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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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到登记手
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
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
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
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排发言。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简意赅。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并
有针对性的回答股东的质询和询问,每一质询和询问的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
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按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准确填写表
决票。
  八、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何符号视
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
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十、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四、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监事、计票人、监票人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督
表决、统计全过程
   六、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复会,监票人宣读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易实际发生额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8,000      1,276.66
采购商品、接受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51,000     37,674.71
   劳务
        重庆云湾科技有限公司                  1,200      1,251.16
销售商品、提供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1,800      2,546.90
   劳务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284,500    136,755.56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5,100      2,442.53
承租房屋、设备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25         22.68
出租房屋、设备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1,300      1,245.49
在关联方开展授
信用信业务(含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146,000     80,000.00
 存入保证金)
     注:2022 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类别                                                金额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及其控制的公司
 接受劳务 重庆云湾科技有限公司                        2,200       1,251.16
      中国汽 车工 程研究 院 股
      份有限公司
        小计                             31,200     41,485.03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及其控制的公司                         195,500     136,755.56
 提供劳务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
        小计                            205,350     139,319.63
      东风汽 车集 团有限 公 司
承租房屋、 及其控制的公司                               30         22.68
 设备
      小计                                    30         22.68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出租房屋、 及其控制的公司                           1,242       1,245.49
 设备
      小计                                1,242       1,245.49
  注:上述预计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
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张兴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33366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 5 号附 13 号
   主要股东:张兴海持股 50%, 张兴明持股 25%,张兴礼持股 25%。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制造、销售摩
托车零部件(不含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不
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销售摩托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屋、
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
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小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607,455.12 万元,所有者
权益 893,115.8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739,183.16 万元,净利润
-328,065.15 万元。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注册资本:1,5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6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0001151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
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
设备、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
电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法定代表人:万鑫铭
  注册资本:98,895.558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1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402824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 9 号
  主要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97%,航天科
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9.9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
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
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
代理,计量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过去十二
个月内曾任董事和高管的法人,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
关规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718,415.51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万元。
   法定代表人:ZHANG ZHONG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8K2A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 22 号 12 栋 1 层
   主要股东:重庆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 50%,ZHANG
ZHONG 持股 35%。
   经营范围:打印技术研发;打印设备、材料及产品的制造、生产及销售;科
技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重庆云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
董事的法人,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重庆云湾
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47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5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007 万元,净利润-113 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不存在履约风
险。
     三、关联交易得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
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
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国家有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没有政府定价的,有
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
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
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
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
辅助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执行,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或合理利润等公平、合理确
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审议。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
财务公司按协议约定开展融资授信、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法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876676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长军
   注册资本:9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
H 栋 15-18 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
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
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66.86%。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
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合计 13,659,485.67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32,004.90 万元。2021 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合计 12,284,201.12 万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2,820.66 万元,2022 年 1-9 月,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520,938.42 万元,利润总额 146,928.57 万元,净利润 100,760.78 万元。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在符合法律、监管法规以及乙方信贷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
及其下属子公司(统称甲方)进行年度授信,各项业务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适用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
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等,具体业务由金融服务实际使用单位与乙方
另行签订协议。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贴现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
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甲方对其在乙方存放的资金拥有全部的自主管理权,乙方保证不予干涉,并
保证甲方能够根据其指令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资金等,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
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同等条件下不低于
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
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
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乙方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
务,乙方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经甲乙双方商定,双方可开展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管等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
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结算支付安全。
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
全性和流动性。
甲方所存放的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转
出所存放的款项。
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乙方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
息。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经甲方有权审批机
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
需求。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以上议案,请审议。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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