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并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在江苏省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 73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缪
汉根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东及股东代表 143 4,784,025,762 72.3624
其中:现场出席 8 4,232,755,741 64.0239
网络投票 135 551,270,021 8.3384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39 人,代表股份 569,450,4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1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 1 人,代
表股份 12,6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苏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程)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765,923,539 99.6216 16,450,723 0.3439 1,651,500 0.03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51,348,245 96.8211 16,450,723 2.8889 1,651,500 0.2900
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765,923,539 99.6216 16,450,723 0.3439 1,651,500 0.03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51,348,245 96.8211 16,450,723 2.8889 1,651,500 0.29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