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根
据《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
共 9 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制定了《海南
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保
障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规定与本次交易相关安排存在不一致之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
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
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股
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
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
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
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
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报事项,并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变化及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票登记上市等事宜;
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
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有
关事宜;
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反馈
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
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
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
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关联董事陆小红、张满良、郑洪伟、郑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