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 2 月 9 日增
加补充议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补充通知,本次董事会于 2 月 13 日以通讯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鉴于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
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 75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 25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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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为日常经营活动使用,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部分金融
机构借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向公
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1,600 万元,其中 1,2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4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止。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本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 2023 年 1 月 20 日 1 年期 LPR 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
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的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其持有的海顺印业 6.8%的股权提
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
生、张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
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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