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2023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编制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编制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订稿)
》。
(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
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
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方
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求制作、申报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反馈意见及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补充、提交相关申请文
件;
使用相关的协议;
、律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
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
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要
求(包括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核反馈意见)
、市场情况、公司经
营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
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
安排进行调整;
行,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
决定是否向监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下履行
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反馈、备案等手续;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
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
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具
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文件;
股票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授权董事会调整、修改本次发行方案;
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如在前述有效期
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且发行完成
的,涉及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登记、上市事宜及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执行事项
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
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