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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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我们作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
履行职责,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监管要求。
  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刘翰林
  许文才
  陈相瑜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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