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1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23年02月0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经与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免于提前5天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黎伟雄先生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
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44 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188 人,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59 人调整为 56 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数量
由 467.10 万份调整为 452.60 万份,其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 190.0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7.10 万股调整为
万份,其中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90 万股调整为 37.40 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02月10日作为首次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188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77元/份;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262.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1元/股。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