付现支出 39,082.11 38,427.39 28,180.96 38,758.02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报告期内平均月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整体水平较
高,公司报告期内的月均付现支出为 35,687.84 万元。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下降,导致 2020 年公司月均付现支出下降;
平;2022 年 1-6 月,公司月均付现支出为 39,082.11 万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的需要及销售收入回款周期较长等因素,公司需至
少保留一定的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以满足未来 4-5 个月的资金支出,若以报告
期内的月均付现支出 35,687.84 万元为基础,假设公司月均付现支出保持稳定,
则公司需至少保留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14-18 亿元。
此外,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降低财务
风险。与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相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
资金的融资成本较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首先,公司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
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方案具有可行性。
项目 募投项目 内容 金额(万元)
墨西哥汽车内饰件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视为补充流动资金
年产 70 万套顶棚产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品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000.00
小计 43,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49,8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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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28.70%
其次,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产生的资金需
求,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最后,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
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
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利
于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系在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
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
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1,788.85 万元、395,011.00 万元、
入较 2019 年减少 18.01%;2021 年以来,全球新冠疫情趋于稳定,汽车行业生产
经营活动快速恢复,公司新项目订单量增加,导致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加 6.55%。在全球新冠疫情稳定的背景下,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本次测算以
年的营业收入进行模拟测算。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本次测算选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以及合
同资产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以及合同
负债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假设 2022-2024 年各项
经营性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各项经营性流动负债/营业收入的比例与 2021 年的比
例相同,则对公司 2022-2024 年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占比 预计 2022 年 预计 2023 年 预计 2024 年
营业收入 420,871.18 100.00% 448,424.35 477,781.34 509,060.24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75,886.53 18.03% 80,854.59 86,147.90 91,787.74
应收账款融资 5,389.72 1.28% 5,742.57 6,118.52 6,519.08
预付款项 4,490.71 1.07% 4,784.70 5,097.94 5,431.69
存货 145,120.90 34.48% 154,621.53 164,744.13 175,529.43
合同资产 - - -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 230,887.86 54.86% 246,003.39 262,108.49 279,267.95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48,034.45 11.41% 51,179.12 54,529.66 58,099.55
预收款项 - - - - -
合同负债 737.57 0.18% 785.86 837.30 892.12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 48,772.02 11.59% 51,964.97 55,366.96 58,991.67
流动资金占用额 182,115.84 43.27% 194,038.42 206,741.53 220,276.27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 38,160.43
注:上述增长率仅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测算的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
也不构成业绩承诺。
如上述流动资金缺口测算表格,在不考虑募投项目实施影响的情况下,公司
因自身业务发展及营业收入增加将产生持续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末的
流动资金占用额预计将达到 22.03 亿元,未来三年的流动资金缺口为 38,160.43
万元。公司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实际营运资金的需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前景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用于生产汽车顶棚系统集成产品及顶棚产品,主要用于新
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目前已成汽车业未来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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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屡创新高,未来发展基础坚实
根据国际能源总署(IEA)数据,在面临新冠疫情动荡带来的供应链挑战、
汽车芯片短缺等不利因素下,2021 年度全球新能源汽车仍然实现了超过 660 万
辆的销量,较 2021 年度实现翻倍增长,再次创下历史新高的记录。相比之下,
了强劲增长。尽管新能源汽车销量屡创新高,IEA 的数据显示 2021 年度全球汽
车销量的份额中仅有约 10%为新能源汽车,其余仍为传统燃油车。因此,新能源
汽车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空间仍然巨大。
国正在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趋势的绝对引领者。同时,欧洲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于
模。在中国,充电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速度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并且
新能源汽车的售价与传统燃油车的售价差距缩窄,结合我国广阔的消费市场,均
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国能够在汽车电动化的趋势中站稳主导地位,并且该趋势未
来仍将延续。
(二)汽车电动化趋势发展预期明确
汽车电动化的优势包括削弱对石油进口的依赖、改善空气污染并减少碳排
放、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危机等,因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国家订立了明确的发展目标: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
线图 2.0》,中国 2025 年汽车的年产销量目标为 3,200 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占
比目标为 20%左右(即:目标达 640 万辆左右),而 2021 年实际销量约 350 万
辆。
从整车企业推出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数量来看,IEA 数据显示 2021 年全球电
动车的车型数量约为 450 个,该数量是 2015 年的 5 倍之多,进一步体现了近年
来整车企业在新能源车型开发方面的努力。岱美股份的客户多为全球知名整车企
业,该等车企纷纷表达了关于未来电动化趋势的明确发展预期。
公司代表性客户/全球
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或预期
知名整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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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汽车
依托该平台推出电动车车型。此外,公司通过自主投入或战略合作等方式,
大力布局电池业务和充电基础设施业务,例如:与EVgo合作在2025年实现全
美2,700个快充充电站,是目前全美体量的3倍以上
/欧洲/中国合计预计27万辆;F-150 Lightning纯电皮卡针对北美预计15万辆;
Transit EV针对北美/欧洲预计15万辆;新款SUV针对欧洲预计3万辆
福特汽车
全面电动化
欧洲超过70%的销量为电动车;中国和美国50%以上的销量为电动车
德国大众 2、投资电池回收计划,即:当电动车的电池寿命已尽时,可由公司通过材料
回收处理,赋予电池二次生命。公司已在德国Salzgitter进行了电池回收业务试
点
Stellantis
梅赛德斯奔驰 将达到全面电动化的目标
宝马
我们计划尽快加大我们的制造产能。在未来可见的数年内,我们的车辆交付
特斯拉
数量预计达到年平均 50%的增长率
Rivian 2、截至 2022 年 2 季度,在手的 R1 系列订单大于 9.8 万辆(来自美国和加拿
大);在手的 EDV 亚马逊物流车订单 10 万辆
(三)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行业趋势下,整车企业将进一步聚焦于车
型的设计开发、软件平台化的打造、电动车生态体系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汽
车零部件企业则承担了与整车企业协同研发新车型的重要职责,并需要满足整车
