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1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先生持有的 2,272,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59%,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周新华先生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 2,272,727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基于周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股份解除限售后仍按照高管锁定股进行锁
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
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等情形后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向
南平延平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4 号)。其中,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王飞、朱双全、张昌涛、王银林、黄昌明、湖南臻泰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天择先导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才泓冰、吴颖等 10 名特定对象(以下简称“发行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27,268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896.00 元,减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25,471,693.22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本溢价)451,800,934.78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2-23 号《验资报告》。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266,448,353 股 ,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
天择先导文化传媒产业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2,727,268 499,999,896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周新华
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的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周新华认购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 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起可流通交易,基于周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股份解除限售后仍按照高管锁定股进行锁定,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发行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
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
人及其配偶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及其配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及其配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意向;如锁定期满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
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二)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与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
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罗晔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周新华和神来科技在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
公司 31,927,900 股股份需延长限售期,自罗晔因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
日(2021 年 7 月 2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锁定期内,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及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
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 售数量(股)
周新华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质押冻结
的股份数量为 2,272,700 股,
即可上市流通,基于周新华先
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股份解除限售后仍按照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股) 售数量(股)
高管锁定股进行锁定。
合计 2,272,727 2,272,727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31,564,766 45.50 -568,182 130,996,584 45.30
高管锁定股 11,881,368 4.11 1,704,545 13,585,913 4.70
首发后限售股 119,683,398 41.39 -2,272,727 117,410,671 40.6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610,855 54.50 568,182 158,179,037 54.70
三、股份总数 289,175,621 100.00 - 289,175,621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