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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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李学宁先生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在
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由董事长、总经理钱苏晋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苏晋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王春江先生为公司财
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金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
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称“辽宁邮电”)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签订《融资回租合同》(编号:L22C3794001),
申请为期 22 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资金
成本约 6.5%,具体条款以具体融资回租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公司同意对辽宁邮
电与海通租赁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编号:L22C3794001)项下的全部义务和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付义务、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本金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类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
任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海通租赁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所”)开展特
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一系列业务(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发行规
模 3000 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 3200 万元(含利息)
人民币,中关村担保对业务合作金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签署、修改与本项
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将特定专利许可予中技所并接受中技所对特定专利再许可,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
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等,并由中技所在许可协议
项下对公司的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
权资产支持计划,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
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
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与
会董事同意该申请,并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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