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
能源”
))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 109 亿元。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
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新能源业务高速发展,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
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正泰
新能源)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09亿元,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
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94亿元。在公司户用光伏电站资产滚动开发业务模式
下,正泰安能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随着部分电站项目转让而解除。
(二)审议程序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 109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
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明细如下表所示: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正泰新能源国内电站项
目公司(注1)
正泰电器及其 正泰新能源海外电站项
控股子公司 目公司(注1)
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注2)
合计 290,000万元 9.06%
正泰电器及其
正泰新能源 150,000万元 4.68% 否
控股子公司
注1:上表中国内电站项目公司、海外电站项目公司均为正泰新能源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2:指除上表中所列被担保方、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期净资产比例
正泰安能及 正泰安能国内电站项目公司(注3)及
其子公司 正泰安能其他控股子公司
注3:上表中国内电站项目公司均为正泰安能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正泰安
能62.54%股权。
说明:以上外币以汇率1美元对人民币6.79元、1欧元对人民币7.28元折算,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
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准。上述被担保人中国内电站项目公司、海外电站项目公司及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具体担保对象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财务状况尚不能确定,因此按照资产负债率超过70%分别预
计。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情形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超出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 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一)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
担保事宜,并代表担保方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法律文件;
(二)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子公司相
互调剂使用其额度(含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
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
次授权各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担保对象1: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8,508.105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335 号 1 幢 B 号厂房 2 楼
法定代表人:陆川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1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正泰新能源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正泰安能国内电站项目公司及
正泰安能其他控股子公司
序号 被担保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正泰安能国内电站项目公司及
正泰安能其他控股子公司
注:上述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
计。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及其他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总
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09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
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五、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
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
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
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
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848,993.86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7.7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
为 466,192.3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6%(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余额 20.62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4%,系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
)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
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
,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
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