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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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0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01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
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的国际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海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
公司国际化品牌和企业形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
(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
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
关监管要求,公司拟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上市”),GDR 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
称“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
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 GDR 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
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GDR。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监管规定》《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
(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Listing Rules)》和招股说明书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符合境内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并将在符合瑞士法律和《瑞士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和招股说明书规则的要求和条
件下进行。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以及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DR”),其以新增发的 A 股股
票作为基础证券。每份 GDR 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
股票的转换率确定。每份 GDR 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
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 GDR 将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
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
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包括因任何超
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
总股本的 10%,即不超过 97,210,000 股(根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测算)。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等
除权行为,或者因股份回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导致公
司普通股总股本增加或者减少的,则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
券 A 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
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发行的 GDR 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 GDR 与基
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 GDR 基础证券的 A 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
前述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 10%,
即不超过 97,210,000 股(根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的公司普通股总
股本测算)。因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
证券 A 股股票增加或者减少的,或者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调整的,GDR 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
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
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
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
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 GDR 与 A 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
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 GDR 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
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 GDR 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GDR 自上市之
日 120 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 A 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认购的 GDR 自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 GDR 流动
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 GDR 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天能电
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以下简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0026
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发行 GDR 拟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拟用于支持公司
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完善海外营销网络,进一步提升研发创新实力与科
技创新能力,以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与满足一般企业用途等。具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 GDR 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
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
上市前的滚存利润拟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需要,同意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确定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事规则(草案)>(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监
管规定》的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
托凭证,应当符合《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公司依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
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境内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
用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
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
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或者境
内外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
市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
款、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
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
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
的 GDR 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天能
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
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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