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3-011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套期
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铝、玻璃、PVC、螺纹钢/热轧卷、铜套期保值业务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
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
利影响;玻璃、PVC、螺纹钢/热轧卷是公司结构材料分公司门窗业务、冶金建
设分公司电解槽大修、炉窑等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随着分子公司业务开拓,对
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增加;铜是公司高纯铝制品分公司启动及运行高纯铝槽和公司
部分技改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高纯铝、合金产品、铝制
品等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上述产品成本、销
售价格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原
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从而达到锁定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
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套期保值进行风险控制,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及套期保值数量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宗商品铝、玻璃、PVC、螺
纹钢/热轧卷、铜。2023年,公司预计买入铝、玻璃、PVC、铜套期保值数量分
别不超过7万吨、1万吨、0.3万吨、0.03万吨, 预计买入螺纹钢和热轧卷的套期保
值合计数量不超过3万吨;公司预计卖出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8万吨。
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订单生产所需采购或销售的现货量。
(三)套期保值的工具和场所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上述品种的期货、期权及其组合。
公司期货、期权交易的品种只限于合法运营的境内上海期货交易场所、郑州
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
(四)套期保值资金来源及资金规模、持仓时间、持仓合约最高价值
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
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根据测算,2023年度任一交易日保证金占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以上资金规模是按照
最大保值数量及暂估的各品种价格一次性全部买入等测算所得的极端情况,实际
操作过程中预计所需资金规模很难达到或长期保持在7亿元的极端值。
业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审议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公司
结合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利润目标及市场分析情况,在价格达到目标价
位时开始保值。在套期保值合约开仓后,公司原则上配合现货采购/销售将所持
头寸逐步平仓,买入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不超出公司原材料采购合同(订单)
实际执行的时间,卖出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不超出公司销售合同(订单)实际
执行的时间;如果确实出现足以影响价格长期走势的重大变化,公司可以根据已
开仓合约的情况,进行平仓操作,以锁定利润或避免亏损扩大。
公司相应的套保头寸持有时间与需要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不超出
相关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套期保值合同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时间相匹配。
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2亿元。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交易损失。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值交易。坚持只从事与现货经营相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从事任何形式的市场
投机行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同时加强资金
管理的内部控制与合理调度。
市场流动性风险。
理,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
下设专门的套期保值岗位和人员负责具体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和操作;并按照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日常报告制度及风险
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审计部按照公司要求对套保业务进行
检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
施,并减少损失。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额度不断加大,为降低国际业务的
汇率与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结合业务资金需求,公司拟开展美元、欧元、日元、
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
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
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
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在委托日向银行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
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
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
权。
利率互换业务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分别以
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规则确定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一)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市场,近年来,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公
司国际业务比重逐步增加,并且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报价和结算,人民币对
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逐渐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及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实际业务服务,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
机交易。
(二)从事远期外汇业务的币种及数量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针对与国外客户实际签订的合同规模,公司2023
年将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开展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或其他币种的外汇远期结
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严格以实际业务需要为目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
收付外币金额与外币融资总额。
(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
本次远期外汇业务的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审议下一年度远期外汇业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及规模
公司在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活动中,会产生以外币计价的收付款项、资产
或负债,汇率变动给公司带来汇率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根据正在执行及新增进出口合同规模、外币融资等新增外汇敞口情况,预计
开展远期外汇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美元的其他货币)。
(五)远期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
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六)业务管理机构及操作流程
公司董事会授权远期外汇业务由公司经营层统一决策,具体实施操作由财务
部门进行。具体流程是:业务单位上报外汇收付计划,包括币种、时间和金额等,
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单位计划制订远期外汇业务方案,报公司
审批;公司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业务的具体操作,逐笔登记台
账,定期向公司报告远期外汇业务的执行情况。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新疆众和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从决策程
序、风险评估、岗位设置、交易记录、审计监督等方面对远期外汇业务进行控制,
防范风险,主要如下:
险为前提,以减少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安全为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外汇负债,
最优的成本锁定原则,以公司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不得以投机为目的进行投机交
易。
远期外汇业务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并就交易的目标、策略、执行、报告
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有权部门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序和操作细则规定的权限,按照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
作,不得越权审批或未经授权操作。
括交易头寸建立后,面对不同情况的应对措施,以及设置止损点等;从事交易记
录的人员,应当及时从金融机构处取得业务交易的原始单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对开设的远期外汇交易账户应当严格管理,每个交易日后由业务人员对持有的头
寸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明确远期外汇交易和风险限额,在操作过
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方案中的止盈、止损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