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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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志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张志俊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2 月至 2013 年 1 月历任赫比集团项目经理、运营经理、总经理;2013 年 2 月
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原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电子/电气分配系统工厂总经理、亚太区生产总监、亚太区制造工程总监;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赫比集团大中国区运营副总裁;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张志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志俊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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