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3-00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号)(以下简称
“《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2014年至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
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056.26元。公司2019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17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2023年1
月18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新海”变更为“*ST新海”,证券代码为002089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
限制仍为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
限制
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 2014 年至
司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 4 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关于发
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
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董事会将会督促公司履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四、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
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
始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
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五、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