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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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二)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马燕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本
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
为。经公司核查及前述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分别因离职/身故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豪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
量进行了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
会以 2023 年 1 月 13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4.4838 万股,授予价格为 28.48 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
行为。经公司核查及前述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分别因离职/身故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取消以上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将全部调整
到预留部分。经过调整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212 人调整为 207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由 200 万股调整为 194.4838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 万股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内容一致。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 月 13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2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4.483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
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9)。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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