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
海瀚讯”或“发行人”)34,190,781股(占公司总股本5.4443%)的股东上海力
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鼎”),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2,0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为: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
内。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其中,任意连续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力鼎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总数量 比例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90,781 5.4443%
二、 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本的5.101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减持股数不超过贵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
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减持股数不超过贵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
不超过贵公司股份总数的2%。
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三、 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海力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上海瀚讯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上海力鼎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
偿责任;
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
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
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力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做出的减持计划预披露。股东上海力鼎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间内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情况,督促其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