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 1588 弄虹桥世界中心
L4A-F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2,577,68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06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学明
先生主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浦洪先生、何雪华女士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12,561,072 99.9921 15,613 0.0073 1,000 0.00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 17,85 15,61
久补充流动资 7,872 3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浦洪、何雪华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律师同意
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
告。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