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
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
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