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燃气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11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
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
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