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
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关于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 56.3486%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交易方案等有关
事项,并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现金收购中直
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 56.348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材料认真审阅,
我们一致认为:
分别承担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评
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目标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
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天聚人和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公司
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
际状况,目标公司评估价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对价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简称:天顺股份 股票代码:002800
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友好协商
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核心
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未归还上市公司关联方霍尔果斯永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欠款 385 万、新疆德盛
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 300 万。上述新增占用关联方款系天顺股份收购
目标公司股权后形成。本次关联方往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交易对手方天顺投资及其关联方存在对中直能源的担保,担保
款项合计 28,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的
担保将形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在从事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
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