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的分析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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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设置。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倘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与
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符,则正式颁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将自动适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倘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进程由董事会依法调整
本次发行相关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或者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
法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以使得本次发行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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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英利汽车/公司/股份公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春英利汽车
              指
司/发行人             工业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境内            指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
境外            指
                  中国澳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9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整车厂/主机厂       指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在手工与工(模)具或设备与模具作用下,使金属板材、
钣金            指   管材和型材发生变形或分离,按照预期要求成为零件或结
                  构件的加工过程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利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分析复
CAE           指
                  杂工程和产品的结构力学性能,以及优化结构性能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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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119.58 万元(含 105,119.58 万元),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号                                               金额
             合计                  105,119.58     105,119.5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
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
换。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模具属于基础工艺装备,是特定零部件、制件批量化生产的成型工具,被
誉为“工业之母”,也是制造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上超过 90%
的零部件均需要依靠模具来进行批量加工制造,包括钣金件、压铸件、冲压
件、塑料件、电子元器件等。我国高端汽车模具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较为薄
弱,在生产制造的质量、精度、效率、成本、稳定性等指标方面与国外相比还
存在一定差距,导致国内高端汽车模具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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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链快速发展,行业竞争逐步加剧,汽车主机厂为保持
品牌影响力,通过升级换代来吸引消费者、抢占市场份额。因此,新车型投放
市场的频率加快、开发周期缩短,整车研发生产的步伐不断加快。汽车模具作
为汽车产品开发的关键环节,需要与下游整车行业同步发展以满足需求,这带
来了市场扩容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技术上的挑战。目前的汽车模具行业跟随
下游整车行业的发展路径,技术发展呈现出数字化模具技术、冲压成型模拟
(CAE)技术、模具先进加工自动化、轻量化新型材料成形模、高强度钢板冲
压技术等趋势。
  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趋势的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在未来逐步取代传
统燃油车成为业界的普遍共识。在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多种
因素的推动下,在技术革新的配合下,新能源汽车顺应汽车市场最新消费需
求,引领汽车市场未来消费趋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近年来
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根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705.8 万辆和 688.7 万
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连续 8 年保持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
的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25.6%。
  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的新阶段,呈现出市场
规模和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此外,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逐
步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进程的重要引擎及创新高地。自主品牌强势崛起,
产品供给丰富多样,市场份额显著增加,供应链和产业链亦进一步完善并形成
优势,重塑汽车工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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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在上述背景下,各企业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品,供应链资源优先集中供
给,从目前发展态势看,整体产销完成情况超出预期。我国汽车品牌紧抓行业
快速发展机遇,走在了产业发展的最前端。传统车企如长安、吉利、长城等实
现快速转型,开启了中国品牌的崛起之路。造车新势力企业如蔚来、理想、小
鹏、零跑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更带来了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理
念,带动了行业提升。
  近年来,随着全球各国对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重视程度日益加深,汽
车轻量化、电动化趋势逐步加快。铝合金具有重量轻、耐磨性强、机械强度
高、传热及导电性能好、耐高温性强的物理特性,在汽车零部件应用占比逐步
增高。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料产业化应用。轻量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汽车制造商最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
现。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需求明显,其单车用铝量显著高于
传统燃油车。根据 Ducker Frontier 研究数据显示,2020 年北美轻型汽车平均单
车含铝量为 208kg,预计到 2026 年将提升为 233kg,车身零部件用铝需求明显
增加,预计引擎盖、车门、挡泥板、行李箱盖等车身覆盖件的铝合金渗透率将
有 10pct 以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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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汽车零部件生产的挤压过程中,铝型材物理及化学性能稳定,产品不易
变形,制成的框架结构产品美观大方、稳固使用,是目前汽车重要的机架框架
材料之一。由于铝合金型材的变几何截面,零件的刚度较高,可以有效增加车
身的刚度,改善车辆的动态控制特性。随着新能源汽车向着电动化、智能化、
网联化、共享化不断发展,汽车被赋予的功能日益丰富,新功能均导致整车质
量显著增加。整车质量的增加对续航里程、操纵稳定等均有不利影响,为了有
效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力,在增加功能的同时,部分企业在新四化基础上加
上铝合金制造车身部件,进而实现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有效解决了新增功能
导致整车重量提升影响续航的问题。
  未来,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叠加轻量化渗透率提升,对铝
制零部件需求将快速增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
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
部件两大类。公司建立了研发本部,具备了较强的同步设计开发,过程开发及
过程控制能力,能够满足整车制造商不同阶段的开发要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不断扩大及客户对零部件供应商的要求日益增强,公司需要通过规划相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大相关投入来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及研发设计能力。高
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与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
投入将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条件和生产规模进行提升,以满足持续扩大的市场
需求。
  同时,随着行业技术发展和整车厂对质量和及时性的要求不断提升,持续
