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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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0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提升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
利益。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
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计。
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以期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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