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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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01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委托出席0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谢建中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对照自查,
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综上,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照登记机关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
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相关治理制度,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第15-28项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1-14项子议
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及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
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超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为
《关于修订<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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