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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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鹰股份”)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
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 3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 2 年,借款年利
率为 5%,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
循环使用。
称“航空城集团”)发来的《关于航空城集团拟非公开协议转让 19.46%宝鹰股份的
通知》,航空城集团将持有的宝鹰股份 295,085,323 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46%)非公开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目前双方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大横琴集团、航空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6.3.4 条,本次借款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
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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