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国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
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一)》
经审议,我们认为:上述关联方认定合理,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关联
方及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经审议,我们认为:上述关联方认定合理,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关联
方及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智雄 宋雪峰 牟小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