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额度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蓝晶”)
向金融机构申请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相应最高担保额度
合计 45 亿元,实际担保期限与担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规定。本次担保额度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裁(依据银行签字规定)代表公司、苏州
子公司、浙江子公司、云南蓝晶签署银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
议有效期相同。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公司对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合计 450,000.00
担保额度范围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
担保方式。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被担保
担保 担保额度占
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审议担保 是否
序 担保 方持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一期资 担保余额 额度(万元) 关联
号 方 股比 近一期净资
产负债 (万元) 注1 担保
例 产比例
率
华灿
光电 华灿光电
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华灿
光电 华灿光电
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华灿
光电 云南蓝晶
有限 公司
公司
注 1:本次审议担保额度范围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元:万元)
序号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436,066.23 432,666.06
b 负债总额 265,508.10 268,677.02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3,320.96 126,096.33
b2 流动负债总额 197,928.88 192,158.55
c 净资产 170,558.14 163,989.04
d 营业收入 217,702.01 122,898.34
e 利润总额 5,741.29 -8,367.56
f 净利润 5,668.09 -6,569.10
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二
体照明设备、LED 芯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蓝宝石加
工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 1.经营场
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 469 街秀禾问茶 3 号-175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
试验区金义片区)(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电
子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LED 芯片的设计、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蓝
宝石加工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单元:万元)
序号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609,793.78 623,076.91
b 负债总额 247,309.90 254,326.17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2,548.33 140,219.96
b2 流动负债总额 176,377.05 195,117.55
c 净资产 362,483.89 368,750.74
d 营业收入 179,503.35 105,321.44
e 利润总额 8,621.32 6,516.94
f 净利润 8,229.88 6,266.85
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三
石衬底的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
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其他须依
法批准的经营范围,按批准的内容和时限进行经营。)
(单元:万元)
序号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a 资产总额 129,851.03 132,344.01
b 负债总额 66,366.11 71,211.78
b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733.77 9,501.26
b2 流动负债总额 56,574.97 67,620.12
c 净资产 63,484.92 61,132.23
d 营业收入 51,873.00 28,951.85
e 利润总额 -2,696.95 -2,905.96
f 净利润 -2,176.65 -2,352.70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
度。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偿
还负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被
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于各全资子
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23 年度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担保总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 283,050.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44.04%;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