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查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认真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进行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张春生先
生、于江先生、郑力先生、罗宏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石瑛女士、李建新女士、Tieer Gu(顾铁)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必要沟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综
上,我们同意此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以下无正文)
七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潘 青: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