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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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魏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魏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能力。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聘任魏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包志毅         于友达        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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