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
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2.57 元/股调整为 32.16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
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
州 神 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