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翟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公司”或“万集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翟军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99,154,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225%,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93,9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
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接到翟军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46.52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相应增加的股份。
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以大宗交易
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 自公司发布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 法律法规规
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自万集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也不由万集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万 集科技于股
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万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万集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万集科技发行价(指万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
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万集科技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万集科技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若减持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述本人持
有的万集科技股份总数的 10%。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数的 25%。本人减持万集科技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通知万集科技,并由万集科技及时予以公告,自万集科技公告之日起
(4)本人减持万集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
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本人承诺在下列期间,本人及配偶不买卖本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了上述承诺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