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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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 2023-005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总部 270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进行逐项对
照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
条件和资格。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
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
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原则上
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不含
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
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截至
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在该
等事项,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
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
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
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
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20%,即 8,338,232,727 股(含 8,338,232,727 股)。在前述范
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
关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
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
的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
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
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号                                     集资金
    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
    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            41.81    15.00
    项目
    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
    电站示范项目
    电项目
          合计                314.80     150.00
  注: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合同金额为 9.97 亿美元,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 2023 年 2 月 10 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
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等使用安排。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也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
相关承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
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并同意相关主体出具关于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承诺函。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中国能源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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