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贵州
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航天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航天产品协作配套、质量管控等原因,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
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在销售产品、采购材料、水电供应等领域发生的关联交易,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科研生产、日常经营所需的,关联方依据自愿、公平
原则实施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史际春 刘桥 胡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