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
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董续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
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