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3-00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22 日,共计 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收集反
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式结果:现公示期已满,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