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06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胥
和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
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