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 “保荐机构”)作为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或“公司”)2021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七彩化学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七彩化学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将
与关联方发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鞍山
辉虹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辉虹”)、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州微化”)、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焓热力”)、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北港”)、绍兴智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核环
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5,072 万元。2022 年 1-11 月,公司
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103.05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原 2023 年预计 2022 年 1 月-1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则 金额 月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营创三征 原材料 参照市场价格, 70 24.93
原材料、商品、 鞍山辉虹 原材料 双方共同约定 1,000 9.53
租赁 贵州微化 采购设备 100 46.42
智核环保 租赁仓库 70 14.86
瑞焓热力 出租土地 12 10.51
小计 1,252 106.25
参照市场价格,
向关联人采购 瑞焓热力 蒸汽 2,600 1,509.52
双方共同约定
燃料和动力
小计 2,600 1,510
美联新材 颜料 500 59.31
参照市场价格,
向关联人销售 主要为中间体
鞍山辉虹 双方共同约定 500 338.17
产品、商品 及材料单体
小计 1,000 397.48
东营北港 污水处理 参照市场价格, 120 69.47
接受关联人提
贵州微化 技术开发 双方共同约定 100 19.85
供的劳务
小计 220 89.32
注: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2年1月至11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容 金额 及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营创三征 24.93 300.00 2.79% -91.69%
鞍山辉虹 9.53 1.34%
向关联人 原材料
济宁德凯生物
采购原材 11.11 50.75%
科技有限公司
料、商品
贵州微化 采购设备 46.42 0.35%
小计 91.99 300.00
月 4 日披露
向 关 联 人 瑞焓热力 蒸汽 1,509.52 2,200.00 25.96% -31.39%
在巨潮资
采购燃料
小计 1,509.52 2,200.00 讯网的《关
和动力
于预计
美联新材 颜料 59.31 800.00 0.18% -92.59%
向关联人 2022 年度
中间体及材
销售产品、 鞍山辉虹 338.17 1,200.00 8.77% -71.82% 日常关联
料单体
商品 交易的公
小计 397.48 2,000.00
告》
接 受 关 联 东营北港 污水处理 69.47 130.00 9.74% -46.56%
人 提 供 的 贵州微化 技术开发费 19.85 600.00 2.29% -96.69%
劳务 小计 89.32 730.00
智核环保 仓库租赁 14.86 23.43%
关联租赁
瑞焓热力 出租土地 10.51 100.00%
小计 25.37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注:上述鞍山辉虹 2022 年预计 1,200 万元交易额,包括采购原材料和销售商品;贵州微化 2022 年预计
以上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未经会计师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住所
(万元)
主要从事三聚氯氰、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营
营创三征 黄伟汕 氰化钠、电解氯和工 16,800
创路 2 号
业硫酸铵的生产销售
公司主要生产新型高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
鞍山辉虹 张鹰 性能着色剂及其中间 4,500
鳌镇奥虹街 6 号
体产品及其添加剂
专注微化工技术和固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
贵州微化 禹志宏 体无尘冷却技术研 684
开发区盘江南路 20 号
发、设计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
瑞焓热力 李英 蒸汽生产、销售 1,500
鳌镇经济开发区
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
美联新材 黄伟汕 的研发、生产、销售 52,447.277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
和技术服务。
水处理及环保技术咨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
东营北港 王敬敏 2,500
询服务;污水处理。 庆路 175 号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
智核环保 陈建新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2,000
官街道丰一村越湖路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关联方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创三征 69,790.14 35,635.01 122,378.37 41,810.65
鞍山辉虹 14,233.53 6,722.99 4,712.97 56.93
贵州微化 4,219.79 1,050.59 1,843.05 -166.51
瑞焓热力 2,199.50 1,978.63 1,299.56 -170.98
美联新材 287,884.36 181,227.77 177,750.70 39,263.27
东营北港 4,130.96 4,010.88 646.82 245.09
智核环保 3,988.48 1,945.06 22.02 -41.5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 关联关系说明
黄伟汕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担任营创三征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
营创三征 间接控制营创三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
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持有辉虹颜料 16.67%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鞍山辉虹
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持有贵州微化 30%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贵州微化
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瑞焓热力 3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瑞焓热力
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董事段文勇先生在美联新材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伟汕先生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担任美联新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美联新材实际控
美联新材 制人;公司董事段文勇先生担任美联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伟汕先生、
段文勇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东营北港 2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东营北港
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智核环保
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
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
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
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
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
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拓展业务,
降低交易成本,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交易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
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交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
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段文勇先生、徐惠祥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认为关联交
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
础上进行的,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
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
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对日常经营的
正常应对,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其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黄伟汕先生、徐惠
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七彩化学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
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长江保荐对七彩化学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新杨 霍凌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