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 日 9:15 至 2023
年 2 月 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份大会议室。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7064%。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
股份 124,108,33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301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
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554,55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46%。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1,554,659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4046%。
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25,61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0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6.7582%。
张华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45,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9.3955%。
徐可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9.3956%。
赵小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9.3956%。
罗贤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9.3956%。
唐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9.3956%。
何天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25,61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0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96.7582%。
张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99.3956%。
冯艳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45,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99.3956%。
冯绍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99.3956%。
罗晓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同意股份数 125,653,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54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99.3956%。
韩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24,473,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33%;反对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364,9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表决结果:同意 125,63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东 总表 决情 况 :同 意 1,527,859 股, 占出 席 会议 的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表决结果:同意 125,63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东 总表 决情 况 :同 意 1,527,859 股, 占出 席 会议 的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5,638,3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 小 股东 总表 决情 况 :同 意 1,530,159 股, 占出 席 会议 的中 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