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卫东、乔桂滨、延波、宁波浙铝君融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97.0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573,148 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投资”)、上海
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锐投资”)、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宁投资”)、梁卫东、乔桂滨、延波、
宁波浙铝君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铝君融”)
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股份 4,573,148 股,占
臻镭科技股份总数的 4.19%。
? 本次询价转让后,领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锐投资、汉宁投资合计持
股比例由 5.64%减少至 4.93%。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领汇投资、领锐投资、汉宁投资、梁卫东、乔桂滨、延
波、浙铝君融均非臻镭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领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锐投资、汉宁投资持有臻镭科技股份比例超过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 转让
实际转让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让数量 后持
股东姓名 数量
号 (股) 例 量(股) 占总股 股比
(股)
本比例 例
合计 19,859,415 18.18% 4,573,148 4,573,148 4.19% 14.00%
注:1、“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是指截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收盘后出让方所持
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
加总存在尾差。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领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锐投资、汉宁投资
本次转让后,领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锐投资、汉宁投资合计减持股份
名称 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 389 号
领汇投资基本信息 住所
(131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
名称 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
领锐投资基本信息 住所
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
名称 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 33 号
汉宁投资基本信息 住所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比例
(股)
人民币
询价转让 2023 年 2 月 21 日 530,000 0.49%
领汇投资 普通股
合计 - - 530,000 0.49%
人民币
询价转让 2023 年 2 月 21 日 120,000 0.11%
领锐投资 普通股
合计 - - 120,000 0.11%
人民币普
询价转让 2023 年 2 月 21 日 120,000 0.11%
汉宁投资 通股
合计 - - 120,000 0.11%
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08,000 3.76% 3,578,000 3.28%
领汇投资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22,700 0.94% 902,700 0.83%
领锐投资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22,700 0.94% 902,700 0.83%
汉宁投资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WT 资产管理有限公 合格境外机构投
司 资者
中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留仁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千惠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J.P. Morgan 合格境外机构投
Securities plc 资者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 年 1
月 30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臻镭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61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76 家、证券公司 54 家、保险机构 16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3 家、私募
基金 169 家、信托公司 1 家、期货公司 2 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3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7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97.0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