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百达精工
股票代码:60333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雨田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站前东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站前东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百达精工、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邵雨田
百达控股 指 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创立新科 指 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邵雨田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3326231963********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站前东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简称:绿田机械,证券代码:605259)、浙江夜光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简称:夜光明,证券代码:873527)持有超过上述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受让公司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暂无在未来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邵雨田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邵雨田将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77,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协议》,将百达控股、创立新科持有的百达精工共计 10,877,89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11%)协议转让给邵雨田,其中百达控股向邵雨田转让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 125,313,292.80 元。其中,邵雨田应向百达控股
支付 64,211,800.32 元,邵雨田应向创立新科支付 61,101,492.48 元。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方
名称 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66286203X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 281 号
法定代表人 阮吉林
注册资本 伍仟零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5 月 28 日至 2027 年 5 月 27 日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
经营范围 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施小友 31.50%、阮吉林 31.50%、张启春 25.00%、张启斌 12.00%
名称 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1MA2K7FLB1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白云街道东海大道 281 号 3 幢 301 室
法定代表人 阮吉林
注册资本 陆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40 年 12 月 23 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高性能密封材
料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 施小友 31.50%、阮吉林 31.50%、张启春 25.00%、张启斌 12.00%
(二)股份受让方
邵雨田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1)、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甲方 2)
乙方(受让方):邵雨田
一、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售流通股,占百达精工当前股份总数的 6.11%。其中,甲方 1 向乙方转让 5,573,941
股股份,甲方 2 向乙方转让 5,303,949 股股份。
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
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
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及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权益。
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90%,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11.52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
计为 125,313,292.80 元。其中,乙方应向甲方 1 支付 64,211,800.32 元,乙方应向
甲方 2 支付 61,101,492.48 元。
付 30,550,746.24 元;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6 个月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款
支付 30,550,746.24 元。
二、过渡期间损益及相关安排
甲方转移至乙方(为避免疑义,交割日前标的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
利润,在交割日后应归属于乙方享有)。
事项,则本次股份转让数量和价格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除权。
东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不得利用其股东地位实施任何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或乙方潜在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交割安排
方均应积极配合交易所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核,包括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及提
交材料。
公司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应予以配合。
四、甲乙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且(2)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之
约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会导致其在该合同项下违约。
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向对方所作出的陈
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亦不存
在任何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
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如因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遭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
约方进行追偿。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尚存在质押的情况,具体如下:百达控股与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百达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及《浙江百达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百达精工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量 质押股份数量 质押股份数量
(股) (股) 占直接持股比 占百达精工总
例 股本比例
百达控股 22,499,226 4,967,608 22.08% 2.79%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百达控股将在本次协议转让前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百达精工股
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百达精工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台州湾新区海城路 2398 号、海茂路 398 号
电话:0576-890071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雨田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9日
附表
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浙江省台州市经中路 908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弄 28 号
股票简称 百达精工 股票代码 603331
信 息 披 露 义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站前
信息披露义务
邵雨田 务人通讯地
人名称
址 东路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减少 □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A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数量: 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0%
股票种类: 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0,877,890 股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0,877,89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6.11%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来 12 个月内继 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续增持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雨田
日期: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