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就成为公司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
建设项目与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有助于公司进
行设备升级改造,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英利汽车生产自动化水
平、有效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产品边际成本,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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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产业化升级,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巩固既有
市场,持续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品牌知名度。
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大战略部署。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明确指出加快推广新能源和清洁
新能源车辆规模。
   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带动上游零部件需求的同时对工艺要求也日益增
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供应链的国产配套能
力,为公司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和实现规模突破奠定基础,亦是公司响应《中国
制造 2025》和实现制造强国的具体举措。
   目前,汽车零部件制造市场需求稳定增长,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相
应的生产、研发、原材料采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加强公
司的技术优势,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
持续盈利能力,满足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
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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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两大类。公司建立了研发本部,具备了较强的同步设计开发,过程开发及
过程控制能力,能够满足整车制造商不同阶段的开发要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不断扩大及客户对零部件供应商的要求日益增强,公司需要通过规划相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大相关投入来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及研发设计能力,提
升公司中长期经营效益与股东回报。
  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拥有足够的长期资金,降
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的
增长将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
的回报。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以及标准的适当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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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
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及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方法及程序均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将相关公告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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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
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二)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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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
方式合法、合规、可行。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盈利能
力的提升,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充分保护了上市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交易所网
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保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本次发行
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
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已经过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
发行方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履行了相
关披露程序,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在股
东大会上接受参会股东的公平表决,具备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
的具体措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和计算,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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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
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成(该预测
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
承诺,最终时间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119.58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
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定本次发行 A 股股票价格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假设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公司 2022 年 10 月
价格为 4.23 元/股,对应发行数量 248,509,648 股;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494,253,157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 A 股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包括股
份回购在内的其他调整事项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2021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861.07 万元、9,782.25 万元。假
设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1 年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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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股本(万股)              149,425.32      149,425.32      174,276.28
情景 1:2023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0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0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情景 2:2023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情景 3:2023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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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1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1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
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能立即
产生相应幅度的收益,募投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从而将可能导致公
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尽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拟
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但是该等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作出保证。若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基础上实现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存在
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
  ①把握行业快速发展机遇,突破产能瓶颈
的趋势,汽车零部件的市场空间及对上游模具的市场需求也随之增加。同时,
在模具下游应用行业中,汽车制造业模具使用量较大,汽车生产中 90%的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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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都需要依靠模具成型,模具工业发展的快慢和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
汽车工业的发展。
