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尽快取得储能业务订单,但协议均为框架
协议,销售框架协议金额 6 亿元相较于上市公司整体收入规模(2021 年度营业
收入为 5.9 亿元)较大,最终履行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销售框架协议约定的
金额不具备约束力,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付款方式等以订单为准。
(二)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发电机和电子真空泵业务,储能业务尚未产生
收入,业务结构短时间内不会产生重大变化。控股子公司镇能科技于 2022 年 8
月成立,成立时间短,产品和技术尚在研发中,目前产能尚未形成,设备、人员
等正在安装调试和逐步到位中,批量生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销售框架协议对手方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镇能科技
少数股东,持有镇能科技 40%的股权)成立于 2021 年 8 月,相较销售框架协议
金额,目前其业务量仍较小,协议的履行会使其经营管理增加一定程度的压力。
(四)采购框架协议全面履行所需采购资金量大,会增加上市公司一定程度
的资金压力。
(五)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产品开发受阻、成本变动过大、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以及下游客户需求重大变动等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储能业务发展,保障镇能科
技后续主要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公司近日与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兰钧新能源”)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承诺在产品测试合
格后,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拟向兰钧新能源采购不
低于 500MWh 的磷酸铁锂电芯,并保留追加订货的权利,兰钧新能源应确保对公
司的供货。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以实际 PO 为准,具体交付时间双方另行确定。
镇能科技近日与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维度”)签订
了销售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含当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止,全维度拟向镇能科技采购储能产品金额总计不低于 6 亿
元人民币,定价按镇能科技生产该产品的成本加成,加成比例按实际订单确定,
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以《销售订单》为准。
以上协议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采购框架协议标的、交易对方情况及主要条款
(一)采购框架协议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采购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间,拟向乙方采购不低于 500MWh 的磷酸铁锂电芯,并保留追加订货的权利,
乙方应确保对甲方的供货。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以实际 PO 为准,具体交付时间
双方另行确定。
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支持。
项目开展期间,就包括时间、范围、质量、变更等信息及时有效地保持沟通,保
证项目按时推进。
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无效,双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案件的相关诉讼费、
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三、销售框架协议标的、交易对方情况及主要条款
(一)销售框架协议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电池销售,
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3334%的股权。
(二)销售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后续合作中,双方签订销售订单,销售订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销售订单为准。
月 1 日(含当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
本协议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额总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定价按甲方生产该产品的成本加成,加成比例按实
际订单确定。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以《销售订单》为准。
售订单》,双方根据《销售订单》的数量、时间来实际执行交付。
格。若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应按最新税率调整相应的含税价款,即本协议内
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影响。甲方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
税专用发票。
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协议的签订符合镇能科技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镇能科技磷酸铁锂电芯
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有利于促进储能
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上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及镇能科
技当期业绩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尽快取得储能业务订单,但协议均为框架
协议,销售框架协议金额 6 亿元相较于上市公司整体收入规模(2021 年度营业
收入为 5.9 亿元)较大,最终履行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销售框架协议约定的
金额不具备约束力,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付款方式等以订单为准。
(二)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发电机和电子真空泵业务,储能业务尚未产生
收入,业务结构短时间内不会产生重大变化。控股子公司镇能科技于 2022 年 8
月成立,成立时间短,产品和技术尚在研发中,目前产能尚未形成,设备、人员
等正在安装调试和逐步到位中,批量生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销售框架协议对手方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镇能科技
少数股东,持有镇能科技 40%的股权)成立于 2021 年 8 月,相较销售框架协议
金额,目前其业务量仍较小,协议的履行会使其经营管理增加一定程度的压力。
(四)采购框架协议全面履行所需采购资金量大,会增加上市公司一定程度
的资金压力。
(五)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产品开发受阻、成本变动过大、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以及下游客户需求重大变动等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