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3-03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八、监事会工
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3,846,975,948.4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
币-11,736,956.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90,879,760.71元,减派发
币1,225,449,092.7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现
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
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
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
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曹乃斯女士和叶志青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3 年 2 月
  以上第 1-5、7 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曹乃斯女士:45 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深圳市
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副总经理职务。曾任本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方大建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方大建科华南分公司总经理等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志青先生:49 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
经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本公司监事、方大建科设计
院副院长、方大建科总经理助理、方大建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与持有公司
系,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29,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方大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