  近年来,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体系,下游主机厂客户对公司的认可
度不断提升,对大型、高端汽车冲压件的需求日渐增加,相应带动了高端模具
产品需求增加。由于内部产能无法覆盖市场需求,公司目前主要依靠外采模具
来满足业务增长需要,因此,亟需建立具备自主设计能力的模具制造中心以满
足自身零部件生产所需。同时,公司将引入智能制造设备,运用高端数控机
床、工业自动化等技术实现模具生产的高效率、高良品率、高耐用性等高参数
要求;此外,在产品设计方面,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不断测试最终确定适合的
产品设计方案,大大提高公司产品的设计能力,为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获
取先发优势。
  本次项目将新建设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扩大现有汽车冲压模具生产能
力,突破产能瓶颈,提高产品质量,在满足自身零部件生产所需之外进一步把
握行业发展机遇,拓展公司业务规模。
  ②提升模具生产制造水平,适应下游市场需求
  近年来,汽车行业制造工艺不断提升、车型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对上游汽
车模具的制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下游整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提升生
产制造质量、精度、效率、稳定性等指标已成为汽车模具厂制造商的必然措
施。模具生产呈现出智能化、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具体体现为 CAE 等智能设计
及工程软件在模具设计阶段的应用,机械手传送、光学自动检测等技术在模具
生产和装配中的渗透加深。
  本项目新建的冲压模具工厂将运用数控加工设备、3D 设计软件、CAE 分
析软件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备实现汽车冲压模具及相关检具等产品从设
计、生产到检验、交付的全流程,以满足公司自身零部件开发制造的需求,提
升模具生产各项性能指标、提高模具制造生产水平,最终适应下游整车行业的
快速发展。
  ③向上游拓展产业链,增强核心竞争力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在汽车制造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是提高
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汽车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模具制造与后端零部
件形成工序相结合的各种一体化技术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
者,能够同时提供模具以及零部件成形工艺以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提
升零部件制造过程的自主可控性,进一步降低产品质量风险。
  本项目将新建设冲压模具工厂,提升公司自身模具设计生产能力,向零部
件制造上游环节拓展产业链,在增强业务协同性、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也通
过提升零部件自主化制造能力来增强核心竞争力,以争取更多主机厂的订单,
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
  ①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扩充产品种类和产能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等因素驱动下发展迅
速,新能源汽车消费日益大众化。新能源汽车零配件行业作为新能源汽车整车
制造业的配套产业,市场规模也随之增加。国家“十四五”规划对全面提升新
能源汽车零配件行业竞争力的定位,为我国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发展带来了大
好机遇。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对零部件的生产工艺提出了轻量化、
智能化、集成化等更高要求,叠加影响下,市场对适配新能源车型的零部件需
求大幅增长,零部件市场空间扩大。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的汽车零部件生产经验及技术积累的基础上,新建面
向新能源车型的车身相关零部件生产线,丰富产品结构,扩充零部件整体产
能,从而及时把握行业市场扩容的机遇,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
步提升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
  ②深化与下游主机厂合作,确保供应链地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专业化的进程加快,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工
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整车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介入程度
亦不断加深。对于汽车零部件行业而言,进入供应链存在较高的供应商资质壁
垒。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严格的认证评价标准,在行业通行标准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基础上,还实行个性化资格认证及考核。零部件厂商一旦成为整车厂商的合格
供应商,往往会形成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目前,我国新能源
汽车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车型更新换代频繁、研发周期变
短,零部件供应商要实现与下游主机厂同步发展需要更高的开发效率、更低的
容错率。
  本项目为满足下游整车厂商新能源车型相关零部件需求,新建生产线用于
生产从发动机舱到后排座椅相关的车身零部件。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与下
游主机厂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巩固在其供应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增强公司的
可比优势与核心竞争力。
  ③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适应汽车发展需求
  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对零部件行业提出了轻量化、智能化、模块化的要求,
其中轻量化是从传统燃油车开始一以贯之的发展趋势。对于燃油汽车而言,汽
车轻量化可以降低燃油消耗,节约成本,同时减少碳排放,促进环保;对于新
能源汽车而言,汽车重量与能耗、续航里程关系密切,在动力电池重量不能减
轻时,需要通过轻质材料的应用实现车身轻量化。公司在金属与非金属领域均
有良好基础,对不同材料的特性有着深刻的理解。基于上述基础,公司将进一
步增强不同材料的融合使用,实现更加精准的零部件材料设计,从而在减轻重
量的基础上保证零部件强度和降低生产成本。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生产经验与技术积累基础上,新建新能源车汽车零部
件生产线,将已有技术投入生产实践,提高公司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的能
力,同时适应新能源汽车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对零部件提出的轻量化等要求,与
下游实现同步发展。
  (3)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①完善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增强公司成本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热压成型产品、模具的
生产、设计、制造。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
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压、液压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当下,汽车智
能化、新能源化的趋势为零部件制造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机遇,由于新能源
电动车续航里程和车身重量关系密切,对汽车零部件轻量化的要求进一步提
高,尤其是低密度高强度比材料、铝合金材料、复合材料等多种材料的应用对
汽车零部件生产商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铝型材作为汽车零部件重要的加工原材料,其自主生产研发能力直接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公司基于现有优势铝型材焊接产品和技术,针对公司整
体业务及企业纵深发展考虑,新建高性能型材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批量生
产电池壳体、保险杠、仪表板骨架、前后纵梁等铝型材产品,完善在汽车零部
件的产品结构布局,实现上游铝合金材料的自主供给,进一步降低铝制金属零
部件产品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②新能源汽车渗透加速,铝制零部件下游市场需求旺盛
  近年来,随着节能减排需求提升,新能源汽车加速渗透,汽车轻量化需求
更加紧迫,汽车铝挤出型材需求随之增加。根据乘联会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
底,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已达到 27.6%。新能源汽车受电池续航因素的
影响,轻量化需求明显,铝密度仅为钢的 1/3,是助力汽车轻量化发展的重要途
径。根据 Ducker Frontier 研究表明,2020 年北美市场纯电车型的单车用铝量较
传统燃油汽车高出 40%,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叠加轻量化渗透率提升,新能
源汽车的铝制零部件需求将快速增长。
  本项目公司拓展新能源铝挤出型材零部件深加工业务,生产匹配不同主机
厂的前沿电池壳体、车身高强度的冲压件以及安全件等产品。公司作为诸多新
能源汽车上游零部件的供应商,客户优质,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升,
客户铝制零部件需求旺盛,公司新建生产基地来满足未来下游客户业务的扩张
需求,从而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汽车零部件生产属于高度精细化产业,产品的质量将直接决定其竞争地位
和盈利能力。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发展为
导向,支持、配合整车制造商于其集中分布区域战略布局产能;大力提高研发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及生产技术水平,顺应工业自动化潮流,提升管理及生产经营效率,打造一个
立足中国,放眼国际,世界一流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实施,生产研发行业前沿铝合金型材及零部件,满足公司内部上游原材料供
给,提高电池壳体、保险杠、仪表板骨架、前后纵梁等金属零部件产品品质,
保障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保障铝型材供应,提升生产及供货效
率和质量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4)补充流动资金
