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于
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控股
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科技”或“乙方”)与黄
剑锋(以下简称“甲方”)2022年7月25日签署了《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与黄剑锋股份转让协议》,赛海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12,279,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每股12.05元的价格转让给黄剑锋,转让总
价(含税)共计人民币147,967,975元。为进一步明确协议转让相关的约定,赛
海科技与黄剑锋于同日签订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对有关回购权内容进行了补充约定,其他条款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
赛海科技拟将其持有的标的股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黄剑锋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并约定赛海科技有权在未来从黄剑锋处回购标的股份。双方在综
合考虑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价值风险等因素,经双方审慎理性思考决策,确
定了相关交易细则和权利义务。
(一)乙方标的股票回购权
双方同意,若乙方遵守本协议相关约定,则乙方有权在出售日起满183个自
然日后的182个自然日内从甲方回购标的股份,未在约定期限内行使回购权的,
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回购权。
(二)甲方的义务和承诺
在乙方行使回购权之前或回购权灭失之前,甲方承诺本次出售交易中取得的
标的股票权利完整,不进行任何标的股票的买卖交易,禁止任何影响股价的行为。
在乙方回购交易条件成就并提出行使回购权的情形下,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
完成回购交易。
(三)乙方的义务和承诺
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资信状况及行为能
力。
乙方完全知悉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风险,自愿与甲方交易并愿意承担各项
交易风险,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否认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正当性和公平性。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其
违约行为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
现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刘文豪、杨赞、刘源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3号),核查出控股股东赛海科技存在与黄剑锋就股份转让签署《股份
转让补充协议》的情况,未通过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内容详见
公司2023年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
到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已对控
股股东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加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增强控股股
东合规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控股股东的股份交易行为,督促其及时告
知公司相关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