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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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建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现旗下的建材机械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
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建机有限公司(暂名,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总投资为 5,000 万元,全部以现金投入,
要为: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
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
文件。
  浙江精工智能建机有限公司成立后,办公生产所需厂房将通过租赁精功科技
厂房的方式解决,投资额 5,000 万元将主要用于购买精功科技建材机械分公司目
前所使用的设备及公司运行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03 的公司公告。
    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纺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现旗下的纺织机械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
    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纺机有限公司(暂名,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总投资为 5,000 万元,全部以现金投入,
    要为: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
    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
    件。
       浙江精工智能纺机有限公司成立后,办公生产所需厂房将通过租赁精功科技
    厂房的方式解决,投资额 5,000 万元将主要用于购买精功科技纺织机械分公司目
    前所使用的设备及公司运行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04 的公司公告。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源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精简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注销
    控股子公司浙江精源电机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公司的清
    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05 的公司公告。
    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务负责人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惩事项;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为公司高级管理
    董事会秘书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
                              括下列内容:
    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
                        参加的人员;
    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
    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制度;
                        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执行总经理、副
    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予以聘        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任。                        日予以聘任。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总经       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理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总经       的,由董事长指定的执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理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总经理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陈建华先生
    为公司执行总经理,同意聘任卫国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简历附
    后。
      本议案虽无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但其生效以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条件,即本议案董事会通
过后,暂不生效,待上述第 4 项议案(即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27 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陈建华先生为公
司执行总经理;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卫国军先生为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执行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权责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核心产业
发展,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既定战略目标,同意公司对
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本议案虽无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但其生效以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条件,即本议案董事会通
过后,暂不生效,待上述第 4 项议案(即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06 的公司公告。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 议 通 知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07 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相关人员简历
   陈建华,男,中国国籍,1977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
党员。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12 月在绍兴经编机械总厂工作;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绍兴华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工作;2000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本公司
工作,历任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等;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陈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卫国军,男,中国国籍,1971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事技术工作;2000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历任本公司事业部副经理、研发中心
副主任等职;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绍兴县精工机电研究所副总经理、
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本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研究院院长;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精功研究院院长。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卫国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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