  ①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与提升发展质量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通过实施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产销规模将显著扩张,
汽车零部件业务进一步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铝型材加工领域及模具
加工领域延伸。随着智能制造的引入,公司产品性能等方面迎来巨大提升,为
了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质量,需要投入大量生产研发资金增强公司智造能力。同
时,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张,公司正常运营、持续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快速增
加,需要投入大量流动资金以保障生产材料的采购、人工费用的支付及营销的
投入等重要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经营
实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②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70%,负债总额 331,300.74 万
元,其中流动负债 288,424.23 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使公司的营运资
金得到补充,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
构,降低财务成本,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为项目创造有利环境
  近年来,为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指导
方针和政策规划,重点对新能源、轻量化零部件、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的
发展提供支持。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作报告》中,强调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原
材料、关键零部件等供给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要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
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
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
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 LNG 发展。
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
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要达到 40%左右。
年)》,提出了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短板弱
项,从不同技术路径积极探索,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突破整车智能能
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
能。
  国家积极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
行业发展机遇良好。
     (2)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为项目提供市场基础
  全球能源危机爆发、环境气候形势严峻的局面直接促进了新能源汽车对传
统燃油车的替代,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渗透率提升。
  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数据显示,2021 年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投资已经
超过 7,400 亿元,超过整个汽车产业投资规模的 50%,占到制造业总投资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保有量达 1,310 万辆,占汽车总量的 4.10%,扣除报废注销量比 2021 年增加
册登记汽车总量的 23.05%,较上年相比增加 240 万辆,增长 81.48%。
  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不仅专注于新能源领域的新势力车企崛
起,传统汽车品牌也在积极向新能源转型,以把握行业机遇、迅速抢占新赛
道。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即是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为新能源车型提供相关
零部件。
     (3)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符合汽车轻量化、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
  在全球“碳中和”和“碳达峰”的大背景下,各国已经达成初步共识,通
过节能减排的方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汽车行业作为各主要经济国家的支柱
产业之一,其产业链长期排放污染较大,已成为排放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根
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我国汽车产业的碳排放将力争在
  汽车轻量化是实现汽车节能减排、提升续航的重要途径。铝的密度远低于
钢的密度,属于轻质金属,使用铝合金替代钢材可有效降低汽车的重量,且强
度等各项指标满足替代钢材的需求,是汽车轻量化的理想材料,使用铝合金代
替钢材以实现汽车轻量化并达到节能化、环保化效果的趋势日益明显。近年
来,随着技术进步,铝合金在保险杠、防撞梁、仪表板骨架、电池壳、副车架
等方面的应用逐步深入,公司为满足汽车行业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规划新建
铝挤出型材工厂及铝合金零部件生产线、冲压模具工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
造中心,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需要,符合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
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在产业链上积极稳
妥布局相关业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
展。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用于高端汽车模具
智造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
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
该等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进一步增加,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
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人员方面,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领域多年,培养出一大批经验丰富、高素
质的专业化管理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和产品设计研发人才。同时,公司也在不
断从各地引进具有先进生产经验的专家团队加盟,并且在未来将持续采取内部
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模式,为长远发展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研发方面,公司研发中心在产品结构设计、CAE 模拟分析、实验验证等领
域取得多项技术突破,并于 2019 年通过国家 C-NAS 实验室认可。公司研发中
心实验室涵盖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腐蚀实验室、环境可靠性实验室、机
械耐久实验室、振动实验室等多个功能实验室,可完成从材料实验到产品性能
实验等多项测试任务。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及控制企业已获得授权专利达
  市场方面,公司持续强化技术开发能力,在汽车领域积累了优质客户资
源。目前,公司已经在国内主要客户周边建有二十余个生产基地,大大节约供
货时间和物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价格。公司的核心重要客户主要
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从以往单纯零部件的过程
开发进一步参与到前期零部件设计结构开发,整车零件布局,后期过程开发直
至批量供货。同时,公司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与
知名新能源车企展开合作,客户结构不断丰富。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同时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的措施包括: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
环节的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
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
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
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
度保障。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
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和监督。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
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
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
投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
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同时,公司已制定《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
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分别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
诺:
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八、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发行方案公
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的分析报告》之盖章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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