企业对研发周期缩短、产品设计突破等需求。因此,整车企业与汽车零部件企业
的关系非常紧密。根据中商情报网公布的 2021 年全球前 100 名的汽车零部件企
业中,中国零部件供应商仅有 12 家。但是,中国却是全球第一大的汽车消费国,
占据接近全球 1/3 的份额。从上述情形来看,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的自主化、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国产化仍有较大的突破空间,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有望惠及一批优秀的中国
汽车零部件企业,实现弯道超车,提高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
方式
(一)实施能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由遮阳板拓宽至汽车顶棚系统集成产品和汽车顶
棚产品等,凭借公司在遮阳板等优势产品领域积攒的客户口碑、客户资源和服务
经验,公司具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力:
化奠定基础
公司长期服务于通用、福特、梅赛德斯奔驰(原 Daimler AG)、宝马、德
国大众、Stellantis(菲亚特克莱斯勒与法国标致合并)、丰田、本田等全球知名
整车企业或安通林、李尔、麦格纳、弗吉亚等全球知名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公司
紧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在原有客户体系的基础之上,进入了特斯拉、
Rivian、理想、蔚来、小鹏等国内外高成长潜力的新势力车企的供应商体系,获
得一级供货的资格,同步参与并见证了全球汽车产业链的转型升级过程。此外,
公司亦是多个知名合资车企如上汽大众、一汽大众等,或国内自主品牌车企如长
城汽车等的供应商。
通过与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持续合作项目,积攒了丰富的技术认知和实操经
验,具体涉及概念设计、三维建模、样品匹配、快速成型、模具、工装、夹具及
检具的设计和制造,最终试验验证全链条的开发环节。该等技术优势可应用于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开发过程。此外,公司早于 2003 年便通过了全球零
部件行业的通用标准 ISO/TS 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曾多次获得客户关于
公司产品质量的奖项或认证,在质量管控领域拥有长期的经验,从而保障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持续达到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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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149,841.6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
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全球知名汽车内饰件制造商,专注于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现有业务涉及的主要产品为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控制器等。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顶棚系统集成产品和汽车顶棚产品,与现有产
品相比,同属于汽车内饰件领域。其中,汽车顶棚产品安装于汽车内部天花板,
用于覆盖汽车天花板内层表面,具有隔热、保温、隔音等功能;汽车顶棚系统集
成产品在汽车顶棚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集成了遮阳板、拉手、控制装置等零件,
产品集成度得到提升,实现了从单个零部件向总成类零部件的拓展。通过本次募
投项目,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在汽车内饰件领域提升了产品集成度,扩大了产品
应用领域。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目标客户拓展至新能源汽车厂商,如前所述,公
司紧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在原有客户体系的基础之上,进入了特斯拉、
Rivian、理想、蔚来、小鹏等国内外高成长潜力的新势力车企的供应商体系,并
获得一级供货的资格,同步参与并见证了全球汽车产业链的转型升级过程。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在现有业务领域进一步
提升了产品集成度,扩大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了客户范围。本次募投项目契合
汽车产业从传统汽车向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趋势,产品市场需求空间广阔,且公司
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扩大业务规
模具有必要性,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
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是对公司产能的重要扩充,有利于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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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拓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及实施,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业
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尤其在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顶棚系统领域布局得到深
化,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及负
债规模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到补充,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
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
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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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为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6 号《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
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9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19,616.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003.7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612.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
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48,110.01 万元和对应募集资金
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等净收入全部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180.27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12.81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1,612.23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8,080.85 万元,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金额及累
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蔡支行 31050161393700000194 72,652.6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支行 310066658018800016575 8,980.06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 8110201012900764886 29,979.56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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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支行 3100666580188000173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 8110201011700795455 - 23.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岱山支行 3305170712700000128 - 已注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70200122000012971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70200122000012818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95-099388-055 - 479.81
合计 111,612.23 505.6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612.23 万元,计划
用于“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 111,632.6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64,171.5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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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1,612.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171.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前承 额与募集后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期(或截止日项
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额的差额 目完工程度)
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 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
设项目 设项目
合计 111,612.23 111,612.23 64,171.54 111,612.23 111,612.23 64,171.54 -47,4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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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但存在
