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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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债券简称:21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445
债券简称:21 东北 03                    债券代码:149608
债券简称:22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857
债券简称:22 东北 C1                    债券代码:149959
债券简称:22 东北 C2                    债券代码:14809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2年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
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东北 01
  本期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50 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
首期发行。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6.6
亿元,票面利率为 4.38%,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9 日,品种二取消发行。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21 东北 01”,债券代码为:“149445”。
   (二)21 东北 03
  本期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50 号),
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25 亿元,票面利率为 3.50%,起息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
本期债券简称为:“21 东北 03”,债券代码为:“149608”。
   (三)22 东北 01
  本期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50 号),
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18.4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48%,起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
本期债券简称为:“22 东北 01”,债券代码为:“149857”。
   (四)22 东北 C1
  本期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074 号),
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次级债券。次级债
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15.5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88%,起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通过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
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
                       “22 东北 C1”,债券代码
为:“149959”。
   (五)22 东北 C2
   本期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074 号),
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次级债券。次级债
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
规模为 20.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65%,起息日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于 2022 年
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券简称为:
                        “22 东北 C2”,债券代
码为:“148094”。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发
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392023014
号)
 。因发行人在执行豫金刚石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
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三、本次事项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2022 年修订)第十二
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2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
按时还本付息,上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东吴证券将持续跟进本次《立案告知书》中所述立案事项的
后续相关进展,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2022 年修订)、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周添、张天、孙骏可、朱怡之
  联系电话:0512-6293858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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