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票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
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鸿博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
审议通过后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周韡韡 核心骨干人员 85.00 100.00% 0.17%
合计 85.00 100.00% 0.17%
注:1.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69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97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至 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的子公
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子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531.72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258.24 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英博数科的营业收入。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及子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
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
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
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鸿
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上会
师报字(2023)第 0344 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经我
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1 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增减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366,728 0.88% +850,000 5,216,728 1.05%
高管锁定股 61,178 0.01% 61,178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4,305,550 0.86% +850,000 5,155,550 1.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股份总数 498,344,263 100.00% 498,344,263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50,000股,按照会计处理方法,测算授予
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授予的权益工具成本总额为283.05万元,该
等成本总额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
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以2022年12月16日(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经测算,2023年至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
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增加,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十一、备查文件
特定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