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第四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
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研发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舟山银岱变更为岱美股份,实施地点由浙江省
舟山市岱山县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
江省岱山县,现将“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20,000 万
元人民币约折合 2,857 万美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墨西哥岱美,实施地点变更为墨
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660.72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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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金额为 4,660.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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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6 月 现效益
注 1: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效益:项目达产后,每年可新增收入 186,900.00 万元,税后利润 23,573.91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2.72%,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6.41 年。投产年预计年度净利润为 11,551.16 万元,即预计半年净利润为 5,775.58 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 2: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涉及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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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
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
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舟山银岱增资
后,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
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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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岱
美股份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舟
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岱美股份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岱美股份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
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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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18 年 5 月 30 日,岱美股份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6
月 1 日,舟山银岱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岱美股份此次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5 月 31 日,岱美股份已将该 1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用 18,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6 月 5 日,舟山银岱已将该 18,000 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 3 月 26 日,岱美股份已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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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舟山银岱已将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岱美股份此次实际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将 4,000 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舟山银岱已将 15,000 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其中,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
司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岱美股份此次实际使用 8,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实际使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 8,000 万元。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
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舟山银岱已将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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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将新增遮阳板、头枕、顶棚中央控制器等汽车内饰件的生产能力,缓解当时
产能不足的状况;“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科技
成果转化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于 2014 年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而公司实际
于 2017 年 7 月方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取得募集资金,间隔周期较长。而公
司为了缓解产能有限和市场需求扩大的矛盾,结合市场环境,通过调动公司境内
外子公司的资源,以部分非募投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持续进行投入产能
建设、技术升级改造等,以充分把握市场需求。由于资金投入主体非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该等已投入的资金无法用于募集资金置换,致使公司 2021 年 12 月前次
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时,产生了一定规模的节余募集资金。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8,110.01 万元和对应的
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等净收入 7,593.63 万元(具体金
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相关节余资金均已转入公司一
般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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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
鉴证,出具了《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074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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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银台 姜 明 叶春雷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肖传龙 陈凌云 范文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陆备军 邬伟国 袁俊卿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沈艇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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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姜银台
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姜银台 姜 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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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顾中杰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逸墨 俞康泽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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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磊 柳伟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庄涛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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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钟建栋 孙峰 吕爱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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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伟亚 徐宁怡
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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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声明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岱美股份 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于下
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