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 17 号院 3 号楼石头科技大厦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464,30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佳女士主持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396,049 99.7420 68,255 0.258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海涛、李梦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