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1 月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
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
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充分了解了该关联交易的背
景情况,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作价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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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展 于 婷 项思英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