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
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